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辭職都要在提前月跟老闆說,是不是辭職都要在提前一個月跟老闆說?

時間 2021-07-12 20:12:17

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不是都需要提前一個月。如果老闆扣錢,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若能提供進一步的資訊,有助於提供更為詳細準確的解答。

2樓:糊塗蟲mm的春天

最好是提起一個月開始跟老闆說,但是老闆有可能很快就讓離職了,也有可能會拖一段時間。小公司的老闆扣一點錢是正常的,數目不要太大就不要介意了。

3樓:擁華教育

看你的公司是否正規了。正規公司一般需要員工提前一月提離職,按照正常流程走就行。但是你可以問問之前的同事探探口風,他們走的時候是否被扣了薪資。

4樓:小馬

私企就這樣,想走提前一月打招呼,你按照他的規程來應該不會扣工資,若是真扣,你就去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他們會幫你解決的

5樓:夏日

如果是正式員工的話,一般都是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的。

6樓:請讓問題飛一會

是的,有的提前一個月,有的提前半個月!!!!!!

我提前一個月辭職要扣違約金嗎?

7樓:華律網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8樓:鄧志華我愛你

提前一個月通知,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簽定培訓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如沒有,用人單位無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可以不用支付

10樓:京高澹

你跟他們公司簽了合同嗎?如果簽了合同就有年限的,年限末到按道理是要交違約金的。如果沒簽合同那就不用交違約金。

提前一個月辭職需要付違約金嗎

11樓:法律實務研究

試用期內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提前三天通知後,就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2樓:雅盛樂園

除法律規定外,沒有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3樓:王樹海難得糊塗

《勞動局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不需承擔違約金。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可以在合同期限,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受限制;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15樓:

完全不需要。

勞動者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注意,是通知,不是辭職申請啥的)用人單位,即可離職。

公司要求提前一個月辭職,但是我想提前走,怎麼辦?

16樓:職

曠工三天,自動離職。但這樣是不道德的,萬一下一家公司hr打你現公司**,問你情況,你10有89會被pass 來自職q使用者:黃先生

按照勞動法,在雙方無過錯的情況下,想要辭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用人單位,我信仰法律我遵從法律 來自職q使用者:高女士

提前一個月辭職會有工資嗎

17樓:主持周軍

所有的餐飲企業都是按照提前一個月發離職申請,批准以後就可以離職!

但目前更多的情況是如果你要離職,必須讓我招聘到下一個員工頂你的位置才可以走!

比較大的餐飲企業在人事操作上比較正規,但小型的餐飲門店則很不規範,我建議你首先考慮到老闆的利益,堅持一段時間,等招聘到人的時候,在走! 或者提前更領導,或者老闆打個招呼!說明實際情況!

但按照法律程式你是完全可以拿到工資的,換一步說為了一月工資一法院好像也不值;自己辛苦一個月的工資不能白做;堅持一下吧!

18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你好,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正常班級辭職手續,那麼你的所有工資公司會正常結算,該發多少就發多少,這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要求的,所以,你會有工資的,祝你好運!

1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只要履行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且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就應該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20樓:

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我有事要求辭職,但是老闆說要提前月該當咋辦

瑞鴻霖五金廠 老闆的說法有法律依據,除非你不要工資直接走人 柏家山 沒法 這是國家政策是這樣的。不過你要是說你至親去世,要回家,可當天走人。不過你要裝起流淚。你要是不會流淚的話,用一點辣子放在眼睛上,就流淚了。 如果你是正式員工的話按程式是要這樣走的,但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就只要提前三天。你也可以把你的...

別人的錯老闆不說,老是說我,是不是想我辭職

這個問題應該你自己總結一下自己的原因,當然可能也是老闆對你有所偏見,本來你做事非常的正確,但是因為你過去,在老闆心目中留下的不好的印象,讓他對你存在某種偏見始終認為。你會做錯事,別人不會做這樣對你非常不利的,你要拿出總證據來證明你是。證明幾次你是對的,讓老闆確實認識到他對你的。偏見是錯誤的,這樣才會...

我跟廠裡提前月說辭職了,但是到那天他說要扣誤工費這合法

湧語 你提出辭職後的一個月有沒有去上班,如果沒有老闆就不會給你工資了。 豐臺站改 不能是口頭通知,一定是書面通知,這樣才可以證明,如果書面通知了,再扣就不可以了。 情天下雪了 我不知道你這是什麼情況,誤工費是要指扣除誤工的費用,如果你之前確實有缺席工作,那扣除這樣的費用也很合理,關鍵是這個費用不能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