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保險未設追溯期但事故發生了怎麼辦

時間 2025-05-26 21:05:11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吧想要他賠的話,理由就是伏派睜現在的醫療責任保險肯定屬於期內索賠式保險而不是期內發生式。 這就麻煩了,哎~~我是保險公司缺歲做理賠的,說實話這案子到我這也是拒賠的畢竟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並不是無限的。如果沒有乙個時間限制,那如何釐定費率,控制風險?

但你既然說要找理由,就在找個律師幫你看看,有沒有其他方面的漏洞。還有些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可能不太有利的理由我不便說羨尺了,畢竟是同業說不定還是我們公司呢 或者辯一下,"出險時間"的定義,因為承保的是責任險,對於你方來說,病人提出索賠是在列明期限內,你方可能承擔責任也在期限內而非手術時病人提出索賠時,經濟賠償責任開始。這是你們理解的"出險時間"但這樣辯也不知道說不說的通再不行就打官司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但是保險事故沒發生在保險期限內,而是在保險期慧虛臘限以前的一年內」,對不在保險期內的事故,保險公司當然不承擔責任,如果事故是發生在保險期內,但索賠延續到保險期以外,保險公司譽賣仍前滑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故發生時保險沒過期,但處理事故時保險過期了該怎麼辦

3樓:賠說

沒任何問題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後續**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輔助器材器具、交通費、鑑定費等等費用。

其中,在交強險範圍先進行賠償,超出交強險部分,按照雙方事故責任進行分攤。

4樓:經期衛士

1、雖然保險已過期,但是,仍可要求對方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交強險限額的按責任分擔。

2如果對方不認賬,可進行報警,讓警察來處理。

3、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起訴事故的責任方,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事故是有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證明的,所以出事故應該是在保險保障期內,理應賠償。

保險法規中是否有關於追溯期的硬性規定

6樓:網友

追溯期保險合同當事人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從保險責任起始日向前追溯的一段時間,保險人對此期間發生且在保險期限內首次提出索賠的保險事故承擔保險責任。

追溯期時效。

保險追溯期是指自保險期間開始向前追溯約定的時間期間,投保人連續投保,追溯期可以連續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追溯期的起始日不應超過首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間起始日。追溯期由保險合同雙方約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上面說的夠清楚吧,如果你們單位在上保險前沒有人出險的話,就不用理保險公司說的追溯期的問題,因為那是用來對過去所發生的疾病或意外的保險理賠的負責問題,你們單位沒有人生病或有意外,建議你還是先把你想要解決的事情問好,畢竟你們單位所有人的保障問題更為重要!

如果你對這家公司不滿意,可以再找其他公司對比,引入競爭機制啊,有了競爭,誰的好,給的優惠大,保險範圍寬,對你的問題解決得好,你再做啊。這樣主動權就更在你那邊了。別忘了,你是掏錢的,很多東西你做主,例如什麼時候做。

另外可以給保監會打**問,肯定權威。

7樓:網友

追溯分為兩種,向前追溯和向後追溯。 向前追溯就是,向保單起保日期之前追溯,主要體現在按照期內索賠式投保的產品責任險中。簡單說:

就是對起保之前生產的產品,在保險期間出險了,保險公司也要賠付!

例如:a公司在2006年生產了一批產品,然後,在民安投保了產品責任險,保險期間為2007-01-01到2007-12-31號,追溯期為1年,意思就是說:對於2006年生產的產品在2007年出險了,保險公司也要賠付。

追溯起始時間為:2006-01-01,追溯結束日期為:2006-12-21號)

在追溯期,但是不在保險期間發生的案件,需要理賠! 追溯期主要是向前追溯,就是起保之前,用於產品責任險比較多!

在責任險中有追溯期的概念,下面查到的些資料可供大家理解。

產品責任險附加條款彙編:

產品責任險的承保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以事故發生為基礎,這種方式下只要產品責任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不論何時提出索賠,保險人均要負責賠償,另一種是以索賠提出為基礎,這種方式下不論產品責任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期限內,只要被保險人或受害人在本年度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索賠,保險人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概念是理論上的,現實承保中保險人為控制風險,對在事故發生制下提出索賠的時間和對在索賠提出制下事故發生的時間均有限制。

我國目前產品責任險的基本條款採用的是事故發生制,在賠償處理部分規定: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如果要採用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方式,保險人則規定追溯期,即在追溯期開始後發生的產品責任事故並在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索賠,保險人才承擔責任,且追溯期一般規定不超過5年。一般情況下,保險人出具第一張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保單時,不給追溯期。現實承保中,採用此條款,被保險人通常可有一定寬限期,即便保單到期或登出,只要被保險人在條款中規定的發現期中提出索賠,這個索賠仍舊有效。

