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abc保險網
首先要說的是,你和公司簽定的協議就是不正規合法的;「按面試時約定給」就這幾個字就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要求,在和員工簽訂合同時,員工應享有知情權,如發生合同約定不清楚的,視為無效合同;
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不同期限的勞動合信知同,離職提前通知期也不一樣。合同上面有規定提前多久提出辭職;一般是提前乙個月打申請就可以;期滿可以自動離職。不受逗坦仔約束的。
如果公司不同意。沒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申請仲裁。(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即可,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批准。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限制勞動者自由擇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你們公司如果什麼保險也不給你們辦理,那一定是違法的。但現在已經為你們上了商業保險了,這方面我不太懂,但感覺好像不違法;辦理商業險公司有如下好處:1、商業險是團山汪險,保的是人數,不是特指某個人;如發生員工離職的時候,公司只需換個人就行了;2、商業保險公司交的保費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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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走藍天
您好,平臺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一、猛陵用人單位違背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橡舉的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梁知碧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鬥笑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在本條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一般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將未繳納的社保直接補償給勞動清銷空者的請求,予以駁回。而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的請求雖會支援,但由於社保機構明確不辦理補交答瞎業務,導致勞動者的訴求在實質上是無法實現的。
企業不給公司員工買保險對嗎
3樓:abc保險網
建議先直接問一問公司不給繳的原因,有時候有些小企業不是刻意不給員工繳納,而是快到執照審驗期之類的了,企業一般會選擇先審照,然後再給員工辦理。
如果企業是刻意推脫或壓根就不想給員工辦理,而你又還不願離開的襪頌話,建議你跟老闆談一下,讓公司至少幫你繳納醫藥和養老這兩個保險,說實話,如果不是等著在公司生娃,生育險沒什麼用的。如果不告閉鄭是危險工種,工傷險作用也不大,而失業險,壓根就沒有任何意義態世。至於公積金,大多民營企業本來就不願繳納的。
所以能說服老闆交醫藥和養老,也就差不多了。
如果公司連這兩個都不願意,那建議你還是另謀高就吧,說明公司壓根就只是想短期利用你而已,除非你也有需要利用公司的,或找不到更好的地方,否則也就沒必要陪公司玩了。
如果公司以前在繳,現在突然不繳了,或許是執照沒通過審驗,或者公司有意開始裁員,或許公司有打算申請破產等都有可能,建議問清楚,這個是需要爭取的。
法律或維權手段是最後不得已採取的,很有效,但也很極端,如果將來你還要繼續在這個圈子這個行業裡混,建議不要走得太極端,萬一老闆不厚道魚死網破,把這事在行業裡傳開了,對你影響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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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怎麼辦
4樓:doting丶
首先要和勞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這個是首要的,也是必須的,那怕是形式上的!
社保也必須繳納,但現在有很多公司都是滿一年或半年才給繳納的。
1、如果公司不給繳納,你辦理離職,手續辦理清楚,寫清不籤勞動合同不交社保,離職單據辦理完,總經理簽字後,留存乙份。
2、入職證明留乙份,工牌什麼的。
3、工資條!
到公司所在的勞動稽查大隊投訴,或到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訴!一定可以打贏!
可申請入職後未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和補繳社保!
具體參考一下勞動法! (以下為複製內容)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一旦建立了勞動關係,就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也不例外。勞動合同必須是合法的,否則從簽訂之日起無效,必須重籤。
按規定,籤合同以後,用人單位就應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對於不籤合同的單位或個人,勞動部門有權責令其補籤或施以處罰。對於不籤合同的一方,另一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自行和解,也可向單位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不籤合同,造成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時,勞動者可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應充分重視合同的作用。
在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更要勇於向法律尋求幫助和保護。
5樓:螞蟻hr平臺
一、公司不籤合同不交社保怎麼賠償?
1、公司不籤合同職員若是提出請求,單位需要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單位不交社保的話對於個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補繳,但是沒有賠償的。用人單位不及時為員工參加社保的話,只能由當地社保機構等依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要求對其進行處罰並督促其及時為員工參保。
3、若是職員因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選擇離職,那麼可以獲得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樓:龍之喵喵豬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的話,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叫公司進行賠償的,因為這是強制性買的。
7樓:壹人事平臺
用人單位為在職員工購買社保保險,這是法定的責任也是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則已構成違法。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我應該怎麼辦?
8樓:網友
要求購買,要求無果,如果有實際勞動關係證據,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繳,繳納社保的個人主張。
9樓:針琛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是吧?現在國家政策規定單位(其中也當然包括公司)購買五險一金啊!你先找公司領導協商一下嘛!
看看到底能不能協商解決。如果達不到要求,你就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10樓:巨妙柏
依照《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沒有的話,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要求雙倍工資賠付。
11樓:網友
如果是流動性非常大的單位都有這種情況,特別是小物業公司僱的保安等。
如果是比較正規企業就必須要交保險的,不然還得接續挺麻煩不說還得補錢。
12樓:網友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我應該怎麼辦,如果公司不給錢你要我買保險的話,應該離開,離開這公司不能在這公司幹,因為他連起碼的五險一金都沒有,你要幹有什麼意義,所以說必須離開。
13樓:海拾憶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或勞動仲裁申訴要求單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這是單位應盡的義務也是職工應得的勞動保障。
14樓:不服pk上帝
可以和公司進行談判。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繳納社保,並向公司索賠。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應該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讓其辦理。
如果還是不改正的,應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一倍到三倍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百元到三千元的罰款。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6樓:網友
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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