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屬和訴訟時效問題,房屋產權糾紛訴訟時效?

時間 2023-01-28 18:35:04

1樓:網友

沒過訴訟時效。20年的訴訟時效是從你去要房子回來,你親戚不肯還給你的時候才開始計算的。建議立刻請律師起訴拿回房子。

房屋產權糾紛訴訟時效?

2樓:華律網

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具體的房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一、房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

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房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特別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

20年最長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 **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房屋產權訴訟期限問題

3樓:滕剛律師

合同未盡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之前,一般認為是有效的,更何況你們已經按約履行了20多年了,怎麼能說無效呢?

你是不是問「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我國一般的訴訟時效為2年)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你反映的情況,應該說基本上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因為,以前(2023年到目前)糾紛還沒有發生,你說的「和睦相處」,而發生矛盾是最近的事情,所以從糾紛發生之日來計算的話,兩年還遠遠沒有到,所以還是在訴訟時效之內的。

當然,具體還是要看你的協議,到底是什麼內容,雙方是如何約定權利義務的?以及現在一方想要起訴,到底以哪個突破口來起訴?比如說是不是想要認定合同無效?

還是說要合同可撤銷?這裡面涉及的法律時效和期間都不太一樣。

所以,建議你諮詢當地專業律師。祝你順利。

4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怎麼約定的很關鍵。是用房租抵債呢,還是以房產所有權抵債呢?協議如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應該是有效的。訴訟解決爭議,沒什麼不可以。

物權法施行前,房產確權糾紛受訴訟時效保護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確權糾紛不是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也就無訴訟時效的保護。

1、房屋確權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權。同時,也是房地產權屬登記、權屬變更、轉讓、評估、抵押、中介服務等的產權、產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據。

2、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6樓:

訴訟時效與法律的修改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本案中,從知道侵權日起,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

7樓:袁梅

物權法中,物權的確認之訴是不適用訴訟時效的!

房產所有權訴訟期限是兩年嗎

8樓:快要畢業啦

物權糾紛,不受失效限制。

9樓:潘增飛

如果涉及違背事實,直到不違背了。

房屋繼承訴訟時效

10樓:只為浮雲飄過

被繼承人死後,在遺產分割之前,遺產由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其他繼承人並沒有否定您有繼承權,因此本案屬於遺產分割糾紛,而不是繼承權糾紛。您提到的那個條款是關於繼承權除斥期間的規定,不適用繼承人之間的遺產分割糾紛。由於在此之前,所有繼承人並沒有就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因此由所有人共同共有,只是因某個事由的出現希望分割遺產,根本不涉及訴訟時效的問題,即使多個繼承人中一直以來是某個繼承人佔有房屋,也不能表明房屋歸其所有。

因此,如果其中一個繼承人打算將此房屋過戶,不僅在事實上不可能,即使過戶了,也屬於擅自處分共有財產,需要對其他共有人補償。

11樓:海昆鵬

1.你 祖父去世後,遺產繼承就開始了,所有繼承人都享有繼承權,2、這裡繼承人是指你祖父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如果你祖父子女不在,那麼他享有繼承權的子女的子女就享有代為繼承,如果上述都沒有,那麼你祖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繼承權。

3、遺產已經共同共有,不適用於遺產權糾紛而適用遺產權糾紛訴訟,所以你們有訴訟權。

4、繼承人並沒有達成分割協議,所以遺產屬於所有繼承人,任何繼承人都不能擅自支配過戶,現實中辦理機構也不會辦理,即使過戶成功,所以繼承人享有賠償權。

12樓:正宗王大學

自被繼承人死亡開始,已經發生繼承,遺產就是繼承人的共同財產,現在起訴就是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沒有時效的問題。

但是,如果當初有遺囑,遺囑指定由某人繼承,你們不知道,現在起訴就超過訴訟時效了。

另外,一個繼承人想過戶,沒有其他繼承人的配合是很難的,房產部門一般不會辦理,一般房產部門要求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表達放棄繼承的意見。

13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訴訟時效最長為二十年,你已經超了訴訟時效。

房屋侵權訴訟時效為幾年

14樓:楊文戰律師

普通時效,兩年。不過,何時起算,如果認定,要看具體情況。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諮詢完畢請及時採納結束諮詢。

15樓:王亦雄律師

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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