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分手後,女方以流產為由拒退10萬元彩禮,女方的理由是否合理?

時間 2025-05-23 18:50:07

1樓:搜尋娛樂圈

我覺得女方的理由並不合理。良好的感情是需要雙方共同付出的,而不是一方一味的索取,這樣的感情很容易自離破碎,在黑龍江哈爾濱,小李和自己的女友小燕同居,結果小燕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兩家人便商討婚事,小燕提出男方需要給20萬的彩禮,並巧餘且雙方同意按照農村的習俗來舉行典禮,在兩人結婚之前,小李先向自己的女友轉賬了10萬元,可是在乙個月後,女友便做了**手術。

本來兩個人要準備結婚,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小李的父親突然病逝,而且醫療費用也滑寬虧花光了整個家庭的積蓄。可這個時候小李的女友並沒有安慰自己的男朋友,反而提出結婚要購房購車的要求,於是雙方就產生了衝突,兩個人的矛盾愈演愈烈,最終決定分手,可是小燕卻拒不償還之前小李給了10萬元彩禮費用。

小李將自己的女友起訴至法院,並且要求歸還之前給的10萬元彩禮,但是小李的女友認為兩個人共同生活了一年,而且女友還為小李做過**手術,需信神要一定的精神補償,而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小李的請求返還彩禮符合法律的規定,但是應當扣除二人共同花銷後,適當償還小李6萬元,而小李女友提出的精神賠償不予支援。

兩個人的感情本來非常甜蜜,可是卻因為生活的一些困難而選擇了分手,感情就這樣輕易的結束。兩個人不僅沒有走向婚姻的殿堂,兩個人的關係也變得破裂,昔日恩愛的情侶對簿公堂,也讓人感到非常的唏噓,我覺得情侶之間應當互相尊重與理解,如果覺得這段感情對彼此都不合適,那麼應當及時選擇分手,早點進行止損。

2樓:愛養花的李老太

女方的理由合理但不合法。

女子在外打工時認識了男朋友,兩個人確定戀愛關係以後在一起同居,後來女子發現懷孕便想與男子結婚。他想要一場漂亮而盛大的婚禮,但男子沒有同意,雙方多次協商後同意給這個女子20萬彩禮,但男方先支付10萬,在典禮儀式辦完以後,女方做完流產再支付另外的10萬。但在女子流產以後,男子卻提出離婚並索要彩禮。

女方以流產為由拒絕返還彩禮,她的這種理由合理,但不合法。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這個女子與男方同居在一起並懷孕,而且做了流產對身體是一種傷害,對精神也是一種傷害,在男方提出分手的時候應該給女方精神補償,所以女方有權拒絕退還彩禮。但法院在審理這個案件的時候卻認為女子的流產是自主決定的,與男子無關,不存在法律上的過錯,而且這個女子與男子是自願同居,他們都是成年人,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所以女子懷孕譽橡,男子也不存在法律上的過錯,因此應該返還彩禮。

法院認為彩禮應該是雙方為了結婚,按照習俗習慣由一慶悶旁方在婚前給另外一方的大額財物。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兩個人分手的時候。即使領了結罩昌婚證,兩個人沒實際生活在一起,在分手的時候女方也應該把彩禮退還。

在這個案件中,男女雙方根本沒有辦理登記結婚,所以符合退還彩禮的相關規定。

從法律的角度看,女方以曾經做過流產為由拒絕返還彩禮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支援和保護,但彩禮的返還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考慮。雙方為了婚禮的籌備有實際的支出,並且已經共同生活,對彩禮也有一定程度的消耗,所以法院最終判定女子退還男方彩禮6萬元。女孩都應該從這個案件中吸取教訓,謹慎交友把握尺寸。

3樓:網友

女方的理由是合理的,凱者大但是並不合盯豎法,雖然嫌喚以流產為理由拒絕歸還這10萬元的彩禮,但是這種行為是不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的。

4樓:何趴

女方的理由是合理的,因為流產對女人來說傷害是非常大的,不管是身體還是心理都會受到很大的傷害。

5樓:夾竹桃

我認為當然是不合理的,這種情況可以起訴女方來追回彩禮。

6樓:樂樂談社會

實際上,這是不合理的。墮胎就汪察是墮胎,取消新娘的**就是新娘的**,兩者之間沒有矛盾。如果你想申請精神賠償,你可以退還新娘的**,然後再次申請。<>

當這對夫婦在黑龍江離婚時,該女子拒絕以租灶墮胎為由取消新娘的**,說她需要精神補償,並且要求是否合理。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肯定會涉及到過度行為。如果他說有精神補償和愛,那基本上就是你的願望。

