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七臺河李陽平
法律沒舉孫櫻有規定企業必須給員工加薪,企業加不加薪是企業用工自主權或工資分配權。凱譽只要正叢企業支付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不違法。
2樓:法務竹子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歷擾約定如何加薪,用人單肢蔽旦位可以視經營情況來決定是否加薪;不併帶加薪並不違反勞動法;當然員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3樓:橙衫
公司不給老員工加薪違反勞動法嗎?首先加薪這個東西是根據老闆的業績來,他願意加薪才加手耐薪,只運鬥要他不低於當地的最低收入保障那麼你是沒有辦法強制他加旁薯磨薪的。這個是不違反勞動法的。
4樓:焉白易
不違法,因為加不加薪,並不是勞動法裡的範疇。所以加不加薪,由公司決定。
5樓:友望未來
這個是不違法的,如果你超過了當地的最低平均工資,那是不屬於違法的,只要不降薪就可以。
6樓:為你解憂哼
公司故意不給老員工加薪,這個是沒有違反勞動法的,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照規章制度發放工資就合理。
7樓:網友
公司故意不給老員工加薪,野攔這當然不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因為加不加薪是公司自己做主的,既宴脊辯然是老晌缺員工,對公司都有貢獻,公司為什麼不給老員工加薪呢?
8樓:戶雋雅
公司願意不給老員工加薪,為勞動法嗎?這個應該是按勞取酬啊,不給老員工加薪,不算違反勞動法了。
9樓:網友
這個得看雙方勞動合同是怎麼簽訂的,只要沒有違法勞動合同,就不能算公司違規或者違法的。
10樓:精英戰神三
首先這種情況當然也是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這種糾紛。
11樓:上海藝巨流體裝置製造
除非之前工資低於最低保障線,不然薪酬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自行商議。
12樓:再老也要長大
私企全在老闆一句話,公企基本工資按職務職稱定薪的,工齡加薪很有限。所以企業不是工作越久工資越高。
公司連續三年不給加工資合法嗎?
13樓:帥氣的小宇宙
公司支付的工資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和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即合法。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4樓:道非道非常道
你又不是老闆家親戚給你加工資幹嘛?
15樓:網友
加薪是勞資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的事情。
公司不給加班員工加班費,違反《勞動法》嗎?
16樓:14清榼眠
違反了。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具體介紹: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綜上,公司不能作廢當事人的時間,應該按上面支付加班費,不支付的可憑當事人的考勤記錄與勞動合同到勞動局去尋求幫助。他們會給公司去**反映的。情節嚴重的勞動監察科會罰公司的款。
公司不給員工買五險一金違反勞動法嗎
17樓:毒毒毒
違反勞動法,公司拒不繳納五險一金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社保徵收機構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五險一金」指的是五種社會保險以及乙個公積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裡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併,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
2016年12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決定草案,擬授權***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擬將邯鄲、鄭州等12地作為試點,實施生育保險**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徵繳和管理。兩險合併之後,未來就是四險一金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
變化一,2018年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將成為普遍現象,養老保險將實現全國統籌。這一計劃的實施,可解決我國老齡化程度嚴重、區域性差異大這一問題。
變化二,《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指出,未來為失業人員代繳養老和醫療保險成為現實,這一提議將解決失業人員「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問題。
變化三,《企業年金辦法》的實施,將使未來居民退休收入增加。增加收入表現為:參保職工在享有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乙份補充養老保險的收入,從而提高了居民退休的收入額。
變化四,《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實施方案》的公佈及實施,將有利於緩解養老金缺口的問題,保障社會穩定,老有所養,為下一代減輕了社會壓力。
變化五,《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的釋出,在未來因房地產開發商拒絕或阻撓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難的問題將會解決,居民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將不再困難。
18樓:禪心布衣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也就是說,勞動者參加以上5種保險是法定的,這就是俗稱的 五險。
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類社會保險的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雙方繳納的比例以當地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標準為依據。而剩下的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兩類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全部保險費,職工無需自行繳納。」
職工與所在單位發生社保爭議時,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至於住房公積金 並不屬於法定的社會保險範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並不是必須要為職工繳納 住房公積金 ,而是由其根據自身條件、職工工作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自主決定的福利待遇。
19樓:網友
公司拒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社保徵收機構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以此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0樓:姜威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這種行為嚴重違法,員工一定要儘快維權社保。
21樓:親親小保達人
社保公積金是國家強制繳納的,不交是違法的哦。
如果企業處於初創階段或者人事體系尚不完善,對於人事方面比較頭疼,完全可以將社保交由第三方公司比如親親小保來打理,這樣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22樓:明月高樓
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仲裁也可以投訴!
