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後索回給女友23萬轉賬被拒!戀愛期間的款項該如何認定?

時間 2025-05-14 12:15:10

1樓:瓜瓜聆情感

通過這件事情可以看出,絕大多數男性朋友的算計心理還是非常嚴重的,在整個戀愛期間會非常大方的給自己女朋友購買各種禮物,或者在節假日的時候轉賬,然後就會將這些錢財定性為借款,想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幫助自己要回。但是這件事情也能夠體現出在戀愛期間的款項還是會根據法律進行認定的,要知道整個愛戀愛期間的資金往來主要有三種情況,分別為無償贈與、雙方共同支出又或者是借款、借貸。<>

無償贈與也就是說轉過去的錢日後分手是不能夠再以其他的方式要回的,大多數是節假日或者對方生日轉的大額賬,例,如等特殊數字,而且上面明顯寫著「無償贈與」四個大字。但如果是共同支出,也就是說雙方共同租在乙個小區中共同生活,那麼房子的水電費、房租又或者日常生活開銷等是兩個人需要共同支出的。倘若對方將錢財轉到另外乙個人的手機當中,要求對方去繳納這些費用的話,也不會被法律判回。

最後乙個就是各種借錢借貸的現象了嫌喊中,如果對方直接表明自己沒錢,需要向對方借錢投資,又或者做些其他的事情,那麼這筆錢財就是生活當中典型的借款。雖然兩個人的關係比較親密,是男女朋友關係,省了借條這一步,但是在分手或者兩個人鬧矛盾之後,這筆借款是需要償還給對芹山方的,不然也會被對方起訴。這種費用在法律上是會被判處返還的,只有雙方達成借款和還款的這種關係,就會被法律定性。

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充分了解這三個分類,不要傻傻的去相信對方。很多男性朋友就是這種惱羞成怒的性格,認為分手了就將自己花過的所有錢全部要回。網上也經常有前男友向女朋友索回整個戀愛期間各個小物價的費用,甚至還精確到了毛和分,這種男性朋友也是需要大家去擦亮眼睛辨認的。

另外這個男子在起訴的時候也是謊話連篇,在法院要求對方提供證據的時候,男子又啞滲仿口無言,最終裁判了這樣乙個結果。

2樓:溫柔的女人

第1點在戀愛期間的那些錢,其實就是自願給隱鄭對方的第2點就想要過來,其實是非常困難的,沒有什麼法律保護的措施,第3點就是你給的這個型攜培錢是你主動給的卜唯,又不是別人強迫的。

3樓:生活達人小愛

男子分手後索回給女友23萬轉賬被拒!戀愛期間的款項轉賬,借款等要還給對方。

4樓:次元小拾

在我看來,要想認定戀愛期間的款項,應綜合考慮雙鬥扮方的感情程度、轉款附言、金額的特殊含義、資金用戚橘途等因素,進而才能確定這空仔灶些款項是贈予還是借款。

5樓:可追憶

男子分手後索回給女友23萬轉埋櫻賬被拒。雷先生起訴田女士要回這一款兄數項。羨液首熱戀中的人如膠似漆,往往也不會對金錢。

斤斤計較。戀愛期間的款項。

奇葩!男子分手後索回給女友23萬轉賬被拒!戀愛期對方轉賬後需要償還嗎?

6樓:撫雲自惜

我個人認為戀愛期間對方轉賬後是需要償還的,因為這筆錢並不是無償贈予的,是有代價的,那就是必須要結婚。

怎麼說呢,戀愛期間的轉賬在分手後要求償還不是很正常嗎?我搞不懂你為什麼覺得奇葩,你憑什麼覺得人家理應給你轉賬,你又不是人家的兒子,人家沒有那個義務。很多女人都看不清自己那醜陋的嘴臉!

人家男子跟你談戀愛,是奔著結婚去的。如果你不想和人家結婚,或者不確定是否會和人家結婚,那麼你就不要向人家伸手要錢。如果你要乞討,你沒必要藉著談戀愛的名義去乞討,你可以直接拿個碗在大街上要錢,沒有人會看不起你,只會可憐你。

反倒是你們這種藉著談戀愛的名義,去瘋狂的伸手向男子要錢的行為會遭到人們的鄙視。人家要你還錢,你還覺得奇葩了,我真不知道你這種三觀是怎麼形成的,可能是因為從小沒有父母教,所以才會形成這種畸形的三觀!

有一說一,分手之後,戀愛期間對方的轉賬是需要還錢的,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沒錯,你不用懷疑,法律就是規定了,在戀愛期間,一方對另外一方的支出,除非明確是贈予性質的支出,否則在分手之後,都得歸還給支出的一方。為什麼會有這種規定呢?