如果像新娘的**這樣的事情與財產問題有關,當然對方會退還新娘的**。如果他因為這個原因拒絕退還新娘的**,那是不合理的行為。有了這種不合理的行為,我們當然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不公正的。因為女人需要精神補償,所以拒絕退還新娘的**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合理的,因為當涉及到愛情時,從根本上講,這是乙個瞭解我意願的問題,不涉及精神損失的事情都是你知道我意願的事,沒有人強迫你,所以他們的行為肯定是不合理,當然,我們不能危及這種過度行為。 <

法律手段。如果對方堅決拒絕償還新娘的**,我們可以使用這種法律補救措施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以保護我們的法定權益,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因為如果對方不使用法律補救措施懲罰對方,對方會更弊陵扮加嚴厲,只有通過法律手段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乙個女人不想為了智力補償而返還嫁妝,她只能使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婚前在一起生活了,女方還為他流產了,彩禮退多少呢

7樓:教育知識小達人

50%左右,流產這個另算,有營養費,手續費,補償費之類,如果登記了的話不退也可以的,不過離婚的話就分共同財產。

彩禮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彩禮金額。彩禮錢給多少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因為這個彩禮錢是看個人家裡的實際經濟情況來做決定的。

如果女方家裡給男方家裡施加過多的壓力,也會導致男方家裡人向外借錢來支付彩禮,但其實這樣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因為即便是當時支付給女方家裡彩禮錢,日後如果說向外欠債的情況下,女方也是需要共同償還這筆金額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婚前在一起生活了,女方還為他流產了,彩禮退多少呢 50%左右吧,流產這個另算,有營養費,手續費什麼的補償 如果登記了的話不退也可以的 不過離婚的話可能就是分共同財產了 能證明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的也可以不分的。

9樓:網友

婚姻法規定了,彩禮錢是以結婚為目的進行的給予,沒結婚要退還,但是也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給彩禮,女方提出分手,退還彩禮。但是你這種情況,女方不退也說的過去。

10樓:合澎

主要看男方的條件吧,如果家裡很困難,還是都退了吧,不值當的為了這錢結仇,如果條件還過的去就留下吧,身體精神的創傷這個錢撫平不了,就當精神損失費吧!

11樓:網友

你把人家肚子搞大了,還想人家退你彩禮錢?

做為男人,大度一點,畢竟你們也曾經有過愛情,

12樓:網友

可以不退吧。。。作為補償。

情侶分,手女方以流產為由拒退彩禮,雙方到底因何分手?

13樓:小氣質說遊戲

這個新聞引起網友的關注度非常的高,雙方分手的原因居然是因為男方的家庭清早出現了變故,男生的爸爸出現了身體健康問題,可能需要一部分資金進行**。在這個非常關鍵的時期,女方提出了分手。通過法院判定:

兩個人都是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女方流產的事情男方沒有必要負責。因為現在也沒有結婚,所以這名女生需要把彩禮退還給男生。我想大家對這個判決也是非常震驚的,沒有想到流產的女生一分錢沒有拿到。

我希望通過這件事情能夠給答沒雀很多正在談戀愛的人乙個提醒的作用,尤其是作為女生,很多時候很多行為都是我們自己願意的才會出現了,後面非常多的問題;**中的女生也是自願流產的,因為流產的原因是需要拿到對方的錢財。所以最終法院才判定這件事情是雙方自願的行為,男方沒有必要負責。當大家看到這個決定的時候,能否有一點反思。

彷彿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確確實實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呢。希望通過這個新聞能讓更多的女性朋友意識到自己愛自己的察陵重要性,不要在面對錢財方面失去了理智。

可能一開始有很多的網友,對於法院的這個判定非常的不滿意,覺得女生流產了,身體方面也受到了傷害,難道男方就不需要補償一些嗎?但是通過**我們可以看出來,女方是因為錢財自願這麼做的。所以自己導致的後果又有什麼理由讓對方承擔?

