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袁宇光
法律分析:女方帶孩子,男方差手不給錢的,可以訴訟解決。女方帶孩子,男方不願意給錢的,女方作為仔慶野孩子的法定**人,可念喊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男方履行撫養義務,按時向孩子支付撫養費,人民法院審理後,發現男方確實未履行撫養義務的,應當作出相應的判決,讓男方定期給予孩子一定數額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樓:東方尚
你好,美女,自己帶孩子,男方不給錢的情況下,這就要看你當時,所畝早判決肆野的合同那是由合同來決定的,如果合同上有能否給的撫養費按時給,如果不給的情況下,當然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而且可以去制裁他的財產和凍吉他的銀行卡,這是法人有權利的,如果自己是沒辦法去找到對方,他既然是不給你自己去找到也是沒有用的,乙個不講理的人需要的就迅雹雀是法律承載職責。
女人在家帶孩子男人不給錢怎麼辦
3樓:律臨王曉旭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雙方同居期間有共同財產的,也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對於結婚的相關行為,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應當嚴格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來進行適用,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存在家庭暴力婚姻等情況還需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女方在家帶孩子,男方不給家裡生活費能告嗎?
4樓:
摘要。可以。
可以起訴對方要求支付生活費。【法律依據】民法典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女方在家帶孩子,男方不給家裡生活費能告嗎?
可以可以起訴對方要求支付生活費。【法律依據】民法典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正帆燃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轎耐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舉虛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希望我的能夠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女方在家帶孩子,男方不給家裡生活費能告嗎?
5樓:點滴乙個你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年輕的媽媽,在家為了當好孩子的全職媽媽,為了自己孩子付出的全部的代價,可是全職媽媽一心一意想把自己的孩子帶好。
或者扶養好自己的孩子,自己寧願不工作也要把孩子帶的更好,全職媽媽就這樣,為了孩子,一味的努力付出自己的心血。
在全職媽媽無怨無悔的付出的時候,自己老公確是一分錢,都不給全職媽媽,讓全職媽媽傷心難過,心想自己做全職媽媽為了啥,不就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健康的成長。
孩子也享受全職媽媽的疼愛與陪伴,全職媽媽為了家庭和孩子,付出自己全部的一切,難道自己的老公,沒有看見嗎,怎麼卻而不著,好像孩子不是自己的親人。
要是孩子是自己親人的話,為什麼不往家裡拿生活費,太讓人百思不得解。
我想。作為全職媽媽,帶孩子確實是一很辛苦勞累的事情。
全職媽媽,在家帶孩子那麼的辛苦勞累,老公確不往家裡拿一分錢,讓全職媽媽很失望。
全職媽媽也不要太依賴自己男人,把孩子送幼兒園,或者找乙個保姆看著,自己出去賺錢,這樣自己花仗義。
女人就是有了孩子,也得靠自己努力爭取賺錢。養家餬口,這樣女人活著有自己的尊嚴。
6樓:戚芝蘭
回家帶孩子,男方不給家裡生活費,能夠嗎?不但能夠完全能夠符合法律,符合道德,這個男的真不像話,對自己的孩子,對孩子的照顧不給生活費,他怎麼生活?乙個女人帶個孩子,怎麼生活完全可以搞?
