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娶妻的有趣法律問題,有趣的法律問題

時間 2023-05-19 13:00:02

1樓:晶寒曉雪

他如果沒有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我想恐怕是的。

有趣的法律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這雖然是國家行為,但必然事先通知,而且按照正常人必然知道會實行大規模的交通管制,那麼其實是可以避免的,所以不應該構成免責條件。應該知道而因為疏忽沒有知道,自身存在過錯,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3樓:楊文戰律師

這損失恐怕沒人負責。

沒有因這個原因必然導致違約的理由,所以,一般也不構成免責條件。

如果有特殊的情況,要看情況才能定。

兩個有意思的法律問題

4樓:騎狗子的小

1這個得分情況。如果那個天橋半夜下面基本沒人走,說明甲不應預見自己跳下去會砸到人的情況,那麼屬意外事件,乙親屬向甲索賠民事侵權賠償。如果該天橋下面經常有人,那麼甲就應該預見自己跳下去會砸人的後果,甲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乙家屬提起附帶民訴。

2一樣得分情況。如果甲知乙不勝酒力,那麼應預見到不利後果,讓乙喝酒就是一種傷害的行為,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乙平時千杯不醉型,那麼就是意外事件,甲構成侵權。

5樓:匿名使用者

一、1> 我認為某甲的行為構成犯罪,即某甲放任了自己的犯罪行為致使危害結果的發生,給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我國刑法採取的是容認說,行為人認識到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並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發生就成立故意。則某甲所實施的行為完全符合犯罪故意構成的各種要件。 2>某甲既已構成犯罪故意,則某乙親屬可以按照法律程式向甲提出賠償。

二、 我認為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甲應當預見到乙在喝完兩瓶金六福之後可能會因為酒精過度而導致乙的死亡的結果,甲沒有阻攔乙的行為,反而又用現金來誘引,甲放任了這種結果(乙可能死亡)的發生,故構成故意殺人罪。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個過失致人死亡,應由乙的財產償還。

第二個兩人都沒有過失,應是意外事件,不構成犯罪但是甲作為同伴有照顧注意義務,應由甲適當賠償。

7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前者是過失致人死亡 後者無罪 只負擔民事賠償。

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8樓:浪子不懂法

1.丙自負責任,因為是他故意挑逗狗的,主觀有過錯。

2.丙負責。因為他是引起危險的人。其行為屬於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危險的人承擔責任。

3.戊要負責任。因為它未設警示標誌,丙若掉入坑受傷了,屬於無意思聯絡數人侵權。

4.不構成。正當防衛只能對人實施,對狗的行為最多是緊急避險。

9樓:匿名使用者

1.乙,他溜狗,必須負責他溜的狗不傷人。

2。丙,只要拿人家的東西就需付錢,但他可告甲,因為他的狗迫使他自衛,要求甲還他錢。

3。戊公司要承擔責任,跟據法律在挖坑時,必須要有防範,你不可假定人家不會用跑的過來。

4。不成正當防衛,因狗沒有攻擊乙。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任何可以有趣的 因為法律是嚴肅的東西!

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請高手回答!!

11樓:網友

有新證據足以推翻法院原判決的屬於硬性再審事由,只要證據確實充分當然可以洗脫罪名,既然他前一罪名已經不存在,越獄當然也就不構成犯罪。放心吧,法律是越來越完善,越來越尊重人性,不管是在美國還是中國。當然,社會發展也是有過程的,堅持努力,夢想就能成真。

12樓:菊草

他提交的證據如能被核實,則可以洗脫罪名。如此,他越獄的的事情則也不構成犯罪,因為脫逃罪是以其本身確實是一名罪犯作為前提的。

13樓:網友

在國內估計你就準備躲一輩子吧。

14樓:陳阿米卡迪

只要證據是真的,我覺得不算。要是戴罪立功最好。

一道有趣的法律問題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有多種解決的意見,但主要的是:按規定動物飼養人及主人應當對路人丙的受傷承擔責任,丁的西瓜受損也應由動物飼養人賠償;戊的受傷骨折與動物飼養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對戊的受傷無需承擔責任;甲的行為如果有證據證明是鬥狗引起一系列後果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詢問一有趣的法律問題▲

