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鑑定的依據是什麼?提起刑事訴訟後會拘留嗎? 50

時間 2025-05-05 12:55:03

輕傷鑑定的依據是什麼?提起刑事訴訟後會拘留嗎?

1樓:網友

輕傷鑑定依據是《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參照法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顫燃數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段慧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茄首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網友

醫院的病歷只是證據的一種譽鏈,主指型要還是依照法醫出具的鑑定結論,輕傷就涉及到刑事案件了,現在司法鑑定機構做傷殘鑑定主要依據兩個國家標準:(1)gb 18667-2002《道標》(2)gb/16180-2006《職標》。

法院判決都唯虛猜按《道標》判。

目前做傷殘鑑定就參照或根據以上兩個標準來做。

3樓:網友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你家取得他哪改咐的原始病志的影印件,如果他真的修改了病志,拿這個和他對峙,我可以很負責殲掘任的告訴你,改病志不太可能,病志是法律文書,他修改病志,他和修改病志的醫生都要負法律責任。李純。

司法鑑定為輕傷後必須刑拘嗎?

4樓:謝加祥

法律分析:司法鑑定後是輕傷,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慎圓氏公安局寬散應當立案偵查,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腔談)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司法鑑定為輕傷後必須刑拘嗎

5樓:麻偵賢

司法鑑定後是輕傷,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罩野。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面部傷口多長可以鑑定為輕傷。

面部傷口公分以上可鑑定為輕傷,不同部位的輕傷標準也不同。輕傷是指人體區域性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害或短暫的功能障礙。是否構成輕傷應由傷情鑑定部門根據傷情和**恢復的情況,按照傷情評定的標準進行專門的評定,委託鑑定機構進行評定。

如果對鑑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鑑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

根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釐公尺(兒童達3釐公尺),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釐公尺(兒童達4釐公尺)或者頜面部穿透。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物仿喊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釐公尺或者累計長度達4釐公尺;單塊面積2平方釐公尺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釐公尺;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釐公尺。

二、《刑法》 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大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司法鑑定可以跨省鑑定嗎。

鑑定機構可以獨立承接合法的委託者的司法鑑定申請,司法鑑定有業務範圍限制沒有地域限制。對委託者沒有地域的限制。即:

只要是合法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國內任何地域的任何鑑定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為輕傷後必須刑拘嗎

6樓:項延劍

法律分析:司法鑑定後是輕傷,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肆仿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裂逗纖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指此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司法鑑定為輕傷後必須刑拘嗎

7樓:放棄始刺

司法鑑定 後是輕傷,已經涉嫌 故模蠢意傷害罪 ,公安局應當 立案偵查 ,應當對 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 或者提請檢察院 批准逮捕 。 刑事訴訟 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旦搏陪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銀尺有犯罪 證據 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輕傷鑑定後多久拘留

8樓:馬海妮

法律分析:對於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被拘留的,簽發《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發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首老鄭,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者頌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含遲的,依照規定。

鑑定輕傷必須立案嗎?

9樓:高功錦

法律分析:鑑定輕傷不是必旅讓須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慧差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拆碧局。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輕傷鑑定後多久可以刑事拘留

10樓:華律網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傷情在輕傷二級及以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逃逸有可能在量刑上加版重處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權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交通肇事致人輕傷逃逸的有可能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一般是行政拘留15天以內。

交通肇事逃逸緻一人重傷的情況下,構成交通肇事罪。

11樓:網友

法律問題bai:我朋友被別人打。

du了,鑑zhi定結果是輕傷,請問要多久才dao可以抓人了回?具體的程式是怎樣的答?(律師呼叫中心邀請武漢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趙律師:鑑定是輕傷,公安機關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經檢察院批准逮浦後,經法院判決被告人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 王律師:

看證據情況,是否符合刑事拘留的條件。 相關知識——刑事拘留時間如何計算? 刑事拘留的時間應自執行拘留之日起計算,將犯罪嫌疑人帶回公安機關的時間已經很制了其人身自由,應計算在拘留期限內。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拘留犯罪嫌疑人,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蓋章)、捺指印,其拒絕簽名(蓋章)、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註明。對符合法定條件,因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應在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後立即辦理法律手續。

12樓:戚廣利

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按照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長37天,如果不能批准逮捕,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最後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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