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商品房現在出租給別人了,而現在我租給別人的房子出現漏水給租戶造成的損失我要負責任嗎

時間 2022-03-10 02:00:04

1樓:崇名殊

是要對租戶負責任的,先找漏水原因,是誰造成漏水的,該找小區物業處理解決的,由物業負責。

2樓:畢加鎖

你好,首先要了解漏水的原因,要是自身的原因首先租客要找房東,然後房東再找開發商,要是人為的造成,可以有租客維修

3樓:

當然是書與戶主的責任。房屋的裝修房屋的。硬體設施。所出現的問題都是應該由房主負責任的。租客如果在鄰里關係之間。出現的問題。是應該由租客負責。

4樓:

這種情況下先尋找房子漏水的原因,如果是租戶人為造成,那損失由租戶自己承擔,並且還要修復回原狀。如果是房子質量問題,找開發商,造成的損失向開發商追償。希望可以幫助你。

5樓:水中撈月月上頭

首先看合同是怎麼約定的,還有就是漏水是哪一方的責任,是樓上防水沒做好,還是其他單元,根據情況來決定誰負責。

6樓:excel每日6分鐘

首先應該看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有約定,按合同約定;如合同沒有約定,且又非承租人問題,那麼出現漏水,應由房東承擔。

7樓:

首先要明確房子是怎麼漏水的?是人為的,還是自身的質量原因?如果是質量原因,可以找開發商,如果是人為的,那肯定是你的租客弄的

8樓:路致

這個一般都是房東負責維修,但是租戶也必須提前跟房東說明情況是怎麼回事,。

出租房漏水導致房客財產損失,房東是否有賠償責任,房客是否有連帶責任 10

9樓:稀硝酸

出租房漏水,屬於房東交付房屋不合格,若房客在正常合理規範的情況下用水,房東負有賠償責任。

出租房屋漏水至承租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判斷:

1、屬於房屋結構問題,出租人沒有發現,沒有及時採取修復措施的,出租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2、屬於用水問題,承租人存在過錯的,由承租人自負損失。同時承租人還要賠償出租人因過水而遭受的損失。

3、房客發現水管老化,房東沒有及時更換,造成的樓下損失,應視由房東負主要責任,房客負次要責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記關水管,造成的樓下的漏水損失應由房客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樓:法律實務研究

出租房屋漏水至承租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判斷:

1、屬於房屋結構問題,出租人沒有發現,沒有及時採取修復措施的,出租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2、屬於用水問題,承租人存在過錯的,由承租人自負損失。同時承租人還要賠償出租人因過水而遭受的損失。

11樓:李海豐雙魚

如果說在你租房之前就漏水,而你沒有與房東說明或者事先約定造成損失的賠償問題,你現在只能與房東協商解決,如果是在你租房之前沒有發現漏水而在居住後發現了漏水,並及時與房東進行了聯絡,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你是因室內漏水,造成的正常損失,你可以向房東提出要求其賠償。也可通過協調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來解決.

租的房子漏水是否要租戶賠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1、「房東沒有給房子做防水,導致水漏到樓下」:這個理由站不住腳,到時說了也是租房者沒理,因為:

(1)要求做防水的是廚房和衛生間,沒有哪個建築規範要求門廳還「做防水」。

(2)你自己也明白,漏水是因為你們使用不當、頭髮堵塞了下水道導致的,而不是「沒有做防水」的問題。

2、「是否應該由我們這些租戶來賠償或做我們租的房子的防水呢?」:是否應由你們賠償、做防水:

(1)要看你們原合同中對此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如果原合同中沒有約定:由你們和房東協商,但廚房和衛生間防水沒有做好的應由房東做,但要求門廳做防水沒有依據。協商不成時,一般應由房東做防水,即使房東不做、你們自己為使用方便自己做的,也應徵得房東同意,如果自己擅自做了防水,房東有權要求你們在搬走時拆除的。

(3)至於到樓下的賠償:如果你們還承認是你們自己使用不當而造成下水道堵塞,只能由你們賠償了:租戶自己的不當行為造成損失,當然得由租戶自己承擔了。

除非你們能找到證據證明下水道設計不合理、材料不符合規定,無法使用而造成損失,這是房子本身的設施不符合使用目的,你們可以讓房東賠償。

13樓:

