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不到月,沒有同居,也沒有舉行儀式,男方有外遇想離婚,女方不同意離

時間 2021-08-11 16:15:25

1樓:晨曦紫外線

我看這個部題應該是男主提出來的,你真是可惡,首先不喜歡她就不要拿證啊,有些人舉行了儀式都還沒有你那麼積極,為什麼要那麼急拿個證啊,還有一個月不到,就喜歡了另外一個人,你就確定你和那女的就會有將來啊,一個月能知道多少,法律上是不管儀式的,也不管有沒有同居。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就是正常的離婚問題。沒有儀式,沒有同居,跟案件的無太大關係。可以以訴訟的方式解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但不會判那麼多的。最後數量上肯定減少。法律上就是一個簡單離婚案件。

換一個角度,既然男的稱2年後自動解除婚姻關係,既然他都損到那份上了,別慣著他,跟他耗。讓他和第三者就結不上婚,你不離,他就不能結,結了就重婚。重婚你就告,要不就讓那倆姦夫淫婦同居去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成立,如果堅決不離婚,男方式無法跟第三者結婚的,因為領證已經是法定夫妻。不過,女方何必強求呢,留不住啦,讓男方補償後離婚算了。

4樓:聲捷

不能成立噢,因為不管你們**,儀式那些,你們已經有了事實婚姻,結婚證已經拿了。。。但是我覺得如果一個男人這樣,不離婚以後的日子會很難過。做為女人,我覺得還是問問他,如果他堅持離婚,那也要他付出點財力哈。

畢竟不能人財兩空。最現實的話。得到他的人得不到他的心,何必呢。。

5樓:飛黃騰達

還是離吧,即使留住人也留不住心,就算結婚了,男方天天和第三者混一起,那婚還有意思麼

6樓:啊_我是魔術師

不成立 不過要是分居兩年以上男方可以要求強制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不問你有沒有舉行儀式的

請問,舉行過訂婚儀式但是沒有領結婚證,也沒有舉行過婚禮,在法律意義上算不算夫妻

當然不屬於夫妻,在我國只有領取結婚證進行結婚登記才屬於夫妻 問法網姜律師 不屬於,只有進行了結婚登記才屬於夫妻,目前不存在事實婚姻的說法。 漸飄漸遠 只認結婚證。另外如果事實婚姻年紀到了規定上限就不管有沒有證了。不記得是多少年了。 咖啡加鹽 這要分情況 主要看你是那年舉行的儀式啊 你們兩個人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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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水蘭天 這樣的情況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沒結婚證就不構成重婚罪,這樣的情況只屬於同居未婚生育,按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並沒有構成法律後果,所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國暉律師事務所 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你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向男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這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