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太難學的怎麼就搞不定呢,嘿嘿,聽你說話的口氣,相信你應該還是有那個能力的,只要有恆心,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就不要再為那些過去的事傷神了,生活有時候是很殘酷,但同時也會給予你很多東西,比如說,你失去了你所愛的人,卻換來你一生所需要的智慧,要用這些智慧去生活,去尋找下乙個給你幸福的人!女人要勇敢,要自信!!加油!
希望你的明天會更好哦。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找回的是自己的信心,結婚之前你是做什麼的。找個你熟悉的工作先穩定下來,多點和同事接觸。讓自己的心情先平復下來。
然後根據自己的愛好,學點什麼。不知道你對美容感興趣不?雖然工作性質是辛苦一點,但是又可自己美容,又可以賺到錢哦。
不是很難學,只要你用心就可以了。呵呵。不要趴下來喲,你行的。
相信自己,不要再窩在家裡了,今天就行動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選擇乙個自己喜歡的職業。然後重新開始。女人也要有自己的圈子和事業。我建議您不要再做以前的那個你了。學會改變。
女的非要離婚怎麼辦
4樓:洪利
媳婦非要離婚, 男方不巖緩願意離婚 的話可以蒐集感情良好、並未破裂的證據,一般 第一次起訴 沒有重婚、非法同居、男方有惡習、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等特殊情況,法院不會判決離婚。且二次起訴也要在半年之後,男方可以在這段時間內積極挽回感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 與他人同居 ; 二) 實施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配散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培棗氏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2歲女,在談離婚,我想堅持,但他想離婚,怎麼辦?
5樓:情感導師茹意姐姐
你好~一段感情總是充滿爭吵和矛盾,難免讓人感到心力交瘁,想要離開這段感情。
你說「結婚兩年,總在吵架」,你的「脾氣比較暴躁,方法也不對」。
請問你有去改善過這些問題嗎?
比如自己學習一些親密關係如何相處的課程,或者相關的書籍,去改變自己的相處方式,提公升溝通技巧,和愛人能有更好的相處方式。
或者你可以通過心理諮詢,在心理諮詢老師的協助下,發現自己的問題並進行改善。
不管怎麼虛早樣,差純雀你們現在也還沒有離婚。
如果你能夠有比較大的改變,他應該會感知到,重新認識你,可你有乙個全新的開始。
當然一段關係怎麼樣,是兩個人相互的結果,我想你的另一半褲攜肯定也會有一些不好的地方,但是你也只能改變自己,無法改變對方。
如果你努力了,改變了,對方還是不願意和你繼續在一起,或者對方不願意改變,你們仍然一直吵。
那麼也只能「放手是一種愛」了,讓彼此都能夠去重新尋找幸福。
接下來要怎麼辦,接下來該怎麼辦?
還是把你的心收起來吧,跟我情況相似,比我大十歲,大男子主義,不關心人,不負責他也都有,自己也曾適著接受他包容他,但沒堅持多久,心就累了,覺悟得沒必要這麼做,因為他不值得,所以現在選擇離開,給喜歡自己的人機會,覺得兩個人真正在一起後應該不會是累的,才21歲,還有很多機會呀,雖然一時半會兒心裡不舒服但是...
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既然不想放棄就要主動些啊!主動地像以前那樣去給她說話 找話題聊唄!比如出去了 給她說今天的天氣不賴 太陽挺涼 風挺圓 逗逗她被!呵呵。你要主動啊!你就故意過去然後說 你什麼時候把它還給我?她會滿臉疑惑地問 什麼東西?你就說 我的心啊,你把我的心拿去了叫我還怎麼活啊!然後接著做嘔吐狀!接下來的工作就看...
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沒有考好不要灰心 這個社會有很多可以生存方式可以學門技術之類的 看你自己喜歡什麼 看現在哪門吃香 找你們那邊比較好的學校去學 不要在乎地理位置 只要學好了 比什麼都重要 你現在又那麼小 有足夠的時間去學習哦 但是要好好把握學習的機會 不要像高中一樣可以不專心 現在是抱著能立足社會的心態去學習 時時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