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刑事案件不用坐牢,刑事案件一定要坐牢嗎

時間 2022-01-11 21:20:02

1樓:華律網

坐牢,其實也就是被告人經法院判決之後,在看守所或者是監獄服刑,在我們的概念當中就是承擔有期徒刑的一種責任,就簡稱是服刑。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需結合案件情況具體分析。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若檢察院不予起訴,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處罰,就不用坐牢。

自訴案件,若自訴人與被告人達成和解,自訴人撤回起訴,被告人沒有被判決有罪,自然也不用坐牢我們這裡重點討論,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案件中不用坐牢的情形。經過法院**審理,若最終認定被告人不構成犯罪的,不會坐牢;若法院最終判決是單處罰金,不用坐牢;若最終判處被告人緩刑,只要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遵守規定且不重新犯罪,被告人也不用坐牢。針對犯罪所犯罪行輕微、危害不大的,法院可以定罪但免除處罰,這種情況也不用坐牢。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三十條 對於不具有刑法總則規定的有免除處罰情節的被告人,但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認定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一般應同時具有下列情形:

第一、所犯罪行輕微、危害不大的;第

二、無從重量刑要素的;第

三、犯罪行為產生的損失已經挽回,或者積極有效搶救被害人員和受損失的物資的;第

四、認罪態度較好的。

刑事案件一定要坐牢嗎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人們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時,就會受到法律的處罰。特別是一些人嚴重的觸犯了法律法規,涉嫌了刑事案件的,就會涉及到判刑的問題。那麼刑事案件就必須坐牢嗎?

 刑事案件是否要坐牢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看法院的判決結果如果是緩刑,就不要坐牢。或者檢察院不起訴,免予刑事處罰,也不用坐牢。是單處罰金,也不用坐牢。

具體的還是要看案件情況及法院的判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刑事案件就必須坐牢嗎

3樓:磨洋工劫喲

不一定。刑拘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後,如果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後,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六十一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六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4樓:七臺河李陽平

屬於公訴的案件,則要走公訴程式的。但也有自訴的,比如重婚罪要自訴。

一般刑事案件被關在看守所了,是不是就要坐牢了?

5樓:夜未央

不是,依據情況而定。

看守所是依據刑法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進行設定的,其關押人員多為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包含一些已經判決的、刑期不足一年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關在看守所中的人,通常是造成了嚴重社會後果,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一般會被關押在這裡等待判決。

通常需要等待3個月左右,案件較為複雜、取證審理繁複的也有可能會等待一年半載才能出判決。如果判決無罪則可以被釋放回家,判決有罪,則會被依法移交至監獄進行服刑。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而應當承擔的國家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對其犯罪行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評價和譴責。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

《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6樓:篠醬

進入看守所,屬於犯罪嫌疑人,是否會坐牢,要根據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法院審判三個階段來判斷。

刑事案件一般分3個階段:

偵查階段:一般需要2個月左右(可能更久);

此階段中,偵查機關要依照法定程式發現和收集有關案件的各種證據,查明犯罪事實,查獲和確定犯罪嫌疑人,並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防止現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從而保證刑事追訴的有效進行。

2.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半月(當中可能退檢);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

3. 法院審理階段:一般在1個月左右。

人民法院於確定的日期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式和形式,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根據審理結果決定嫌疑人的刑罰方式。

擴充套件資料

偵查階段

偵查階段是偵查機關從發現犯罪或犯罪線索開始,至通過偵查,確認犯罪分子並查清其主要犯罪事實到偵查終結為止的階段。依照法定程式發現和收集有關案件的各種證據,查明犯罪事實,查獲和確定犯罪嫌疑人,並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防止現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從而保證刑事追訴的有效進行。

審查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8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以下內容:

1. 事實清楚

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正確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是正確定罪量刑的依據和基礎。

2. 其他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23年6月15日在《關於當前辦理集團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辦理共同犯罪案件特別是集團犯罪案件,除對其中已逃跑的成員可以另案處理外,一定要把全案事實查清,然後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案人,全案起訴,全案判處。切不要全案事實還沒有查清,就急於殺掉首要分子或主犯,或者把案件拆散,分開處理。

這樣做,不僅可能造成定罪不準,量刑失當,而且會造成死無對證,很容易漏掉同案成員的罪行,甚至漏掉罪犯,難以做到依法「從重從快、一網打盡」。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還應審查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責任的認定是否恰當。

3. 是否追責

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檢察院的職責之一,因此,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時,必須查明犯罪嫌疑人有無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對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作了明確的規定。

4. 偵查合法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過程,也是對偵查工作進行法律監督的過程。因此,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時,要注意審查偵查人員的偵查活動是否符合法定程式,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特別要查明在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的過程中是否有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情況。一旦發現偵查活動中有違反法律的行為時,應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

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審理的流程說明

1、**時間

2、**後何時審判

3、**程式

4、審理期限

5、刑事案件庭審程式

6、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

7、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

8、仲裁審理期限

9、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10、延期**申請書

參考連結

7樓:知道法也團隊

一般而言,都會判刑追究刑事責任,但也有例外情形,例如雙方當事人和解,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 起訴決定。存在刑訴法第十五條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判處緩刑的,也不需要坐牢。

《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戚廣利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關在看守所,應追究刑事責任,如判實刑就要坐牢,判緩刑就不會坐牢了。

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在看守所不是本刑事拘留就是逮捕,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如果經過法院審判判實刑就應當押送監獄服刑,如果判緩刑就可以不進監獄了。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而應當承擔的國家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對其犯罪行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評價和譴責。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中國刑法規定: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什麼案件屬於刑事案件什麼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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