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責任,關於打架雙方責任問題

時間 2023-02-24 13:15:04

1樓:網友

這種事 一般都是調解, 因為事不大,警察才不管呢。。。

你要承擔的責任就是賠償對方。

醫藥費 誤工費 這是必須配的。 生活費 完全可以不陪 。

關於打架雙方責任問題

2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1、不夠輕重傷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會被治安處罰;

2、造成輕傷的,承擔刑事責任(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民事調解並取得諒解的,可以不做犯罪處理;

3、造成重傷的,承擔刑事責任(法定刑3—10年有期徒刑)和民事賠償責任;調解賠償並諒解的,可以判處緩刑。

4、此類案件,除非涉及正當防衛,否則誰先動手對量刑影響不大。

打架後責任的問題

3樓:網友

1、打架和故意傷害是兩個法律概念。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按傷害的結果來定罪量刑的。

3、傷害的傷情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

4、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傷的就應按刑法追究刑事責任,輕微傷則按違犯社會治安管理追究責任。

5、按你說的打架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

上述意見供參考。

打架責任劃分 10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治安糾紛、刑事糾紛的打架責任劃分並不怎麼重要,而是被害人受傷後驗傷鑑定極為重要;而對於被害者是六十週歲以上老人輕微傷治安糾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另外打人者要賠償相關的醫療、護理、交通等費用。

如果只有造成一般人被害者輕傷二級以上的刑事犯罪的,那麼就會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刑事立案後,交由檢察院逮捕並予以公訴,判刑標準為: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律圖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

6樓:曠水瑤

給你一下我的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對於你的這件事,雙方都有受傷,雙方也都有責任,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後果,想辦法協商解決.如果打官司,暫且不論對方會負什麼責任,有一點是肯定的,對你沒什麼好處.所以在公安機關立案介入前,最好能協商解決,即使你可能受些損失,如果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勸你儘快解決.走法律程式是非常麻煩的事.切記.2.如果能夠協商解決了,那麼恭喜你,下面的講的就都是廢話了.走法律程式,對於當事人的行為性質,有很多左右因素.你提到對方傷勢比你嚴重,而沒有說他具體的受傷部位.如果對方是臉部或內臟器官受到損害,且嚴重的話,對你非常不利.你受傷還有對方受傷時間與具體情況你也沒有提,如果對方是在你家院子追砍你時被砍傷,那相對來講你的責任會輕一些,對對方非常不利.3.提醒你的是對方受了傷,且你方也有拿刀,對方也會往正當防衛上靠的.而公安局真的立安偵查的話,會以"尋釁滋事"或"故意傷害"來追究某一方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只能是被控方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方向.而大多數情況"正當防衛"是不被採納的,防衛過當基本是最好的結果,但過當當然也要承擔責任.4.最後要說的是,事情已經發生,在對方也受傷的情況下,協商解決是解決麻煩的最佳途徑.

7樓:已不僅僅是愛

應該看因為什麼動手吧,應該是b負主要責任a負次要責任。

8樓:知道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劃分。

打架責任是如何劃分的 5

9樓:傅豆蕾他爸看社會

雙方因民事糾紛而引起的打架鬥毆,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先動手的一方過錯責任較大,當然如果對方侮辱、誹謗在先,情節惡劣的,那責任就另當別論了,具體雙方責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綜合全案來確定的。

如果是一方無故毆打另一方,那麼被打一方是可以採取正當防衛的,給對方造成的損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這一行為是違反了國家的治安規定,是會受到行政處罰的,如果情節十分嚴重的還會造成刑事犯罪,那麼打架就一定是雙方或者多方參與的。

10樓:曠水瑤

給你一下我的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對於你的這件事,雙方都有受傷,雙方也都有責任,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後果,想辦法協商解決.如果打官司,暫且不論對方會負什麼責任,有一點是肯定的,對你沒什麼好處.所以在公安機關立案介入前,最好能協商解決,即使你可能受些損失,如果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勸你儘快解決.走法律程式是非常麻煩的事.切記.2.如果能夠協商解決了,那麼恭喜你,下面的講的就都是廢話了.走法律程式,對於當事人的行為性質,有很多左右因素.你提到對方傷勢比你嚴重,而沒有說他具體的受傷部位.如果對方是臉部或內臟器官受到損害,且嚴重的話,對你非常不利.你受傷還有對方受傷時間與具體情況你也沒有提,如果對方是在你家院子追砍你時被砍傷,那相對來講你的責任會輕一些,對對方非常不利.3.提醒你的是對方受了傷,且你方也有拿刀,對方也會往正當防衛上靠的.而公安局真的立安偵查的話,會以"尋釁滋事"或"故意傷害"來追究某一方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只能是被控方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方向.而大多數情況"正當防衛"是不被採納的,防衛過當基本是最好的結果,但過當當然也要承擔責任.4.最後要說的是,事情已經發生,在對方也受傷的情況下,協商解決是解決麻煩的最佳途徑.

1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要看起因是什麼?故意激怒人家讓對方先動手,自己在用力還擊也屬於自己的責任!自己先動手,並且把人打傷了, 不用說了,自己的負責吧,先把人家送醫院在說別的!

基本上打架一般是雙方私下調節來的,傷的不是很重並且都差不多,也就是互陶藥費。如果一方重傷,一方沒多大事,重傷的肯定在理,畢竟打架是不對的!如果按著法律程式來走的話,看起因,經過,之間有沒有二次毆打===在做綜合的判定。

總之一句話,現在意氣用事的時代已經過了,如果沒有什麼厚的家底,忍一下,沒有人會說什麼的,打架只是逞一時之勇。如果真的逼急了那就另說,兔子急了還要人呢,就不要說人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做仗勢欺人的壯舉,那你就不會在動手幹架了!

12樓:知道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劃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些事情如果要在法律上定性的話;應該屬於尋釁滋事;如果對方驗傷達到一定程度的話拿就屬於故意傷害了;而這兩個結果在法律上的處罰結果也是不同的。

關於打架的法律責任

14樓:法律圖書館

故意傷害罪,不過如果只是骨折沒有其他傷害的話,最多拘留兩天就放了。

15樓:網友

另外一個夠厲害的,沒還擊對方就骨折了,呵呵呵呵,不嚴重吧?報警吧。

打架傷人屬於什麼案件,打人者會負法律責任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鑑定傷情了 輕傷一般是拘留賠償就可以了 重傷是故意傷害罪~~這個屬於刑事案件了 當然付刑事責任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看性質判定 法律責任是必須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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