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法院怎麼查存款,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銀行存款

時間 2022-01-22 03:50:03

1樓:華律網

兩個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適的年齡就會結婚,但是結婚之後如果發生了矛盾或者雙方之間的問題多來越多就會離婚。但是如果離婚時有財產相關的問題沒有解決就會上升到法律訴訟的階段了,此時離婚官司法院會查個人財產嗎?1.

沒有一方的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財產的證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2.如夫妻一方認為另一方隱匿財產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相關證據,法院決定調查的,會採取查詢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途徑調查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

3.根據《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相關規定,通過法院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4.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調查,並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進行認定與分割。綜上,離婚訴訟中,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但會依據一方的申請決定是否調查。一般法院調查包括法院依職權的調查取證和給律師簽發調查令進行調查兩種。

2樓:匿名使用者

可向法院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八條 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採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3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銀行存款

4樓:華律網

律師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有二種方法。第一種,建議當事人自行調查。如果夫妻尚在一處居住,可以讓當事人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時,發現對方存摺或銀行卡,將相關材料影印,或號碼抄下。

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資訊查到。第二種,通過法院查詢。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想要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資訊,必須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

而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於當事人的權益都能高度重視。因此,對於不知道存款的具體開戶行和賬號,法官一般會表示拒絕查詢。另外,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外,一定要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請求法院列印存取款明細。

實踐中,除了合法途徑外,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我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當事人採取此類手段的。

5樓:鼕鼕比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話,可以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的情況下,注意收集對方的存摺、銀行卡資訊,可以將相關材料影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資訊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無法通過上述手段查到對方的銀行存款資訊的,可以採用以下方法瞭解對方銀行存款情況:

(1)起訴後,申請法院調查。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有義務查詢當事人的賬戶餘額。另外,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或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當事人的權益高度重視,不能提供賬號和開戶行的,法院一般會表示拒絕。

雖然理論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稱和身份證號,各個銀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況。

(2)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由律師持調查令到銀行查詢。在支援法院調查令的地區,律師可以持法院調查令的方式到銀行查詢對方當事人的存款情況。

(3)實踐中除了上述查詢渠道外,還有一些調查公司提供銀行存款查詢服務;還有一些當事人通過銀行系統的熟人查詢存款情況,這些方法雖然能夠達到查明財產的目的,但這種作法是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建議當事人採用。

(1)經驗不足的當事人或律師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沒有特別要求列印開戶以來的存取款明細,法官一般只會要求銀行列印存款餘額。這樣對方之前轉移或取走的存款就無法瞭解。因此,提醒當事人在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明確要求列印開戶時至申請時的銀行存取款記錄。

(2)向法院提供的賬戶資訊越詳細越好,便於法院查詢;

(3)需要查詢多家銀行、多個賬號的,最好一次性向法院提交申請。

6樓:婚姻律師劉輝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首先要搞清楚共同財產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才可以公平進行分割。如果起訴離婚,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調查和申請法院的調查令進行調查,律師不能查的法院可以查。

7樓:鑽誠投資擔保****

如果對方在訴訟中申請法院去查詢的話是可以查到的,不向法院提出申請查詢的話是不會查到的,即使是律師也不能查。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都是能查到的,餘明細都可以知道,財產取證可以這樣……

請問,辦理離婚,向法院提出查對方銀行存款,法院會查多久時間的流水?

9樓:細水長流

這個沒有統一的規定,原則上涉及雙方收入而又否認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對方要求一方提供近期銀行往來流水。各地法院也不盡相同,有的一年,有的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都查詢。對於第三方賬戶,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請,法官會根據具體案情是否需要來決定。

10樓:聲昶英梓倩

只查對方現在的存款,流水沒用,也不會查第三方賬戶,是你倆離婚,和第三方沒關係,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他轉移財產。法院不是公安局,這不是刑事偵查。

11樓:李右丞

就我個人的經驗,法院只會查餘額,餘額才是夫妻共同財產,流水賬只能顯示夫妻共同財產的變動情況。可能一方會說對方轉移存款,但另一方會說是正常的資金往來,比如還債,消費等,法院不可能一筆一筆去核實,因為沒個標準,多大一筆需要核實?要追溯到哪一天?

核實的依據是什麼?要這樣辦的話,離婚案件就沒法辦了。

12樓:zyl8號

說個理由法院憑什麼查 法院有權利查但濫用職權是要下崗的 為了你下崗不值得

另外我明確的告訴你 民事訟訴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 你的意思好像是要法院幫你舉證

13樓:徐其山

起訴離婚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方的財產保全,自財產保全生效日起,對方所有的轉帳都屬於非法的。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調查雙方財產狀況時,只會查餘額,餘額才是夫妻共同財產,流水賬只能顯示夫妻共同財產的變動情況。如果在財產保全之前的財務來往,雙方會有爭議,法院不可能一筆一筆去核實,所以,夫妻關係如果真正破裂,應儘快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申請財產保全,否則,對方可能轉移財產,若沒有證據,就無法索回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啊,這個具體的我也不太清楚,你可以找有法律知識的人士,讓他們幫你做一下解答。

請問離婚時能否查對方的銀行存款?

