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要先交執行費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是要先交費用還是執行下來交執行費

時間 2022-03-15 23:05:05

1樓:竭斯善綺麗

是的,法官會通知申請人先去繳費,按申請執行金額計算。這筆執行費最後再由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再到法院辦理退款。

2樓:岸芷

申請強制執行立案是不收費的,執行之後收取執行費,申請書裡要寫明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支付,不寫就是申請人支付。

3樓:李浩律師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在執行後再交的。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應當交納申請費,但申請費待執行後交納

而且是由被執行方支付。如果是執行方,不需要。

1、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按照0.

1%交納;

4、符合條件要求未參加記名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費用。

更多5條

4樓:匿名使用者

無需預交,待執行完畢後由被執行人承擔。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是要先交費用還是執行下來交執行費

5樓:庫文度百

不需要繳納執行費,法院應該向被執行人收取

6樓:法發發

之前是要求申請人提前墊付執行費,現在法律明確規定,申請人不墊付執行費,執行費又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交什麼費用?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費用應當由違約方來承擔。

在法院判決書下達前,就應當明確,不服從法院的判決,拒不執行的,一旦法院啟動強制執行,那所產生的費用,則應該由違約方來承擔。

執行費一般是被執行人交,申請方如果自願也可以。法律規定的執行費標準是: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納。

8樓:奇2生

1、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應當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繳納申請執行的費用,具體包括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兩部分。

2、《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2、13條規定,申請執行等費用,由申請人在提出執行申請時預交。第24條規定,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最終負擔。

9樓:利天法律諮詢

申請執行不收費?!

那是國外…………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的還要每件500元了

1萬以下,50元

1-50萬,金額*1.5%-100

50-500萬元,金額*1%+200元

10樓:華東政法自考部

可能需要預交[執行費] 這筆費用在法院執行完畢之後會退還給你的 或者與你申請執行的標的合併發還給你.具體程式去法院立案大廳填寫[強制執行申請表]的時候會有司輔人員告知你的.

11樓:上海l律師

1、申請執行不需要繳納費用

2、直接到判決法院申請就可以了

3、同時你要提供財產線索

4、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的《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案件的申請費實行「先執行、後收費」-----申請人申請執行案件不再預交申請費,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執行人收取。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先交執行費嗎

13樓:職場spring老師

申請強制執行,不需要先交執行費,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

參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參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法官會通知申請人先去繳費,按申請執行金額計算。這筆執行費最後再由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再到法院辦理退款。

15樓:新聞假大空

不用,由法院執行,費用是被執行方交,並且因執行過程中,被執行有不配合行為,惡意轉移產才,干擾辦案情況時,法官可現場下達拘留權,由執行法警依法對干擾辦案人員進行行政拘留,如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過激行為可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過去是先交錢後執行,現在不用交錢,申請人持法院審理手續,到執行局申請即可。

16樓:

申請強制執行要什麼錢

17樓:呼珈藍勳

請問,16000元交強制執行費是多少錢?

申請強制執行要錢嗎??

18樓:姐妹食記

是需要錢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19樓:earth青青

要。1.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需要向法院依法繳納以下標準的費用:

強制執行階段,申請執行人(訴訟階段稱原告)到法院申請執行立案,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0條、38條的規定,執行費申請費應當由被執行人承擔。雖然申請執行人不用出執行費,但是如果你查封的有房產、土地等財產需要評估、拍賣,此時你可能就會要預交(墊付)評估費,因為一般法院都是委託第三方評估公司評估涉案房產。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中會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

一般的繳費標準是:

(1)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

(2)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

(3)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2.除了應交的執行費,申請人還需負擔以下幾項的費用:

根據具體的規定,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也需要申請人負擔。

一般地,法院執行立案後,法院將會在6個月內採取執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規定期限採取強制措施的,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拓展資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

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20樓:可樂吧

要錢,需要繳納「申請費」,但應由被執行方承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強制執行應繳納「申請費」,根據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費「如下: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1%交納。

2、《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強制執行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並由被執行人負擔。

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對於由法院實施的強制執行,法院要收取「執行費」,執行費的計算辦法和標的物的價值有關。具體參《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第二十條

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申請強制執行有用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用嗎

我個人的看法就是有個毛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後法院會通知被申請人,我搞不明白為什麼要通知對方,然後對方知道法院要對他進行強制執行了,有的人就是要錢不要命,趕緊把財產轉移,其他你愛怎麼處罰我就怎麼處罰。比如線下取款然後轉移到別的地方,這樣法院也查不到執行人財產的去向,然後待後面法院去強制執行的時候...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不執行怎麼辦

華律網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 扣押 凍結 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 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 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

是不是隻要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法院就可以拘留被執行人

你提這個問題其實是公眾對民事訴訟法的誤解,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 人 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