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勞動合同,公司「陷阱」都有哪些?

時間 2025-04-20 21:21:00

1樓:個洋娃娃

入職乙個月發現自己的公司是個**公司,你能及時發現問題,又能在發現問題之後,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腔碼方法,由此可見,你是乙個頭腦清醒、有法律意識、正義感較強的年輕人。此時你應該採取一巖圓埋下果斷措施,來處理這種事情:

第一,馬上停止**公司交給你的、目前正在進行的手頭工作,並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這樣做你可以徹底撇清與**公司的關係,日後**公司被依法查處時,你作為入職時不知情,瞭解實情後,又立馬停止了手頭工作、並辭職的員工,在法律上,你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徹底與**公司劃清了界限。

第二,你還應私下告知其他員工有關**公司的事情,並勸阻其他員工停止為**公司工作。如此可避免更多的人牽扯到其中,也是保護了其他員工粗螞,使他們避免法律糾紛,以及受到該公司的牽連;還可避免國家和社會被**公司繼續欺騙,從而受到更大的損失。

第三,將手頭的有關證據保留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如果**公司有涉及到傷害人身安全和自由情形的,可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涉及到違反市場監管的相關行為的,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涉及到勞動監察、社保問題違法行為的,可向勞動社保部門進行舉報。涉及到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的,可向稅務部門進行舉報等等。

總之,不同的違法行為,應向相關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舉報。假如你確實無法分清楚是屬於哪一種違法行為,不知向哪乙個部門進行舉報時,你可以直接報警,由公安部門作出判斷。

小結:1、你在發現自己的用人單位是個**公司時,能夠積極主動地反映相關問題,而不是與之同流合汙,證明你有較強的法律意識,由此你便可避免相關的法律糾紛。

2、你發現問題之後也應保護好自己個人的人身安全,停止自己手頭工作,並勸阻其他員工停止相關工作,以免捲入相關法律糾紛當中。

2樓:愛上我企鵝9啊

空白的勞動合同,並沒有說明任何的東西,機打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有很關鍵的幾項李吵伍根本沒有填,公碰局司哪或合同的條例非常不合理,合同上沒有寫明自己的福利待遇。

3樓:劉心安兒

一般會通過合同的方式來繞圈子,而且有的時候合同上面沒有粗橘搏蓋公章,所以是沒有法律效應的,伍遊然後也出現了很多的空白合同,同時也沒有仔細的計算加班的費用,然後也沒有巖祥將具體細節講清楚。

4樓:巨蟹阿斯頓

在面試的時候和工作的時候,公司的體系是蔽指不一樣的,工資是不一樣的,這個時候一定要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然後巨集乎配發現公司有問題的時候,這個時候一頃數定要保證自身的權益,一定要保護好自身的安全。

常見的勞動合同陷阱有哪些

5樓:陳嘉

法律分析:常見的勞動合同陷阱有以下合同:1、口頭合同。

2、格式合同。3、單方合同。4、生死合同。

5、兩張皮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扒孝、協商一春悶稿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罩咐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常見的企業勞動合同陷阱有哪些

6樓:周業懇

1、口頭合同。

具體表現在一些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責、權、利達成口頭約定,並不簽訂書面正式文字。一些求職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學畢業生極易相信用人單位種種「許諾」。這銷悶種口頭「合同」是靠不住的,一有「風吹草動」,這些口頭許諾就會化為泡影。

2、格式合同。

即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合同示範文字事先列印好的聘用合同。從表面上看,這種合同似乎無可挑剔,可是具體條款卻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種解釋,一旦發生勞務糾紛,用人方總會按照「合同」為自己辯護,最終吃虧的還是應聘者。

3、單方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利用應聘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只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違反約定要承擔怎樣的責任,毀約要交納違約金等,而合同上關於應聘者的權利幾乎一字不提。如果簽訂這樣的合同,無疑是將自己送上「案板」,任用人單位「宰割」。

一、正規的勞動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勞動合同履行應當遵循的原則有塌咐哪些?

1)親自履行原則,這是由勞動本身的特點決定的,也是保證勞動關係嚴肅性和穩定性的需要。勞虧衫彎動合同是特定人之間的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它必須由勞動合同明確規定的當事人來履行,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也有責任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允許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實際履行原則,即除了法律和勞動合同另有規定或者客觀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當事人要按照勞動的規定完成義務,不能用完成別的義務來代替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3)全面履行原則,是實際履行原則的補充和發展,即勞動合同生效後,當事人雙方除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按質、按量地履行全部義務。

4)協作履行原則,即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有互相協作、共同完成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遇到困難時,他方都應該在法律允許的範圍,盡力給予幫助,以便雙方儘可能地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存在的陷阱

7樓:羅仰俠

勞動合同常見的陷阱有:

1、口頭合同。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責、權、利達成口頭約定,並不簽訂書面正式文字。

2、格式合同。用人單位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來沒有問題,可是具體條款卻表述含糊,甚至頃巨集察可以有幾種解釋。

3、單方合同。合同中只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而關於應聘者的權利幾乎一字不提。

4、生死合同。危險性行業的用人單位為逃避該承擔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應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協議」,即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5、兩張皮合同。用人單位懾於勞動主管部門的監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

一、小時工應該提前多久辭職?

1.小時工辭職,正常情況下提前一天兩天尤可以了。因為小時工一般都沒有籤合同,都是臨時的,只要給使用者絕州乙個找小時工的時間就好了。

2.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履行告知義務。因為,現在所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都是勞動合同關係,已經沒有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分,每個用人單位都有義務與所有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即使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聘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要求依法為勞動者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享有相關的福利待遇。

二、面試期間發生**算工傷嗎。

不算。在招聘考核時因為應聘者尚未被用人單位正式招用,雙方尚未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沒有建立勞動關係,因此,此種情形的**事故不屬於工傷,不直運用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企業招聘時進行操作考核必須保障應聘者的人身安全,如發生**事故,只要不是求職者蓄意製造事故及自殺自殘,雀茄企業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按照人身損害的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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