16樓:網友

是否承擔法律責任要從行為的動機,性質,後果,並結合社會觀念綜合評價。私拉電網之所以違法是因為這本身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僅有傷害小偷的可能同時有傷害無辜的可能。

而在自家樓上窗臺上放些玻璃渣預防小偷,該行為本身並沒有危及到公共安全,而且在社會觀念上一般也不會認為因為放了玻璃就會把小偷摔死,兩者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因此即使造成了小偷摔死的後果,也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算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還沒有實施盜竊的行為,你這也不屬於正當防衛吧。具備四個構成要件才確定是犯罪。

關於有趣婚姻家庭的法律問題

18樓:白色的西紅柿

1,3月5日辦研字第8號請示收悉。關於女方婚後與人通姦懷孕,男方提出離婚,是否適用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問題,我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男方提出離婚時,如婚後通姦懷孕的事實為女方所不爭執或經查明屬實,則法院應該受理,不適用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法院受理後,應否判決離婚,則應視具體情節而定,不能籠統規定。

而且法院在處理時仍應注意對於婦女和胎兒的保護。男女一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應與婚後通姦行為加以區別,一般不能作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

2,可以提出,不過根據現有法律,賠不到什麼錢,最多道歉什麼的3,可以,訴訟時權利,只是法院不一定支援。

4,房子,稿費,積蓄理論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都要平分,不過武大請求的話,法院會適量酌情支援武大的請求。

19樓:網友

1、法院支援武大,判決離婚,因為金蓮有過錯2、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因為金蓮對離婚負有責任。

3、武大可以在1年內提出。

4、房子存款歸武大,稿費歸金蓮。

還有一個幽默的法律問題要請教大家

20樓:僕春嵐

縱火是故意犯罪,不構成縱火罪。

過失犯罪分為過於自信的過失(有預見而且輕信能夠避免)和疏忽大意的過失(事先沒有預見,應當預見而事先沒有預見的),…發現此情景(稻子還差一點熱量就要**),但不巧他此時正要放屁(屁的熱量足矣引燃稻子,此事實帥哥也知曉)……

他預見到了,所以不是疏忽大意,而且他沒有輕信可以避免火災,而是「欲跑不能」,也不是過於自信,所以不是過失,應該是意外事件,不用賠償!

21樓:網友

厲害,應該列入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申請吉尼斯記錄,光獎金就………

關於責任的法律問題,法律問題,關於責任劃分

一般不會牽扯到承擔刑事責任,因為作為裝修施工單位應當負責施工安全和建築物結構安全,但出現事故,民事賠償責任是不可避免的,你這種情況還是屬於公司行為,因此出現事故應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你的損失自然是按你股份比例來計算的。不過最好還是不要輕易改動,找監理單位或者專門的建築結構鑑定檢驗機構論證一下最好。首...

關於離婚的法律問題,關於離婚幾個法律問題的思考

你好,首先男方是否構成重婚罪,要看它是否在沒有與你離婚的情況下又與 第三者 結婚,或者與 第三者 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只有符合這兩條,男方才能構成重婚罪。其次,你如果要與對方離婚當然要收集相關證據,只有證明對方有外遇才能更好的保護你的合法權益,即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多分或者全部歸你所有。你提問內容太...

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潘增飛 物權法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 面積等必要材料。你過繼給你大舅舅了,這房子就是你們家的,你忽略了你還得指望房子完成傳宗接代任務呢。拿著死亡證明去消滅原來的登記,而後重新登記 法律上能認定你們是父子關係最好辦,直接你繼承,外公外婆放棄。法律上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