因為太多女人藉著談戀愛的名義去騙男人錢了,很多女人把自己物化,去找那些男人談戀愛,然後戀愛期間讓男人各種送禮物。還有些女人,甚至讓男人送奢侈品,然後自己偷偷賣掉換成錢。這種情況並不是個例,不然最高法也不會出臺這個規定。

總的來說,從法律角度來說,只要不是明確贈予女方的錢,在分手之後,女方都需要歸還的。

7樓:狸不換貓

數額過大,需要法律來判定。一般談戀愛的金額是不用歸還的。

8樓:小金毛得愛

戀愛期間的轉賬看情況再說,一方在特殊節日和紀念日轉給另一方的款項、表達愛意的特殊金額款項以及日常的支出消費,被認定為贈與,一般不要還;當轉賬款項性質被認定為借款,則應當返還。

9樓:一根藍木

不需要,難道一起戀愛就單方面付出嗎,對方也很受傷的,當時轉賬都是自願的,分手就變臉,那也太過份了。

分手後,男子索要戀愛轉賬23萬被拒!如何看待這一事件?

10樓:撫雲自惜

我個人認為這很正常啊,你要不是真的想和人家過一輩子,那麼就把人家為你花的錢還回來。

怎麼說呢,我支援男子索要戀愛轉賬。我們不說別的,就事論事。人家男子談戀愛是為了什麼?

為了和結婚,為了過一輩子,人家是真心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所以才會在戀愛中為對方付出這麼多。但你女方不把男方的認真當一回事,把人家男方當成乙個提款機,用完之後就甩掉,那麼男方肯定是要向女方索賠的啊。這不是禮不禮貌的事情,即使再有禮貌的人,也不應該為你白白花23萬吧?

不要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你要是一開始就不是奔著談戀愛去的,而是單純地要錢,你就不要和人家男子談戀愛,直接讓人家男子花錢買下你算了。不要把人家男子當傻子,人家可不會白白為你花錢,該還的都要還。

有一說一,我肯定是站在男子這一邊,因為女子很明顯就是單純的貪人家男子的錢,和人家談戀愛花了這麼多錢,但是又不肯和人家結婚,最後還直接分手了。如果我是這個男子,我肯定會向女子索要這些戀愛期間為其花的錢,而且現在國家也支援這麼做,也就是戀愛期間為女方花的帆啟錢,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的。那些女人就不要說什麼了,談戀愛並不意侍蠢味著可以不顧一切的為你服務,只是男女關係而已,憑什麼為你服務啊?

只有結婚之後,才可能為另老轎陪一半服務,不顧一切的那種,沒結婚之前,想都別想,該還多少就還多少,不還就直接起訴。談個戀愛都能花23萬,還會給不起個律師費嗎?

總的來說,按照法律規定,男子的確是可以向女子提出索賠的,因為這些錢又不是主動贈予的。

11樓:涼秋時光紛亂

男子的做法很正常,付出沒有回報,奔著結婚去了,到最後一場空,肯定是想要回所花的錢,而女生拒絕,有點不源橡納應如姿該,雖是戀愛的時候雹沒花的,但也花太多了。

12樓:明小聊生活

如果平常是單純的一些轉賬,而不是一些消費的話,確實是該轉回。

13樓:蓉淼經驗之窗

還是挺可怕的,這說明平時戀愛的時候不要給對方太多的錢,不然到時候打官司很麻煩。

14樓:內心需要陽光

男子分手索要戀愛轉賬23萬被拒。是非常可恨的做法。每個人都有青春。

戀愛後分手,男方陸續轉賬給女方超過十萬元

15樓:

摘要。戀愛後分手,男方陸續轉賬給女方超過十萬元。其實對於這種情況我跟你說,既然男方給女方轉了這麼多錢,如果男方要把這個錢要回去,這是可以的,因為這個錢呢轉賬記錄,這是一種證據,所以說這個情況呢,儘量人家不提的話,你不要說這種事情,當然,如果你自己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都是無所謂的。

戀愛後分手,男方陸續轉賬給女方超過十萬元。

戀愛後分手,男方陸續轉賬給女方超過十萬元。其實對於這種情況我跟你說,既然男方給女方轉簡歲了這麼多錢,如果男方要把這個錢要回耐皮去,這是可以的,因為這個錢呢轉賬記錄昌咐差,這是一種證據,所以說這個情況呢,儘量人家不提的話,你不要說這種事情,當然,如果你自己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都是無所謂的。

對方在糾纏。

但是簽了戀愛贈予協議。

意思就是說這個男方在不停的糾纏你。

你們現在多大年齡了?你告訴老師。

是的。我34,男方42

是情侶還是情人。

朋友介紹認識就相處一下,還有就是贈與上面有沒有啥條件。

是有家庭的還是單身。

沒有條件。你大膽跟我說。

這個要看情況的。

情況不一樣都不行,要不然人家可以把這個錢要回去。

男子分手後起訴女友追回8萬轉賬款,你認為戀愛期間的款項該如何認定?

