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動產抵押還是不動產抵押,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時間 2021-09-07 11:55:34

1樓:匿名使用者

動產和不動產不一樣。不動產抵押登記生效,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登記對抗。

質押合同何時生效? 到底質押合同是在簽訂之日起生效還是轉移質物時生效?法律依據是什麼

2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質押合同自

copy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權利憑證還沒有交給質權人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3樓:匿名使用者

質押合同於雙方簽字或雙方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時生效。質押合同生效不等於質權的設立。在交付質物的時候,質權設立。法律依據是《物權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4樓:小強強強

《擔保抄

法》第六十四條 質押合同襲的訂立

及其生效

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所有質押合同是轉移質物時生效。我不明白為什麼會有回答說合同簽訂之時即生效,這只是大部分合同的生效時間。而質押合同是特別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是南平楊律師,質押合同一般的交付質押物時生效。擔保法物權法明確規定。但是質押物要合法才行。

6樓:趙耀榮律師

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但質權於轉移質物之時起生效,

兩個概念,標準不同。

7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四十復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制

,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經批准、登記後生效。

也就是說,不須經過批准、登記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需批准、登記才能生效的合同僅限於那「三外」合同。

這是一句司法考試題目裡的解析有這麼一句話,請高人指教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產生的債權的法律關係,抵押權屬於物權。抵押權是否成立要交付(動產)或者登記(不動產)。就像一個買賣合同,合同生效了就產生一個債權關係。

如果這個東西(動產)還沒有交付,所有權就還是賣方的,只有交付後物權才發生轉移。抵押權屬於物權。

9樓:追牛者

生效不代表成立~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才能成立

房屋抵押未作抵押登記,抵押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0樓:北京融聯金服

不動復產抵押,就是以房屋、制

土地或在建bai工程等不

動產為自己或他du人的債務提供抵押zhi擔保dao的行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土地使用權、建築物作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以不動產抵押,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抵押權不發生法律效力。

11樓:卡培

1、房地產抵押登記bai

是抵押雙方當事du人為使抵zhi

押成立而dao

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照版法定程式履行的權法定行為。

2、《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城市房地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3、因此你所說的情形,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的。

不動產抵押的登記問題,關於不動產抵押未登記但是能受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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