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結婚時買的房子離婚後,並不需要另行分割。這主要因為,在離婚的時候,雙方已經對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進行分割。只有雙方已經安排好了房產的具體分配方案,才能夠實現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也就是隻有分割完房子之後,雙方才能夠真正地離婚。
具體來說,在離婚的時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的方式來解決房產的分割問題:首先,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處理房產的具體歸屬。雙方可以達成約定,約定房子歸其中一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雙方繼續共同共有這套房子。
其次,雙槐侍方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房產的分配問題。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從房產的具體情況出發,儘量保護弱勢一方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凱明指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盯配割。
2樓:網友
結婚以後買的房子屬於婚後財產,離婚以後自己信沒買的房子屬於自神迅己的財產。所以應該根據房產所有權來進遊坦此行分割。如果是自己的不予風格,如果是婚後共同的可以協商分割。
3樓:二寶兒
結婚以後買的房子,在離婚的時候是需要平均分割的,因為這是你們的婚後共同財產。
4樓:來自金剛臺博學多才的孫尚香
結婚以後後買的房子是可以個人風格一部分的,離婚後又買了房,這個誰也不能風格,誰買的就是誰的?
結婚前買的房子然後賣掉又買了一套新的住房,現在要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5樓:網友
應當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後不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首先,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婚前個人名下的房產應該屬於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變賣之後所獲得的房款只是個人財產形式的一種變化,並不等同於婚姻法十七條中所規定的婚後所得財產,因為根據立法本意,如果婚前財產經過任何處理所得款項都會變視為婚後所得的話,則規定婚前個人財產的意義幾乎喪失殆盡,婚前財產將不能再進行任何變動,也不利於社會財產的物盡其用。
而至於再以該款項買房的問題,全國立法層面尚未出臺統一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釋,但是這浙江省高階人員法院在2016年釋出的《浙江省高階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級人民法院》第八條中規定「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財產全額出資在婚後購置房屋且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的,此為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發生形態上的轉化,不影響財產性質,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作為司法意見的乙個參考。
司法依據: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高法民一〔2016〕2 號。
八、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財產出資在婚後購置房屋,房屋性質如何認定?
答: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財產全額出資在婚後購置房屋且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的,此為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發生形態上的轉化,不影響財產性質,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財產全額出資在婚後購置房屋且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或對方名下的,或者夫妻以一方婚前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混合出資在婚後購置房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樓:打光棍
根據《婚姻法解釋》婚前買的房子,首付如果是男方出的婚後夫妻雙方都還過房貸得話,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有權要求男方返還其還的房貸款。如果房貸到離婚時沒有還完,此為男方婚前個人債務,女方不承擔相應的債務,反之亦然。
結婚後才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割
7樓:丁學明
法律分析: 1、結婚後購買的房產,若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野鬧察,頌茄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了原則上應當平均分配。
2、若是用彎仔個人婚前財產購買,並且登記在個人名下的,一般屬於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分配;
3、若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一般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離婚時一般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後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8樓:丁學明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離婚時房子的分配:1、雙方可以約定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指舉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纖逗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毀返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之前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9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要確定該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只要確認該房產屬於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那麼就可以進行平均分割。因為,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其次,具體確認方法要根據該房產的原始購房合同的登記人,或者雙方有無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協議以及出資方式等進行綜合分析。如果雙方不能協商確認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由法院進行確認並判決。
再次,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入。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5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0樓:儆櫟
離婚時,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予分割,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規定,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11樓:ok成羽
現在的情況已經受婚姻法保護結婚之前的房子是誰的產權那就是誰的產權?
如果是一次付清那麼就是他的,和婚後財產沒有一點關係,如果婚後有還款的那麼要有一定的證明,通過協商,女方或者男方付出了多少那麼就退回多少?
結婚前自己買的房子 離婚後怎麼分
筆中從沫 1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
婚前男方房子離婚後女方能分得嗎,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離婚後女方可以分財產嗎?
易書科技 不能,就房子的所有權而言,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
離婚後買的房子復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離婚後買的房子,復婚後屬於一方復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買房子又復婚的,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後購買房屋的屬於該方的財產,即使復婚的情況下,房產仍然是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就不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除非對財產另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