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回家老闆不讓走怎麼辦?過年老闆不讓回家怎麼辦

時間 2023-05-20 20:03:03

1樓:柚子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3、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過年老闆不讓回家怎麼辦

2樓:彭景麗

過年老闆不讓回家可以與老闆溝通處理,也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處理。員工請假公司可以不批准的。如果離職也不是非必須提前30天不可,如果領導批准,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走了,如果領導不批准,你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到日子直接走。

如果請假沒批准就屬於曠工,曠工公司不能罰款,只是當日沒有日工資。根據規定可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過年老闆不讓回家怎麼辦

3樓:東莞鄭萌律師

1、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在春節期間根據國家的放假通知是有三天的法定節假日的。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員工是否回家由員工本人決定,並沒有規定不允許員工回家的。

如果過年公司不讓回家,是屬於違法行為,可以進行投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二、因為疫情不讓回家合法嗎。

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看,如果限制員工回家是出於疫情管控的需要採取的必要手段則不違法。如果是因為滿足企業日常運營的需求,需要員工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進行協商處理。

社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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