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上班十一年了,工廠籤的勞動合同沒有給工人一份,這樣合理嗎

時間 2021-09-13 16:21:04

1樓:聞大爺爺

在工廠上班十一年了,當初工廠籤的勞動合同沒有給工人一份,這樣肯定不合理,你們這個合同是一年一簽還是籤一次管很多年,你都呆了十一年了,也算老員工了,應該什麼事都摸得門清,其實工廠這樣做就是不想擔責任,這樣是不行的,員工權益得不到保證,上班也上的沒勁,工廠想要長久生存下去,就得對員工好,讓員工有歸屬感,有回到家的感覺,其實現在沒有勞動合同,出了問題工廠也得擔責任,以為不給合同就沒事,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廠上班十一年,簽署勞動合同沒有給員工一份,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舉報。

3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不將應當由勞動者持有的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樓:ifu了

當然是不合理的,正常情況下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勞動者和公司各一份,不然以後有什麼糾紛就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理,籤合同是甲乙雙方,不是單方面,所以合同應該一色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才公證,雙方必須按合同內容去做。

6樓:世友品味

從理論上說從事實上說是不合理的,但是他不給你你也沒辦法,你還能在這上班兒對吧?而且他應該是你這11年應該簽了好幾次吧!如果再籤合同,應該跟你籤長期的勞動合同了。

7樓:

簽了合同,肯定是給你合同。但是如果。他都跟你講五險一金。

這就是合法的。如果沒交的話。這是違法,你可以上勞動局去告他。

要他補交這11年來的。五險一金。你有沒有確認你有五險一金?

如果沒有。這是勞動局吧。有免費的法律顧問,可以去諮詢。

8樓:

只要工廠每年都給繳有五險一金就可以放心,說明廠家旅行合同義務

9樓:綱晴照

工廠如果比較正規的話,一般的勞動合同都在人事部門保管。工廠如果比較正規的話,一般的勞動合同都在人事部門寶貝,然後他們負責每年的檔案的整理,有一些每年的考核都要放在裡面嗯,如果有更新也要及時的更新,嗯都在人事部門。然後他們負責每年的檔案的整理,有一些每年的考核都要放在裡面嗯,如果有更新也要及時的更新都在人事部門。

10樓:法之道

不合理,勞動法規定,應該給你一份。

我在某單位工作十一年了,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沒有給我上保險,我要怎麼做,單位才會給我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去找勞動局了.但是你必須有你在相關單位工作的一些證據.如工資條之類的東西.沒有籤勞動合同.那是單位的錯.不是你的錯.所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上告勞動局,該單位長達十一年用工不與職工簽訂勞務合同是違法的。勞動局知情後會派人來處理此事。

公司十一年沒有和我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嗎

13樓:

1、《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你雖然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你確實屬於已經與用人單位訂立了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因此,你只要依***,肯定會發財。

3、《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你在敘述自己的問題上沒有告訴是否是因以上問題被用人單位辭退?你應該如實講一下。

4、如果你不存在《勞動法》第25條的情況,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非法辭退你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此,你只要繼續依***,肯定再次會發財。違法辭退的賠償金=11個月(11年)×1000元(假設你的月工資)×2倍。

5、《勞動合同法》第47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4樓:寒豆小姐

如果主張未籤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方面的賠償的話,已過仲裁時效,不能再主張。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你沒簽勞動合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就已經受到法律支援,預設你們已經簽了勞動合同,所以你不用擔心。以後如果有任何勞動糾紛都是有據可依的,不過你也要保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比如工資發放記錄之類的,到時候可以有備無患。

16樓:匿名使用者

提供你再**工作上班的證據

我在廠裡工作了十一年比如我辭職會有補償嗎?沒有勞動合同,保險什麼也沒有,

17樓:周律師說

你好,這種情況,你以公司沒有交社保為由離職,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18樓:哈爾濱人萬之一

沒有!一、有合同的話,十一年會有十一個月的工資補償,沒有合同就沒有履行和依據;二、工廠照顧你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19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沒有的;如果你願意撕破臉,可以找工廠有違背勞動法或國家法律的證據,即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賠償!十一年可以要求補償一年的工資!另外如週六日加班費沒有按照規定支付還可以要求補償!

20樓:

如果想得到屬於自己的部分,就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吧,應該會支援你兩年的社會保險。

21樓:梅子的沉默

沒有!辭職是沒有的!他炒你就有!加上沒買社保!

工廠沒有給籤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與用人單位有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是沒有多大關係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以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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