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答 你可以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 (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
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看你是怎麼樣領取的工資,是現金領取還是打到銀行卡的?銀行卡的話可以列印銀行的證明,實在沒有證明,你就先主張加班工資,證明你在什麼時間內加班沒有領取加班工資。這個舉證責任在公司。
公司應出具已經向你支付加班工資的證據。
其次,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可以補充提出社保的問題。但很多地方社保是不做勞動仲裁的,只能去社保局投訴,比如深圳。不知這樣你能否接受?
3樓:匿名使用者
在申請勞動仲裁後,工資表可以由用工單位提供,而且用工單位提供的必須有你本簽字的那份。如果雙方都不能提供工資表,法律是站在弱勢群體這邊,對於用工單位而已,員工個人就是弱勢,將員工說法,所以用工單位不得不提供工資表的。
勞動爭議證據如何收集
4樓:韓全興
法律分析: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蘆慎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裂李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陪源敬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勞動爭議證據如何收集
5樓:孫旭權
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收集的證據有:
1.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檔彎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工作服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燃蠢坦七)鑑定意見皮桐;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爭議證據如何收集
6樓:王煥坤
勞動爭議案件常見的證據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一、不籤勞動合同要向勞動局打什麼證明。
不籤勞動合同用工要的證明如下:(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談帶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旦枯證言等。」
二、認定勞動關係的憑證有哪些?
認定勞動關係的憑證: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確定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含遲蘆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證據怎麼收集
7樓:曹淵
法律分析: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稿巖(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鍵森御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春橘錄;4、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勞動爭議要收集哪些證據
8樓:覃永雄
一、發生勞動爭議要收集哪些證據勞動者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申請工傷認定、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等,都需要提供證明自己主張或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有關證據,可能會影響自身權益。因此,勞動者在平時的工作中,應該注意保留有關證據。
主要的證據包括:
1、**於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工資單、用人消腔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等的收條、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2、**於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3、**於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後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寄出舉報材料等的郵局回執。
4、**於勞動保障部門的證據,如勞動保障部門告知投訴受理結果或查處結果的通知書等。另外,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主張誤工費需要哪些證據。
1、誤工日期證明:**醫院出具的住院**與休治時間或法醫鑑定確定的休治時間。但評定傷殘等級的,評定傷殘之日前為誤工日期。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
超出獎金稅計徵點的,以計徵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3、無固定收入襲冊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傷戶,家庭拍橋巨集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的證明。
4、當事人還應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項證明。
勞動糾紛應提供哪些證據來維權
9樓:成都張伯樂
勞動爭議這些維權證據必須保留:
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罩野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
2、可以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比如證明自己加班了的證據;
3、證明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的證明等。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凳悶判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棗改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勞動法問題,勞動法問題
你在公司工作十五年,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己視同公司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出現,用人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你目前的情況,提一點個人建議 首先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繳養老保險,如果單位不給補繳,你應該走法律程式,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去勞動仲裁機構請求仲裁,...
勞動法問題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勞動法籤合同問題,勞動法籤合同問題
廣東胡律師 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只要你舉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明瞭勝訴是很有可能。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申訴書。申訴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 職工當事人的姓名 企業 住址 工作單位 企業的名稱 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2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