這要看你們合同裡是怎麼約定的

如果合同約定因房屋原因導致住客損失的,房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樓:fly五

應該由房東承擔維修及賠償責任。如果屬於其他責任方原因的,房東可以向責任方追償。

如果是屬於租戶責任造成的滲漏(如不合理使用或者直接破壞等),由租戶承擔維修及賠償責任;如果非租戶原因造成的,由於裝飾裝修施工方施工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房東可以向施工單位追償。

15樓:

你們需要對樓下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6樓:

找房東,房東對於這樣的事情,求承擔責任!選成這樣的事情發生,房子的建設就有了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應該你們賠 這個沒有話說 簡單的道理 假如那個女孩子的頭髮沒有掉進廁所堵起來 你們用水也就會很正常 所以說 作為承租人的你們是直接責任人 假如說是由於水管** 這個是要由自來水公司賠償的

你可以選擇不租 或者要求房東做好防水 但是這個賠償是你們要賠的

18樓:打卡

賠償樓下的損失

因為是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籤的租賃合同裡也會有一條是由於使用問題發生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相應的賠償之類的。

19樓:

不應該。

這是房東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的。

是房東來賠償。

20樓:匿名使用者

死拖著,表賠錢,讓樓下住戶找房東解決~

21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是有一定責任的。佔主要責任

租房漏水 是誰的責任

22樓:

租住的房屋漏水如果是承租人保管使用不當,由承租人負責維修。如果房屋出租時,出租人承諾維修,則由出租人負責維修。

如果漏水具體原因不明,且雙方還有這麼大的爭議,可以委託對工程質量可進行的鑑定機構進行認定。一般由法定機構認定了就可以作為直接的事實客觀依據的。

檢視房子還是不是在質保期內,一般新購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又還在質保期內,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

如果樓上漏水發生在房子質保期內(正常情況下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只要是非人為的,開發商就應擔負起相關責任。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將開發商告到法院。

值得注意的理,如果樓上漏水,房子還在質保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的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如果讓開發商拖到質保期後,很可能還得自己清理。並且,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還是不行,或維修不到位,反覆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

擴充套件資料

《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合同法》中對於租賃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丟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3樓:

你交了出租費只管用,房主告訴你了嗎,沒有修的義務?知道漏沒準還不租了呢,找房主沒你的事,找不著你啊,再說你有知情權,房主出租也要保證出租物的品質的,物權是房主

24樓:

不是你的責任,是出租方也就是業主的責任,房東在往你身上推責任,希望讓你賠償,說白了就是耍無賴。至於你們有沒有賠償責任,你要負連帶責任,因為水是你用的,實在不行你可以走法律程式或者把中介一起告上,你肯定有租賃合同吧,如果沒有的話事情就麻煩了

25樓:任量閭杏

如租賃合同中無特殊約定,例如承租方負責維修等條款的話,意見如下:

你可以發函要求房東賠償你租賃期間因漏水而發生的損失,並通知其因不予維修,故解除合同,然後要求房東退還押金,這沒有任何問題,完全合理合法。

但房東拒不退還的話,你只能通過法院解決了,但只要你有證據,可以保證勝訴。

26樓:靈夢

本人從中介公司租了一套2室1廳的房子,並將其中一間分組給一女孩,我們不在家的時候,女孩洗衣服,洗衣機在客廳連線了管子到衛生間,估計是洗衣機排水時水管未接嚴,導致樓下主臥漏水, 水量不是很大,女孩及時處理了客廳的水,但由於我不在家主臥沒有鑰匙,且水量不大,女孩認為臥室裡不用處理,但樓下找上來說他們主臥漏水,後來女孩找人開鎖,發現僅僅門口牆邊有點陰溼根本沒有積水,但樓下說時間長了水滲下去了,要我們賠償損失什麼的。

問題:1、我們有賠償責任嗎?主要是之前這個房子也經常漏水,是樓下跟我們說了以前租戶住時就漏水。在租房之前,中介公司未和我們提起漏水的事情。2、房屋租賃合同

27樓:給我一朵小玫瑰

我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請問您當時怎麼解決的?

我是房客,出租房裡東西壞了,誰負責?

28樓:流年刻骨

自然老化的應房東出錢,人為搞壞的租客出。

【租賃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資料擴充套件: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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