1樓:網友
1.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世指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衫察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搜塌配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2樓:網友
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其他的都是按照離職時候的標準執行。
2011年工傷賠償標準?
3樓:谷勇
首先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的等級來獲得相應的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章 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4樓:嵩山腳下的小溪
你的案情不明,沒法估計。你可以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自己計算。
2017年工傷補償有幾項?
5樓:網友
主要補償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第1項是國家規定的是嗎?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工傷職工離崗前20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工傷職工離崗前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停工留薪期,醫療待遇等。
工傷二級職工,沒有繳養老保險,領傷殘津貼到六十歲該怎麼辦
是的。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 補足差額 的規定,退休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
因公受傷應得到怎樣的賠償?工傷但未達到傷殘等級的,單位是否因
1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 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 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
六級工傷領過一段傷殘津貼後,想辭職。辭職後還能賠償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嗎
按照規定,6級工傷的處理辦法有兩個,單位可以安排工作的,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如果本人辭職,可以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第二個辦法是單位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按時交納社會保險,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退休費低於傷殘津貼的,工傷保險給予補足,你已經按照第二個辦法,領取了一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