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現在的老公是在婚,他和前妻離婚後房產歸我老公所有,但是房產

時間 2021-06-05 11:26:48

1樓:

需要均分。給現金補償。

離婚時都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商量解決財產分割問題。如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財產分割原則方式以及財產範圍如下:

一【均等分割原則】

《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如下:

第八條: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原則】

《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債務共同分擔】

《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四【《婚姻法》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五【《婚姻法》規定屬於一方個人的財產(不在分割範圍)】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如意餛燉水

我和老公是再婚,在16年登記結婚,他和前妻離婚有兩套房子,每人各一套,但今年去辦房產證時,工作人員需要出示我和老公的結婚證,在家庭成員配偶那個欄裡有我的名字,想問一下,這套房子有我的份嗎?

我老公雖然和他前妻離婚了,可一直同居十幾年,他們的財產有我老公的份嗎 10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有證據來證明你自與你老公都按判決書上履bai行了對繼子女的撫養du教zhi育義務的,你老公和你可以dao

共同告他的孩子不履行贍養義務,因為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享有法定的權利,承擔法定的義務。但這裡同時還要注意:「未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無法定的權利義務」

如果判決書上寫著房子和孩子都歸我老公管,那你可以到當地房產局按求變更名稱為你老公和你就可以了。

至於你提到的前妻不管你老公的病情,這根本沒有違法。因為你們的離婚判決書都寫明瞭夫妻雙方離婚後的權利義務。

我和我現在的老公是二婚,我老公的前妻因為偷人他們離婚,但是我感覺我老公始終對他有意思,我該怎麼辦

在天生橋地質考察的墨蘭 你好 你所描述的這個情況你老公不可能還喜歡前妻的啊 男人最恨帶帽子了。要不他也不會離婚了呀 在金蟾峽講粵語的于吉 這種男人是那種帶著自以為有情有義,心地善良的帽子來掩飾自己沒有責任心的,一般這樣的妻子都是最委屈的。當初就不應該嫁給他。 您好,幫您是俺最大的榮幸 警告他不要重蹈...

我和老公是二婚,有幾次他把我喊成他前妻的名字,他是不是還放不下她

花花小諾 也許只是還沒有習慣你的存在吧。可能和他前妻也生活挺長時間了。一些習慣還沒有改過來。 何止是放不下,壓根就沒打算忘掉,也不在乎家裡有你這麼個人,根本不曾考慮過照顧你,或者照顧你的感受 他和前妻雖然離婚了,但由於生活的習慣,一時改變不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把你叫成前妻的名子,必竟你才是他現在的妻...

我和老公是二婚,他與前妻有一女兒,前妻帶走了,孩子戶口也挪走了,我和老公現在有一兒子,想再生

弄到準生證就不罰你。原則上,根據戶籍所在地生活水平計算。 人生若只如 不符合,不過如果申請到準生證就可以免於處罰了 你們兩個人裡面有一個人是獨生子女就可以了,如果不是那按現在的政策最少10w,不過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找人把你們的戶口變成農村戶口就可以了 我和我老公是二婚,他以前有個兒子,前妻帶走了,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