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婚姻法中夫妻雙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時間 2021-08-16 01:29:11

1樓:戚廣利

夫妻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包含的內容有:

(一)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權利。我國《婚姻法》第10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權利。

」在子女的姓稱問題上,《婚姻法》第16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

(二)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在實際生活中,受封建社會長期夫權統治的影響,常有夫妻一方(主要是男方)限制另一方(主要是女方)學習參加社會活動的權利和自由的現象,這是違法的。

(三)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這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國家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

(四)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不受雙方收入高低的影響。

(五)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扶養是一種法律關係,扶養方為義務人,被扶養方為權利人,只有義務人履行扶養義務,才能保證權利人享受權利。

(六)夫妻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配偶繼承權是基於婚姻的效力而發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關係為前提所產生的財產關係。丈夫去世後,妻子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相反丈夫有繼承妻子遺產的權利。

現代婚姻法中夫妻雙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2樓:樂觀的靚哥哥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應盡的義務 第

一、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子女是夫妻雙方平等的義務和責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經濟賠償責任。同樣,撫育子女也是夫妻雙方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絕對方行使其權利。

即使夫妻離婚,這一義務和權利也不得改變。

第二、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者說我國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每個公民艘必須遵守的,在家庭中無論丈夫或妻子,都應平等地承擔這一義務。如違反了這一法定義務,夫妻雙方應平等地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侶,應該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經濟上相互扶助,無論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難需要扶養的,另一方必須對其盡扶養的義務。

第四、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擅自處理,在法律上都沒有效力。

第五、對夫妻共同的債務,夫妻有平等的清償義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如撫養子女、贍養雙方的老人等。

4樓:匿名使用者

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婚姻法中夫妻的權力和義務

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哪些權利義務?

5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bailovexu

夫妻的權利與義務

夫妻的權利與義務,是指具備合法夫妻的男女之間相互享有的特定權利和負擔的特定義務,同時也包括夫妻作為婚姻共同體的代表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是婚姻對當事人的法律拘束力的主要表現,包括夫妻間在身份法上的效力和財產法上的效力。在我國,夫妻的權利與義務受法律保護。

法律設定夫妻間權利與義務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維持人類男女兩性關係支援秩序的需要。第二,男女兩性的政治和經濟地位雖在法律上實現平等,但在事實上並沒有發生根本改變——恩格斯:

在大多數情形下,丈夫都必須是有收入的人,贍養家庭的人,至少在有產階級是如此,這就使丈夫佔據一種無需有任何法律特權的統治地位。第三,保護未成年人利益需要。

從夫妻的權利與義務的種類與內容的角度,可以分為夫妻間的人身權利與義務和夫妻間的財產權利與義務。夫妻間的人身權利與義務是指與夫妻身份相聯絡又不具有經濟內容的權利與義務。夫妻間的財產權利與義務是指夫妻間在財產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直接體現為一定的經濟內容。

具體來說,夫妻間的人身權利與義務包括姓名權、忠實的權利與義務、扶養的權利和義務、人身自由權、日常家事**權、計劃生育的權利與義務日常家事**權

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這體現了什麼原則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這裡完全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

7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平等。以前女人嫁入夫家是沒有名姓的,都叫做某某氏。

8樓:sky寂寞流狼

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

男女平等在夫妻權利義務上體現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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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天賦 人身權方面 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有參加生產 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 有計劃生育的義務 財產權方面 婚前財產歸個人,婚後財產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沒有約定的視為夫妻共同共有。 筱磊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 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扶養和照顧對...

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哪些權利義務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bailovexu 夫妻的權利與義務 夫妻的權利與義務,是指具備合法夫妻的男女之間相互享有的特定權利和負擔的特定義務,同時也包括夫妻作為婚姻共同體的代表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是婚姻對當事人的法律拘束力的主要表現,包括夫妻間在身份法上的效力和財產...

《新婚姻法》下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財產具體的應包括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