23樓:卜八拉
看你是在體制內還是體制外,體制內交社保,就算社保在貴,那是納稅人的錢財,所以按照勞動法乙個子兒都不會少你的。體制外的公司,公司需要花更多的錢去養乙個員工,要麼就是給員工發更少的工資,工資少員工無法生存公司是沒辦法運營的,所以,民營小公司為了生存大部分是會選擇不交。
公司禁止晉公升加薪,是否違反勞動法
24樓:嘰鯉香柱
你好:取決於罩李譁公司對擾盯晉公升加薪是否有完備的規章制度,如果有且延時進行不符合制物行度,屬於單位變相剋扣勞動報酬,可以提起仲裁請求雙倍賠償。
25樓:雨人樂
合同未到期,公司故意不給老員工加薪而強迫員工自動離職,這是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維權。
公司未經員工同意,更改薪資結構,違反勞動法嗎
26樓:在九侯山講西班牙語的滿月
公司未經員工同意,更改薪資結構,違反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27樓:簡簡單單
1、公司未經員工同意,更改薪資結構,如果影響到員工工資收入的話,就屬於違法行為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28樓:歸十與想
1、公司行為違法,員工有權提出異議;
2、如公司強行推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9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確定後才能將重大事項的決定做出公示,或者告知員工。
公司單方面的調崗調薪,算不算違反勞動法?
30樓:桓飛白
員工職位的調整主要包括雙方同意的調整,出於法律原因的調整以及僱主的單方面調整。 在第一種情況下,它還包括勞動合同中的規定,即僱主有權根據獨立轉讓的條款取消該工作,並且雙方同意終止該工作。 第二種情況是發生法律原因時進行調整,只要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法律變化,就可以依法進行調整; 最後乙個是企業的單方面調整。
這種變化最容易引起爭議。 因此,必須注意實現。 如果執行不當,可能會遇到恢復原始工作職位和工資或導致合同終止並造成賠償的問題。
1檢查當地法律法規是否規定用人單位有權改變勞動崗位和工資 合同。 如果沒有,則在當地法規的支援下,懷疑該條款剝奪了工人的權益,將使該條款無效。 應當指出,如果雙方都同意更改勞動合同,則應採用書面形式。
僱主和僱員各持有乙份更改後的勞動合同文字。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達成協議,應書面確認。 2.
規章制度的要求,規章制度規定了公司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調整僱員的職位。例如規範人事管理制度,定期評估員工。 公司應要求員工在工作中犯錯誤。
3 在充分合理性方面,公司必須對員工的工作調動和薪資調整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公司應針對不同的職位使用不同的薪資系統。 如果公司有針對職位系統的薪資系統,並且為每個職位預先設定了大致的薪資範圍,則公司在工作後將進行更合理的薪資調整。
4 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公司的工作調動和薪資調整程式的要求。 5.應保留工作調動和薪資調整的有關證據。
應對工作轉移中涉及的各種資訊進行認真分析和正確儲存,尤其是對於因績效不佳而被認為無法勝任其原始職位的員工,因為這是將來終止合同的重要依據。
如果員工不同意調整,則需要進行全面分析。 如果員工沒有能力勝任該工作,則公司可以單方面對其進行調整。 當然,它必須具有相關證據以證明其確實不能勝任這項工作,而僱主也具有相關證據。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對僱員的單方面調整必須合法合理,否則很有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調動工作和調整工資是當前勞資糾紛的重點之一。 關鍵是工作轉移和由此產生的薪資調整問題與每個人的最基本經濟利益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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