馬上搞,其實告訴他。
7樓:同彭澤
回答可以。可以告他,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你們也沒有離婚,你在家帶孩子肯定也沒有經濟**,主要得靠男的賺錢,他不撫養孩子是不行的但是這樣也是非常傷感情的,如果兩個人坐下來好好的溝通一下,我認為還是可以和平解決的,沒有必要把事情鬧得很僵。
8樓:愛生活_愛晨晨
如果打算繼續生活就應該先和自己老公商量,如果不行那隻能告了。
9樓:滿陽陽
孩子是男女雙方的,作為女方在家帶孩子,男方理應給家裡生活費,如協商無果,可訴求法律。
10樓:網友
女方在家帶孩子,沒有經濟**,做為丈夫有義務養家,他不給生活費是違法的,可以去告的,請求法律的保護。
11樓:春之聲
女方在家帶孩子,男方不負擔生活費用時,就明顯出了什麼問題的,可以先溝通,溝通無果,可以找人調節,再不行就可以訴訟。
12樓:春風春又回
這是家庭生活矛盾,可以先找德高望重的調解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可以走法律程式解決。
13樓:堯堯和二哈
如果私下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投訴,強制男方給生活費。
14樓:百分百靚包店
家務事還是不要走法律程式,太麻煩,也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你需要足夠的瞭解他,瞭解他不給生活費的原因是什麼。是外面有小三了,還是其他的什麼原因。
是因為愛他才娶妻,是因為愛他才生子,現在卻不給家庭生活費了,也許你們的相處出現了問題。多找找自己方面的問題,找到源頭才可以解決家庭矛盾。溝通的過程中你要讓他知道,在家帶孩子是對家庭很大的貢獻,是難度很大的工作,你沒出去工作,可你對家庭的付出是很大的。
讓他不要動不動的就用經濟制裁你。當然,溝通時語氣要平靜,不要把事情談崩了。
15樓:你曉得三
如果女方在家裡的孩子沒有生活**,男人一分錢都不給,肯定可以。
16樓:錢寶公司
其實這樣不負責任的男人根本沒有辦法再好好生活下去。
17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應該給老婆孩子生活費,不給可以告他。
18樓:網友
那麼這個問題是男的不給生活費來,可以通過司法調解或者是親戚朋友啊啊勸導,叫他把生活費給了,萬一不給了,那麼也就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權。
19樓:馳戀風
這個是合理的,你可以找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這個是可以告的。
帶孩子男方不給錢怎麼辦
20樓:
摘要。親您好呀,很榮幸您的問題。帶孩子男方不給錢的解決方法是:
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帶孩子的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承擔撫養費、教育費等相關費用。同時,也可以向當地的民政部門諮詢相關政策,瞭解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當互相扶持、互相幫助。離婚後,一方需要撫養子女的,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撫養費等相關費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夠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哦<>
有**的嗎。
親您好呀,很榮幸您的問題。帶孩子男方不給錢的解決方法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卜改的權益。
帶孩子的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型塌判男方承擔撫養費、教育費等相關費用。同時,也可以向當地的民政部門諮詢相關政策,瞭解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幫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夫妻在婚衫逗姻關係存續期間,應當互相扶持、互相幫助。
離婚後,一方需要撫養子女的,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撫養費等相關費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夠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哦<>
女方帶孩子打工男方不給錢犯法嗎?
21樓:東玄雅
不贍養子女,屬於違法行為。可以訴訟到法院,法院會保障女方的合法權益。
22樓:三農雷哥
首先呢,看你們的這個年齡段是有多大了,還有一塊兒的,看你們這個有沒有合法的這個結婚的這個手續!如果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另外來也是說男方皮睜運啊不負責養這燃梁個孩子的情況下,你們可以走這個司法的程式,按照法律程式來說的話,這早簡個夠不上犯法,但是必須有這個。嗯,養孩子這個責任吧希望我的能夠幫助到你。
我媽媽只給我哥帶孩子,不給我帶孩子,怎麼辦
可能你們家就比較重男輕女吧,你媽媽只給你哥哥帶孩子。不給你帶。作為子女很難受的。都是一個媽媽生的,為什麼要偏心呢,不給自己帶,我覺得這都是什麼社會了,還重男輕女。你可以給你媽媽說一下,但是千萬不要吵架或者說一些大逆不道的話。畢竟她是你的母親,起碼還挺養育之恩呢!遇到這樣的情況,自己跟哥哥一樣的對母親...
婆婆明知道我帶孩子沒錢,老公不給錢,還叫我出錢給我老公買手機,臉皮真厚,還有其他也是叫我出錢
疼痛 其實你情商高一點點。就必要考慮先應承下來。什麼時候購買。當然是發財的時候吧 估計也是做夢夢到的時候 ps 反正也沒錢。先忽悠再說。加上你老公也沒真的要你購買東西。這些也就應付過去了 過一天算一天吧 婆媳關係永遠是沒有終結的時候。 這就是你婆婆的厲害之處,讓你覺得自己很沒用,也能讓自己生氣但是又...
女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起訴男方孩怎麼辦
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那麼男方要麼接受撫養權,要麼就給予生活費。離婚後,女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留給男方,等女方有能力能不能通過法律將孩子要回 愛喝粥 對方再婚並非變更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法院應當准許。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