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沒結婚證怎麼離婚

時間 2022-11-07 21:30:03

1樓:點行律師**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者同居關係。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男女雙方只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非婚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能夠分清財產性質及歸屬的,確定為個人所有;不能分清財產性質及其歸屬的,參照共同財產處理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3樓:蘇州律師謝加祥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如果是結婚證丟失的,可以補辦結婚證,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4樓:張青峰律師

沒領結婚證是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要想離婚,應先去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登記。

兩人的關係屬於同居關係,可自行協商解除,在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二人可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規定: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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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5樓:點行律師**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者同居關係。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男女雙方只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非婚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能夠分清財產性質及歸屬的,確定為個人所有;不能分清財產性質及其歸屬的,參照共同財產處理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6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沒結婚證怎麼離婚

7樓:律營科技

首先想離婚卻無法提供結婚證,大致有這麼幾種情況,一是當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因而沒有結婚證,一是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或者結婚證被另一方藏匿;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這兩種情況,如果雙方自願,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

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時間年歲太久,查詢不到當時的登記資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出具證明,這種情況,只能訴訟離婚。立案時可以提供單位、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將結婚證藏匿,去開具婚姻關係證明時不要說是被藏匿,告訴工作人員說結婚證丟失。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雙方有配偶,否則起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或起訴要求解決孩子撫養問題的,法院受理。

【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沒辦結婚證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

建議 1 雙方協調,良好分手,孩子問題也協商,2 不能協調,找當地 或者大家村裡 什麼的調解,3 到法院,法院會作出的判決不是離婚,而主要是財產的分割和孩子撫養的問題。最關鍵應該是孩子問題,財產問題舉證很難,最後應該也是調節比較顯示 4 女方直接帶著孩子或者個人走了就行了,在法律上對方是沒有權利找的...

沒有結婚證,離婚這怎麼辦,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

婚姻法沒領結婚證離婚財產怎麼分,沒有結婚證離婚財產怎麼分 是不是也不需要走任何程式

你好,由於二人沒領結婚證,所以法律上不認為二人是夫妻,而是非法同居,所以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協商好以後直接分手就可以了。至於財產的分割,由於不存在受婚姻法保護的婚姻關係,所以二人的財產不受婚姻法調整。在實務中一般參照合夥的有關規定和原則二人平均分配,但一般還把握以下原則 1 能夠證明屬於個人的財產歸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