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子女,沒有結婚證,但是男方又跟別人領結婚證,這算不算重

時間 2021-09-15 10:26:36

1樓:才桂蘭權卯

前一個構成事實婚姻,如在跟他人領證後,繼續跟前一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既是重婚

2樓:仝全雪錦

1、如果是2023年以前沒有登記有孩子就視為事實婚姻,再跟別人結婚就是重婚罪,應當判刑。如果是2023年以後沒有登記一起生活就不是夫妻關係就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再結婚也不是重婚罪。

2、女方有要回孩子的權利,如果孩子兩週歲以內應當判給女方。

3樓:仰春勞婷

這樣還不算重婚罪,因為你們只能算是男女朋友,不過孩子有共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可以要求他出撫養費

4樓:詹淑敏左乙

這個時候不是重婚罪,因為他跟你沒有經過登記的婚姻關係,所以你們之間沒有法律認可的夫妻關係,就不能說後來他與別人結婚就是重婚犯罪。但是他與別人領結婚證後,又與你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你可以告他重婚罪。

5樓:開萱由琬

現實2023年後就沒有實事婚姻一說,這後面也就是說不算合法婚姻,只能算是男女朋友婚外生子,你們如果是這些年做為男女朋友生的孩子,沒拿證他和別人拿證結婚也就不算重婚。只不過說明這個男人是一個沒有責任心沒有愛心的渣男,法律上可以要求對方出撫養費。解決婚姻感情問題,可以問我

兩個老婆都沒有領結婚證算不算重婚罪

6樓:華律網

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1.與配偶登記結婚,專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屬

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3.

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麼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樓:浙江張小飛

不算重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版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權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風俗的行為為內容的犯罪。刑法規定重婚罪,是想保護社會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也一併包含著想通過維護今日的社會道德規範之一環的一夫一妻制來保護家庭生活。

擴充套件資料事實婚姻出現在「重婚」行為中時有以下幾種情況:

1、前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後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

2、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後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

3、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後一個「婚姻」是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重婚,只算是同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

重婚罪是版指有配偶又與權

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9樓:

如果同居男女雙方,當前都沒有與任何第三者領了結婚證。那麼他們在一起就不專算重婚。

如果屬同居男女雙方,其中有一方與第三者事實在婚姻登記機關領了結婚證。那麼當事的雙方同居在一起就是重婚。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是違法行為。

10樓:匿名使用者

算,事實婚姻也是婚姻,在法律上是有意義的。

沒有領結婚證10年後算不算合法夫妻,女方又跟別人結婚算重婚罪嗎

11樓:孟淑蘭修香

只要你們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提供到人證和物證,就屬於合法夫妻了,例如有街坊或和自己沒直屬關係的人證明你們住在一起,以夫妻雙稱,出相入對等。還有最好能提供聯名戶口,相片或聊天記錄等等有關夫妻的證據就能證明。

13樓:雨林仙蹤

十年前就是2023年左右,那是我國的婚姻法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以結婚登記為準。沒有登記就只能算同居,女方是可以和別人結婚的。至於孩子,她的義務是不因沒有婚姻關係而消失的,她同樣還是有撫養無成年子女的義務。

這個沒有犯重婚罪,所以沒有刑事上的責任。

14樓:壞蛋為啥叫壞蛋

十年已經可以在法律上承認是夫妻關係了!但需要一些證明!如果沒有,那麼對方沒有重婚罪!

如果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沒有領結婚證生孩子了又和一個男人領結婚證又生孩子了算不算重婚罪?

15樓:哥不帥但很真誠

算不上的,你現在是這種情況嗎

16樓:巴量

這個女人該對她生的孩子付責任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嗯,如果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沒有領結婚證,生了孩子又和一個男人領結婚證又生了孩子 人算不算重婚罪,我想這個不算重婚罪,因為你跟一個男人 生的孩子 是沒有領結婚證,也是不是一個合法的夫妻 你跟這個男人領證結婚,生孩子是一個合法的夫妻,所以說你跟那個男人只能是一個同居的關係,不能不是一個真正的夫妻跟這個男生 是一對真正夫妻,但是不是其他的一些 我沒有具有其他一些關係

沒有領取結婚證但生育有小孩的男方或女方又與她或他人結婚並生育小孩的,這種情況是重婚罪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重婚罪。不懂的人能不能別亂為混分而回答呢?

在領了結婚證的前提下,如果再與其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才是重婚罪。沒領結婚證的都只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因為我國的事實婚姻必須開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之後的只算同居,不算婚姻

所以第一次沒領證即使生了孩子,也就是同居關係,在跟別人結婚是可以的

男女沒有領結婚證生了小孩,但是女方又重新找了一個男人結婚,這樣算重婚罪嗎?

20樓:水月風情

不算,因為之前的同居關係不受到法律保護

之後的辦理結婚受到法律保護

所以談不上重婚罪

21樓:小熊吃餅乾

樓主你好,不是重婚罪,重婚罪,覺得是跟兩方都結了婚而,女士沒有和之前那位生小孩的男士結婚,所以夠不上重婚罪,只能算是這個女士是和前任未婚先孕生下一個孩子,後來再找一位男士結了婚,現在這位女士和她的現任老公是受法法律保護的夫妻,他的前任只能來追溯這位女士對孩子的撫養責任,而並不能告他重婚。如果前任想要告這位女士,沒有扶養小孩,那麼可以將他告上法庭,法院會判他每個月給小孩多少錢的撫養費,如果男方這邊選擇不要小孩,而女方那邊選擇養小孩,那麼,前任男士就要付相應的撫養費。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生了孩子沒領結婚證,後來那女的跟別的男人又結婚了,算不算重婚罪

22樓:great小云

兩個人在一起生了孩子沒領結婚證,分開十幾年女的又結婚了,算不算重婚罪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法律上就不認可已婚

男女雙方有子女了,但是還未領取結婚證,男方在外又有別的女人了,男方女方離婚,小孩子由誰撫養

吾本漁樵 男女雙方還未領取結婚證生育,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按照 婚姻法 的規定,男女雙方都有對孩子撫養義務。沒有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因此,對於撫養權問題雙方應當進行協商並簽訂撫養協議或者通過法院判決,確認孩子由那一方撫養,如果未辦理這些手續女方帶走小孩,即使不要男方支付撫養費,將來男...

男方和女方結婚,但是沒有領結婚證,因為女方年齡不夠,但是半了酒席,婚後不到半年,女方提出離婚,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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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但是有小孩算重婚嗎,沒有領結婚證算不算重婚

1 是否屬於重婚,需要考察行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構成。不以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小孩為判斷根據。2 夫妻一方在離婚前,與他人生育子女的,屬於違背夫妻義務的違法行為,但並不必然屬於重婚行為,不必然構成重婚罪。3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 或者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