我國目前保險市場對產品責任險以索賠提出為基礎承保的最好條件為:追溯期5年,發現期3年。採用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方式,如果能把發現期爭取到2年,則即使沒有追溯期,也已經優於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方式了。

責任保險中的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8樓:賈寶驊

責任保險中的追溯期是指保險責任覆蓋的時間範圍。

責任保險是指保險人在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負賠償民事責任,並被提出賠償要求時,承擔賠償責任的財產保險形式。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對他人依法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在合同中無保險金額,而規定賠償限額。

責任保險承保的責任主要是被保險人的過失行為所致的責任事故風險,即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通常是絕對除外不保的風險責任。

責任保險僅承保被保險人的過失侵權民事責任,對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害不負責任,除特別約定外,通常不包括合同違約責任。鑑於保險人出具的產品責任險保單是負責有效期內提出的索賠,意味著保險人可能承擔承保之前的產品質量風險,故保單中一般都以追溯期來限定保險人的貢任。保險人只予負責在保險期間或規定追溯期(最長3年)內發生的產品責任事故而在保險期內提起的索賠。

但追溯期只適用於續保保單,且追溯期不應早於首次投保日期。

追溯日期是期內索賠制保單的乙個最重要的確定保險責任的時間標準。保單承保的保險責任事件必須發生在保單規定的追溯日期之後,保險公司才承擔合同規定的賠償責任。一般而言,對於第一次購買期內索賠制責任險保單的投保人,追溯日期是保單的生效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9樓:千萬裡

產品責任險的追溯期是指期內索賠式條件下設定的,由兩層含義:1.追溯期內生產銷售的產品;2.

追溯期內生產銷售的產品在追溯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而且被保險人尚不知曉,在保險期內提出索賠。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才能進行保險理賠。

在責任保險中確定保險責任事故有效期間的方法稱謂責任保險的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責任保險實務中有兩種確定 責任保險 責任事故有效期的方法1、期內發生式期內發生式是以 損失發生的時間 作為承保基礎。在這種承保基礎下,保險人負責賠償發生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內應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損失,而不考慮提出索賠的時間。按照這種承保基礎承保的業務,保險公司必須隨時準備處理那些爆蛋早已經到期,但是因發現損失較晚而剛剛報來的索賠案件。

對此,在實務處理上保險人一般會根據各類事故潛伏期的時間規定乙個索賠的截止期。2、期內索賠式期內索賠式是以 索賠提出的時間 作為承保基礎。在這種承保基礎下,保險人負責賠償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內受害人向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

以這種方式承保的保險單,保險人可能賠償在保險單起保日期以前發生的責任事故所引起的損失。為了避免將保險人承擔責任的時間無限前置,避免現有保單的承保人承受過重的負擔,在實行已索賠提出為基礎的責任保險中,實務處理上保險人一般會規定乙個追溯期。追溯期是指追溯以往的期限。

一般情況下,第乙份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保單起始日即為追溯期,在此之前發生的事故不能索賠。換句話說,保險人出具第一張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保單時,不能給予追溯期,因此,被保險人即便在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索賠,如果事故發生在追溯期之前,保險人仍不予負責。

11樓:an青

期間的方法稱謂責任保險的什麼 10

如果責任保險採取期內發生式的承保方式則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前提條件必須是

12樓:

責任保險的承保方式大致有兩種,一種以作為各種損害賠償保險(主要是各種財產保險)的組成部分或以附加責任的方式承保,不簽發專門的責任保險單,如汽車保險的第三者責任,船舶保險的碰撞責任、保賠責任,飛機保險的第三者責任,建築或安裝工程的第三者責任等。另一種作為單獨的責任保險以簽發專門的保險單方式承保,如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等。

13樓:意識之海

a. 索賠追溯期內提出 b. 索賠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

c. 保險事故發生的追溯期內 d. 保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

產品責任險中的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14樓:匿名使用者

追溯期是指自保險期間開始向前追溯約定的時間期間,投保人連續投保,追溯期可以連續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保險合同當事人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從保險責任起始日向前追溯的一段時間,保險人對此期間發生且在保險期限內首次提出索賠的保險事故承擔保險責任,保險追溯期是指自保險期間開始向前追溯約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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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險是什麼意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範圍

僱主責任險是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業者向保險公司交納保費,當其僱員在受僱工作時發生與工作相關的人身傷害事故,保險公司按照約定,在其限額內承擔由僱主應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而安全生產責任險是指投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過失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工作人員,第三者人員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