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在我店門前摔倒我付多少法律責任

時間 2023-01-13 10:10:02

1樓:北京律師許延慶

如果客人在店裡摔傷或夾傷,是客人自己責任,店裡也盡到應該做到的義務,店裡就免責,可以協助送醫生處理。如果是店裡場所缺陷,沒有提醒,那要承擔部分責任,先醫療,後協商,協商不成,可報警處理。店商鋪方在過錯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按實際情況,如果商店對於受害人摔傷的,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過錯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店家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致消費者摔傷,既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又沒有做到法律要求的提供安全服務的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理由如下:

1、店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是雙方買賣合同中店家應承擔的約定義務,而店家未全面履行,自然構成違約。2、店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是法律規定的店家應盡的法定義務,店家未全面履行,導致消費者摔傷,對其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店家的行為既屬於違約,亦屬於侵權,消費者有權選擇依照法律要求店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店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2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如果店門口鋪貼的不是防滑瓷磚,而是普通的鏡面瓷磚,甚至有積水,這樣的情況顧客摔倒,店家就要負全部責任。如果店門口是原來建築商做的地面,顧客摔倒,店家就不需要負責。

3樓:網友

有客人在進門的時候自己把腳弄傷店主付什麼責任。

顧客在我的店鋪門前摔傷我承擔責任嗎

4樓:翹翹他爹

要看是不是你店門前的設施或者是貨物等導致顧客摔傷的,如果不是這些導致顧客摔傷的你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客人自己不小心在我店摔傷我應該付多少責任

5樓:阿元

但應該承擔多少責任,要根據摔傷的原因、時間、地點等情況決定,一般情況下,店主承擔的是次要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6樓:弘厚工作號

根據雙方的過錯比例來判定承擔多少責任。

客人在我飯店摔倒受傷,我該負什麼責任 15

7樓:陽光彩虹小可樂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餐館未盡到全面警示風險提示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於損害的發生應當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按照上述規定,若飯店經營者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根據其過錯程度,對顧客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樓:慕容惜飛

不需要負責。不過為了人道主義立場,店裡可以慰問下傷者。

你們呢可以拒絕賠償,如果他們不服,可是上告。法院會給予合理判決。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吧,你那裡有明顯的標誌,又那麼大,他看不到那是他的事了,你有盡到責任,那你理應不用賠償。

看著辦吧。祝你好運!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負任何責任,你們店裡有明顯的指示牌,不過你們也可以表示慰問下那位老人。

12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詢問律師比較好。

有人在我家店鋪門前摔倒了 我需要賠償嗎?

13樓:1969木子熙

你應該不用賠償吧,但是你必須道歉畢竟是在你們門前摔倒的。

14樓:樸媛漾

適當道歉就好了。

如果硬要賠償在你接受範圍內可以賠償一些精神損失費。

實在不行就由著鬧吧。

鬧到最後他們也拿不到啥。

15樓:慘惜惜

寫個告示說下注意安全,現在不講理的人太多,防不勝防,注意保護自己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給他點b臉了,還賠錢。

顧客在店裡受了傷需要付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們是要承擔責任的 ,然後這個人他自己有過錯,根據他的過錯大小減輕或者免除你的責任。

這個免除的話,要求他是故意的。

主要賠償專案還是醫療費,如果他沒有住院的話,或者說沒有在家休養的,誤工費、護理費就談不上了。如果有休養的,實際誤工天數乘以平均日工資。

他每一項損失都要有證據支援的,否則你可以拒絕賠償。如醫療費就要出示醫院的發票、病歷卡等。

望採納、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8樓:金科玉篆

看有否責任:是看你們門市是否注意到安全義務,即賣肉的砍刀放置的位置是不恰當,顧客是否有過錯來定。

19樓:戚廣利

你開店應當保障顧客的安全,如果在店裡造成傷害你應當負責。

你家裡已墊付了一部分醫療費用,這是對的,她還要錢,沒有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她就是起訴了,你也不要怕,該給多少就給多少,法院也不能沒有根據的判。

20樓:漢古禾光的夢

要看他有沒有斷指的勇氣,皮肉之傷,要不到那裡去,頂多在要的精神損失。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家裡可能要承擔次要賠償責任,顧客承擔主要損害後果。

22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個人認為: 你的賣肉的刀可能沒有放在對顧客足夠安全的地方,以致於被顧客不小心碰掉劃傷自己,因此你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已經盡到了妥善保管賣肉刀的義務;

但顧客也應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擔部分經濟責任。

23樓:匿名使用者

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

有客人在餐飲店裡摔倒,需要我們賠償?

24樓:太康律師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的司法解釋中,負有安全保險義務的人其中包括餐廳營業者,只是賠償責任應當是多少要根據雙方過錯進行認定。你餐廳是應當賠償的,如果能自行調解好就用不著打官司了,當然為了保險起見,在法院主持下調解更好。

25樓:改黎

這要看你們的臺階是否設計合理,有無必要的醒目的提示語,安全防護措施。如果這些都做到了,那你們就是無過錯的。提起法律訴訟對你們有利。

顧客在酒店不慎滑倒,酒店應付多少責任?

26樓:寂寞12黃昏

因該不會全部賠償吧,有可能是客人自己不小心啊,不知道你們酒店的廁所有沒有小心地滑的告示牌,有的話又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的,按理來說會賠一點,畢竟是在你的酒店摔倒的,如果當時沒在酒店說不定就不會摔了。

既然是在你的酒店出的事,就一定得負責任。只是可以根據事情的前因後果判定需要付多少責任。但是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等費用估計是躲不了的。

首先謹記顧客是上帝的硬道理,不管怎樣都要先慰問一番,以表示酒店的良好形象 。隨後再根據現場錄影來處理賠償問題,確定酒店該負幾成的責任,然後再支付醫藥費。廁所應履行告知義務,違反了侵權行為法中的保護顧客安全義務,在民法中屬於過錯。

有關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如造成殘疾如則以下賠償專案)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具體數額的計算要看相關證據,如醫療費用票據數額、交通費用票據數額、誤工證明情況、殘疾鑑定結果等。案件較專業,建議委託律師**。我不為積分,諸君勝訴和早日**。

27樓:李律師

酒店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並非是承擔全部責任,至於需要承擔多少賠償數額,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計算方式,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28樓:大笨蛋

要看當時的地面狀況如何,是不是有積水或者是剛拖完地什麼的,如果是,你們有沒有做到應盡的提示義務,比如:地面很滑,小心腳下,如果都沒有,你們就要付責任了,但是如果地面是乾的,你們又做到了提示注意的義務,正常人都不會摔倒了,(比如她自己穿著10cm的高跟鞋)那你們就可以不負責任了,但是出於道德問題還是要出點錢慰問一下,

29樓:歸珺東門銘

住酒店老人上廁所因地面有水導致老人摔倒住進醫院,酒店有責任嗎?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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