15樓:邗海布語彤

應該不允許。離婚訴訟屬於民事訴訟,因此其舉證原則為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你主張對方有鉅額的存款,你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存摺,如果沒有存摺,但是掌握存摺的賬號、卡號可以申請法院予以調查取證。

怎樣查離婚後對方的銀行存款記錄 10

16樓:哪吒搞笑動漫

只能夠提起民事訴訟,需要起訴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

司法所工作人員解釋:在起訴時,起訴方提供對方當事人資訊首先要區分當事人是個人還是法人。若對方為個人,那麼起訴方要向法院提供對方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資訊,可以聘請律師至公安機關(派出所)查詢其戶籍登記資訊,或至法院立案庭申請查詢。

若對方為法人,需向法院提供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資訊,可以聘請律師至工商機關查詢其工商登記資訊,也可至法院立案庭申請查詢。若法院已經立案的,起訴方本人也可自行查詢,但需要起訴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對方的銀行存款記錄是不能查的,個人存款屬於私人財產,他人無權檢視。

即使到銀行去查,工作人員也不會讓查的,因為這是違法行為,只有當事人才能才看自己的私人財產。

個人存款屬於私人財產,不存在隱瞞說法,法律保護個人的隱私,他人無權知道,也無權過問,不屬於夫妻公共財產的即使知道數量多少離婚後也不能分一杯羹。

18樓:歡樂

當然不可以了啊,如果你妻子當時跟你說過願意跟你分享的話,你可以去調查,如果沒有,那就不可以了啊,更何況是婚前存款,更沒權利嘍!婚後財產才可以調查的!

19樓:雨雁吟

婚前存款屬於個人財產。你沒有權利查詢。即便你妻子當時跟你說過願意跟你分享的話,如果沒有簽署書面協議,你同樣沒有權利去調查。

況且,銀行是不允許他人私自查詢儲戶個人賬戶財產的。特定機關除外。

2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存款,你沒有權利分到,因為那是屬於你老婆的婚前財產,夫妻離婚是分配婚後合法的共同財產。

(離婚調查取證)怎樣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

21樓:華律網

律師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有二種方法。第一種,建議當事人自行調查。如果夫妻尚在一處居住,可以讓當事人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時,發現對方存摺或銀行卡,將相關材料影印,或號碼抄下。

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資訊查到。第二種,通過法院查詢。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想要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資訊,必須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

而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於當事人的權益都能高度重視。因此,對於不知道存款的具體開戶行和賬號,法官一般會表示拒絕查詢。另外,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外,一定要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請求法院列印存取款明細。

實踐中,除了合法途徑外,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我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當事人採取此類手段的。

22樓:禰瑗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經過認識和交往才能辨認出來,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沒有一成不變的人或事,情隨境遷,等到某一天,你發現另一半已變得陌生,你可能會發現家裡的財產情況也是模糊的。指望對方良心發現,在法庭上如實地坦白存款情況是幼稚的,因此,必須設法掌握對方名下的財產狀況。

如果夫妻尚在一處居住,可以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時,發現對方存摺或硬卡,將相關材料影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資訊查到。

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想要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資訊,必須通過法院申請法院調查。

在濰坊,絕大多數銀行已經完全拒絕律師持法院的調查令進行儲蓄查詢了,查詢銀行儲蓄資訊只能通過法院。而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於當事人的權益都能高度重視。因此,對於不知道存款的具體開戶行和賬號,法官一般會表示拒絕查詢。

從理論上說,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證號,通過銀行的科技處,都可以將當事人的存款情況查清。從實踐上看,只要能夠確定當事人在某傢俱體銀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當事人的存款情況,但很難保證辦事人員是否盡心盡力。另外,沒有經驗的當事人或律師只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沒有申請法院列印自開戶以來的存取款明細,法官一般只要求銀行打儲蓄餘額,而對於取款的歷史記錄不再過問,就有可能使得對方在法院查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隱蔽掉,因此,提醒當事人一定要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請求法院列印存取款明細。

實踐中,除了合法途徑外,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我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當事人採用此類手段的。

夫妻離婚存款怎麼分配,協議離婚時,銀行存款如何分割?

離婚時銀行存款兩人該如何分割 1 看資金的 以下財產若有證據證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銀行賬戶中,仍應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1 因工作需要,暫時存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的資金 2 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轉賬或代為理財時暫時存入賬戶中的資金 3 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出讓所得資金在婚後存入的。2 看資金流水交易明細。法官在處...

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如法院判離婚,財產會如何分割?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分割婚前財產。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離婚時,房產屬於男方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共同還貸部分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其中共同財產包括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

離婚時如何應對虛假債務,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華律網 離婚時,一方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