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如何向法院申請調查令

時間 2021-08-30 11:21:59

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個人向法院提交申請書,法院批准後,會簽發一份調查令的;

調查令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證據。

經申請並獲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簽發給當事人的訴訟**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檔案。

2樓:快跑吧小女孩丶

個人是不行的,建議去找律師諮詢,網上有免費的法律援助。

關於在民事訴訟和執行程式中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意見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律師依法調查收集證據的作用,提高審判質效,維護司法公正,根據法律、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第一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調查取證時,經書面申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簽發調查令,由持令律師在人民法院調查令授權範圍內向接受調查人調查收集證據。

在執行階段,經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簽發調查令,由持令律師在人民法院調查令授權範圍內向接受調查人調查收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及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虛假報告財產的證據。

本意見所稱客觀原因是指當事人及其**律師通過正常的調查取證途徑無法自行調查取證的情形。

本意見所稱的接受調查人是指調查令載明的須向持令律師提供指定證據的相關單位、組織或個人。第二條調查令的申請可以在起訴、審理、執行階段提出。

起訴階段,調查令的申請一般在遞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後提出。

審理階段,調查令的申請一般在案件受理後,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執行階段,調查令的申請一般在執行終結前提出。第三條持調查令收集的證據包括由接受調查人保管並與案件事實直接相關的書證、電子證據、視聽資料、相關行政機關在行政程式中調取的證人證言等。第四條申請調查令,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三)**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載明申請調查令事宜的介紹信或公函;

(四)**律師有效的執業證書;

(五)**律師的保密承諾書;

(六)隨行人員的身份資訊材料。第五條調查令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案件編號;

(二)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名稱、統一社會信用**;

(三)申請人的姓名、律師執業證號和律師事務所名稱;

(四)接受調查人的姓名或名稱;

(五)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

(六)無法自行調查取證的客觀原因;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申請調查的事項應當具體列明,僅載明調查「案件相關資料」等概括性內容的,人民法院不予簽發。第六條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後,由合議庭、獨任法官或執行法官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的理由、申請是否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調查證據的範圍及與案件的關聯性等進行審查後,提交庭長簽發調查令。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簽發調查令。決定不予簽發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樓:匿名使用者

在訴訟中直接向法庭提出申請即可。

4樓:山野柴胡

本案不是「法院調查」的問題,是一鍋夾生飯,應當先由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然後評定傷殘等級,再進行訴訟程式。建議:到事故發生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部門受理後,請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本按案。

5樓:池竹雨

我國內地的法院沒有這項業務。

工作服、存摺已經可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了;你只要將工作服拍出2張**、存摺影印2份,(這兩份證據足以確定你的員工身份了——針對你的問題補充)

然後把他們提交給仲裁委員會就可以。

你的情況並不複雜,鄙人認為不用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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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這個問題其實是公眾對民事訴訟法的誤解,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 人 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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