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殺了繼母導致繼子繼承了繼母婚前財產,諷刺嗎?

時間 2023-03-06 16:15:03

1樓:情感

個人覺得這種事情還是比較讓人失望的,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以殺害一條人命,這種事情是不對的,而且也是違法的,我們不應該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顧生命。

2樓:朱皖然

非常諷刺。我覺得生父為了財產殺人,到最後什麼也沒有得到,賠了夫人又折兵,也是對他違法犯罪做法的一種懲罰。

3樓:不知道幾千裡也

不諷刺,因為有的人就是抱著可以僥倖逃脫的心理進行犯罪行為的。

繼父與生母離婚後,繼父去世留下鉅額遺產,繼子能繼承嗎?

4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若繼子與繼父形成了事實撫養關係,則繼子是有權利繼承繼父的遺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由此可知,若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事實撫養關係,則繼子女可以同親生子女一樣,享有同等的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權利。這一規定既是對繼子女繼承權利最大程度的保護,也是使得繼父母遺產能夠得到順利繼承的一種方式。

但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會有「如何認定已經形成事實撫養關係」的問題出現。現法律並未對其作出明確的解釋,學界也仍在就此問題繼續討論,幾方各執一詞。經研究歷年判例,有部分法院對此的態度為「與繼父母實際共同生活較長時間,繼父母供養繼子女,對外以父母子女相稱」等等。

綜上,繼父母去世且唯留有有效遺囑,繼子女若與繼父母形成事實撫養關係,是有權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繼父母遺產的。

養父把生父殺了,養子會恨養父吧

當然會恨了必定是親生父親,他的骨頭裡流著他的血,但是假如他的親生父親特別殘忍,孩子每天都在痛苦中掙扎,那也許不會恨養父 個別情況個別對待,生父如果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在孩子的生活中從來沒有出現過。而從小到大都是養父在撫養他,那他對養父的感情會遠超生父。不管是因為什麼發生了這種事,養父始終有養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