16樓:可桖曼

一、我認為戀愛期間的贈送禮品以及消費不應該被追回,因為贈送禮品以及消費是戀愛的前提,擁有了這些才能享受戀愛。

打乙個簡單的比喻,但是這個比喻有些不恰當。乙個人想要享受奢侈品牌的vip服務,vip服務會有贈送商品以及優質的服務和各種甜點。在我花了錢去購買所有的衣服、鞋子等奢侈品之後,才能夠享受vip服務,但是我在享受完所有的vip服務之後,告訴櫃檯我要退還所有的充值卡以及所有消費的衣服和鞋子,你覺得專櫃會幫你辦理退貨服務嗎?

很顯然這就是一種詐騙行為,同理放在戀愛期間一樣,大家可以細品。

二、如果兩個人最終確定是戀愛,那麼我覺得就不應該對戀愛期間的款項進行追回;如果兩個人沒有最終確定戀愛關係,那麼追回贈送的款項是理所應當。

我們必須承認有些女性確實比較喜歡收男性的各種禮物,但是隻要男性願意為一位女性付出更多,才會最終確定戀愛關係。如果兩人在確定戀愛關係的前提之下,我覺得互相贈送的禮物是作為前提,所以不應該被退回。如果兩人最終沒有確定戀愛關係,但是贈送的禮物以及金錢那麼這個應該被追回,畢竟在付出了之後也沒有相應的收穫,拿回自己的所有付出也是理所應當。

三、戀愛期間不合理的贈送金額以及禮物可以被要回,但是合理的日常約會費用以及節日送禮不應該被要回。

兩人在日常約會期間肯定會有各種各樣的消費,不管是看電影,還是吃飯或者是購物,這些都是日常消費的必須,我覺得這個是戀愛的前提,應該不可以被要回。但是如果戀愛期間女方要求對方贈送鉅額的紅包以及奢侈品,超出了對方的正常收入水平,我覺得這種情況要追回也可以理解。

17樓:每日話題心說

我覺得戀愛之間的款項應該屬於贈予,因為是男子主動願意花錢,又不是女方故意逼迫。

18樓:蘇格拉底de麥穗

應該分開管理自己的財務,是贈予就贈予,並備註上贈予的文字,表明是贈予給對方的,如果是借就應該寫借條,只要財務分開管理,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戀愛也要理性消費才行。

19樓:夢長科普小屋

我認為轉賬款是沒有辦法追回的,其實對於談戀愛的雙方來說,戀愛裡面的金錢都是雙方共同自願給予的程度,戀愛的時候如果不是自願那就可以追回,如果是自願轉賬,那就就無法追回。

20樓:春季的風啊

是你情我願的事,是男方主動給女方花的,並不是主女生主動要的,戀愛期間的花銷是屬於正常的應酬消費。

北京一男子分手後索回給女友23萬轉賬被拒,如何看待分手後算賬的行為?

21樓:小小胖崽聊教育

現在年輕人談戀愛的花費是非常高的,日常約會,吃一頓飯、看一場電影就花費好幾百,如果去購物的話,消費臘鏈賣就會更高。所以現在很多年輕人選擇不談戀愛的原因就是因為花費太高。而且一般戀愛中,男生都承擔較多的花費,如果兩個人分手的話,是比較吃虧的,但在戀愛期間,給予對於的一些禮物或紅包都是自願給予,不應該分手後索賠。

北京一男子分手後索回給女友23萬轉賬被拒,個人認為這種分手後算賬的行為就有些「下頭」。

這個男生在分手後能夠把錢數算的這麼清楚,看來在戀愛過程中,自己花費的每一筆錢都算的很清楚,這樣的男生實在是太精明瞭,不想讓別人佔自己一點便宜,即使是自己曾經相愛過的人也不「放過」。

男子這樣的行為應該得不到支援,戀愛中的正常支出,不能夠只看到自己的付出,可能男生列出了自己的消費,女生在戀愛的過程中也會花費很多,雙方應該是持平的,既然兩個人分手了,就不要把以前的事情算的那麼清楚,過去的事情就忘了,兩個人相忘於江湖,也不至於這樣做,讓兩個人變成仇人。

其實兩個人在戀愛過程中的花費與支出,應該雙方來共同承擔,當然也不是要男生做「冤大頭」,但其實也沒有喚睜必要兩個人aa算的很清楚。在戀愛前,兩個人應該在消費方面達成一致的共識,事前說清楚,這些支出到底該如何劃分,如果提前沒有說的話,男生就不應該在分手後再去向女生索要。以上僅輪逗為個人觀點,你是如何看待分手後算賬的行為呢?

男子分手後想要回23萬元戀愛轉賬被拒!分手後,轉賬的財產能否追回?

分手後,轉出的財產能否追回就要看最後認定的結果是怎樣。如果法院認定這筆款項屬於贈予,那麼肯定無法追回,如果認定為借款,就有權利向對方討回。具體如何認定需要當事人提供借款證據以及轉賬記錄,如果轉賬金額大部分都是1314,520這類具有特殊含義的數字,很大可能會被認定為贈予。當然如果你能夠提供借款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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