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不重籤合同有風險嗎?

時間 2023-02-14 12:45:03

1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根據該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不定期租賃中,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關係,租賃合同中當事人往往約定租賃期限,合同於租期屆滿即告終止,但當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約定期屆滿時通過兩種方式更新期限,續訂合同:一種是明示更新,即合同當事人在租賃期間屆滿後另外簽訂一個合同,約定延長租賃期限;另一種是默示更新,指租賃期間屆滿後,合同當事人的行為表明其租賃關係繼續存在。

在不定期租賃中,只要出租人沒有收回租賃物的意思表示,也沒有收回租賃物的實際行為,並且仍然繼續收取租金的,就表明雙方租賃關係繼續存續。但由於此時的租賃期限無法固定,故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哪些風險

2樓:匿名使用者

風險在於:

一、原租賃合同對於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否伴隨日期到期而自動廢止了,日後雙方該怎麼相處,各方可以有不同的理解(異議),易引發爭議;

二、如上,日後任何一方都可以或可能突然提出立即結束租賃,而不給對方留一點準備時間。如此,也易激發矛盾。

三,原租賃期結束後既不續租也不解約,等於對房屋的使用失控,容易被人轉租做二房東,若「二房東」起了歹意,捲走第三方名曰「租金」的錢後逃離,留下一地雞毛,讓房東去收拾,你就哭吧!

3樓:2008的春夏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租完全沒有風險。

租賃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但繼續租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嗎

4樓:智障班班長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

1、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故不存在解除違約。

3、租賃關係解除後,可以要求出租房退還押金。期限為不定期。

5樓:王元頁

可以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書面合同,屬於不定期租賃,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你好,如果沒有在籤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不用履行合同義務,謝謝!

租房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租住,合同還有效嗎

7樓:知道

租房合同到期後還有效嗎。

8樓:小小健將

租房合同到期,房東可以強行清場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房東不續簽合同我該怎麼辦?

9樓:華律網

原承租人要求續租時,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進行處理:(一)續租時出租人要求合理變更某些條件如原租金過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國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或者在國家沒有規定標準的地區,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棄優先承租權,出租人即可與別人建立租賃關係。

(二)租約到期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承租人按原租約繼續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則視為租賃關係延續,並且是不定期的租賃關係,出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時,不得終止。(三)租約到期出租人不願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當地**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並有道義協助承租人找房。

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當地**許可範圍內提高房租。所以,房東不願續簽是合法的,因為他是房屋所有人,有對房屋的處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10樓:小小小魚生活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則合同終止。是否續簽需由雙方協商決定,任何一方都有權不再簽訂租賃合同。只能重新尋找租賃地。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2、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

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

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②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11樓:愛電影的夏天愛

一、如果房東不續簽,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相應的經濟賠償,包括你的經營損失,搬遷費等損失費用。

二、先修好房子後,你可以繼續與他簽訂合同,如果他不簽訂,你可以參照第一條。

三、你們另外可以簽訂一個協議,就是說等房子修好後,對方必須與你籤合同。

四、就算房東變成了他兒子,他還是應該按照之前簽訂的合同履行,如果沒有,你可以要求之前的房東賠償你損失。

五、個人建議你先找個當地律師諮詢,一般不要什麼費用的。

12樓:問法網姜律師

如果你房子修好後,不給你租了,你可以要求其賠償你的裝修損失。

13樓:拉烏

其實到期後還是要和房東好好溝通的。

看他的真正的想要做什麼。是不是想變相的要加租金。

這是雙方的事情。

我們是承租方。說明你的面臨的問題。

還有房東的人品怎麼樣。可以去一些租商鋪的部門去問下。說你想租部。合同到期後,假設就說你朋友現在就出現這樣的情況。怎麼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過期沒續簽,還有效嗎

14樓:詳看法律快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32條、當事人對於租期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依照本法第61條仍然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應當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

236條、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轉為不定期租賃。

綜上所述,與出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到期後,繼續使用租賃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但是轉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是出租人應當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 。

租賃合同到期自動續簽是真的嗎

15樓:疑心病共拿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繼續租賃的,原合同繼續有效租房時,很多人都是隻籤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滿了,雙方時常也不會特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通常是租客繼續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東照常收租。

這樣的做法,讓不少人疑慮原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其實大可不必疑慮,當租賃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簽訂新租賃合約的,若租方又繼續按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有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雙方都要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賃期限改變為不定期。雙方在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後,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結束雙方的租賃關係。

如果不想租賃合同的期限變成不定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不是自動續約的,若雙方未及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又未提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

16樓:找大狀律師顧問

租賃合同到期後,不是自動續約。如果雙方未籤新合同,繼續按照原合同保持租賃關係的,那麼原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合同。即雙方隨時可以解除合同,房東給予租客合理搬遷時間後,或租客應及時通知房東,即可解除租賃合同。

若雙方未履行告知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對方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不予續約乙方應該怎麼辦

17樓:七臺河李陽平

租賃合同到期,如果沒有續簽合同延伸合同的效力時則自然解除合同。乙方如果有續租的意向可以與甲方協商續簽合同或簽訂新的合同,如果甲方執意不再出租,達不到新的承賃合同時,乙方則需要倒出房屋歸反甲方,結清應付費用(包括約定的物業費,房屋租金等)後另尋**建立承租合同關係。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給予適當的緩衝時間。

18樓:鎮航乘學真

甲方如事先沒告知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可以要求寬限期另尋**,如果乙方有實際經濟損失。

可以協商讓甲方補償。

19樓:陳金華

合同到期,甲方不續約,乙方就只能走人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物業公司想收為己用,這個是法律所允許的,也就是說你的不到什麼賠償。如果收上去後,又重新出租於新的客戶,這樣你就可以申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21樓:甌海潮蹤

一般情況下,對方不續租應當提前告知於你,未告知的,你有權要求延續合同約定或合理時間,在此期間你可以安排另租。如果對方堅持的話,你無權要求續租,但如果對方解約後租用於相同用途的,你有優先租用權。補償可以雙方協商,起訴很難得到支援。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不答應的話,你最好早作準備,儘快尋別的地方吧。

合同履行完畢,你以什麼為由要求對方賠償?

租房到期後未續簽是否視為合同自動延伸

23樓:矷布

剛參加工作的我在單位附近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和房東簽了一年的合同,現在房子快要到期了,我和房東商量打算續租。房東說讓我放心住,不用再續簽合同了。請問這種情況下可否視為租賃合同效力自動延伸?

讀者 王剛 王剛讀者: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雖達成合意但未續簽的情況下,不能視為合同效力自動延伸。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

五、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合同到期,你和房東未續約,但房東允許你繼續使用房屋,此時你們之間的合同轉為不定期租賃合同,除合同期限條款外,其他條款可按原合同執行。但在不定期租賃情況下,房東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存在使你陷入維權被動的可能性,因此建議你和房東書面續簽租賃合同,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河南省桐柏縣人民法院法官 徐明明。

當你合同到期後單位不和你籤合同應該怎樣做出賠償

1全部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有3 種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工資待遇等 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工資待遇等 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未續約,房東要求短期內搬遷如何處理?請教

達子 租賃當事人對房屋租賃期限沒有約定,依照法律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承租的房屋,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期限為不定期。不定期租賃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你查的這個法條是適用你的情形的,如果有糾紛是按照此...

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合同,緩衝期月後企業是否應該支付雙倍工資

韓飛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在1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續簽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雙方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合同終止,未簽訂新的勞動合同,那麼依據 勞動合同法 八十二條的規定,應該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