自己的行為造成的自己的損失,難道不應該自己買單?我想通過這個事情會對這名女生有乙個很好的警戒的作用,在日後的相處過程中,肯定會懂得珍惜自己愛護自己,也會懂得自己行為背後所要承擔的責任。

14樓:蓉淼經驗之窗

雙方是因為不尊重對方而分手的,兩個人在平時的時候也比較容易吵架,不能夠理解對方。

15樓:天葉耀

是因為這個男方的家庭發生了變故,這個女孩覺得跟著這個男人沒有任何的出路,所以才會選擇分手。

16樓:胖豬的旅遊玩樂

分手之後應該要退彩禮 大家可能看到這個訊息的時候,覺得是消罩比較現實的,拿握鬧因為在結婚的前一天,女方家庭就增加了彩禮,皮則。

情侶分手女方以流產為由拒退彩禮,女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嗎?

17樓:星期一中年

<>在該案件中,小李與小燕(均為化名)本是情侶關係,兩人在小燕未婚先孕。

後商量結婚事宜。小燕向小李索要20萬彩禮,並要求按農村習俗舉辦婚禮,小李隨後給予轉賬10萬元,但隨後小燕在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

在兩人結婚之前,由於小李父親病故導致家庭條件惡化,而小燕又提出森衝購房購車等要求,雙方意見無法達成一致導致分手搜豎,但小燕以流產為由拒絕退還10萬元彩禮費用。

因彩禮問題沒有協商妥當,小李將小燕告到法院,要求返還已支付的10萬元彩禮費用。小李認為這部分費用是世春大小燕以結婚為理由所要的彩禮,現在兩個人沒辦法結婚了,小燕應該全部返還。

在兩人對簿公堂後,小李要求小燕退還全部彩禮,小燕認為兩人之所以分手是由於小李家庭變故導致,雙方一起生活也存在生活共同開銷,而且小燕認為自己在兩人交往期間做過流產手術,需要小李給予精神賠償

法院在經過審理後認為小燕收取彩禮款是以結婚為目的,且數額較大,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此,小李要求小燕返還彩禮費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兩人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花銷,小燕可以在彩禮款中扣除。

但是對於小燕主張的因同居期間做流產手術造成身體傷害而要求的精神賠償,法院方面認為該要求沒有法律依據,對此不予支援。

經綜合審理,法院判決小燕退還小李6萬元彩禮費用。

在本案件當中,女方要求的精神損害賠償並無相關法律依據,因而不被法院支援。這其實也給所有女生都提了乙個醒,選擇戀愛及結婚物件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兩人在一起一定要有感情基礎,否則最終可能會人財兩空。

18樓:故事談生活

情侶在結婚之前男方送彩禮這件事情看起來非常的普遍,但是有一對情侶分手之後,女方以流產為由拒退彩禮,結果被法院駁回,駁談汪回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雙方二人並沒有結婚,所以女方就應該將彩禮錢歸還給男方,與此同時女方在沒有結婚之前流產,男方就應該賠償精神損失費,所以作為女性來講,千萬不要未婚先育,因為這種事情風險很大,很有可能就是因為兩人感情不和從而分手,最終導致自己流產之後身心受創含彎仔。

情侶在相處的過程當中一定要潔身自愛,畢竟雙方在沒有結婚的前提之下,同居的話是一種違法行為,況且同居之後女方如果懷孕的話,對於孩子的撫養問題來講,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而且如果遇到的是渣男,很有可能就會因為女方懷孕從而放棄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在上述事件當中,原本情侶兩個人是準備結婚,結果沒有想到的是,因為男女雙方彩禮問題協商不一致,從而出現二人分手,這樣的話男方是可以將彩禮錢收回的,但是作為女方來講,卻是一種對自己身體和心靈的傷。

結婚彩禮是否可以反退回男方需要看兩種原因,一種原因是因為二人沒有結婚的話,那麼彩禮錢就必須要退還給男方的,第二種原因就是如果男方在支付了彩禮之後,家庭經濟狀況非常堪憂的話,那麼作為女方來講也要將彩禮錢退還給男方,有許多情侶之所以分手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彩禮的協商不一致造成的,俗話說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真實的反映出了每一位情侶分手的原因,所以兩個人如果能夠在一起的話,那麼就一定要珍惜兩鬧瞎個人之間的感情,快樂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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