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5-05-26 10:50:22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當然算夫妻共同財產。慧鏈團這裡所說的加名字的行為,在法律上喚塌主要表述為:對自己配偶作出了贈與財產的行為,同時通過登記的方式,發生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效力,從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這項財產的所有權。

在這種情況下,一方個人所有的婚前財產,就因為有效的贈與行為以及生效的物權變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雙方都有權請求分割這套房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加名的時候,雙方達成了另外的協議,約定雖然加上對方的名字,但是此套房產仍然歸其中一方所有,協議對雙方來說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前橘、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婚姻李曉娟

我發現到現在還有人有乙個錯誤的觀點,認為只要是一方漏虛宴婚前的財產譽派,加了對方的名字也沒有用。

在這裡跟大家明確一下,加了名字就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在戀愛期間加了名字,後來沒有結婚,分手了返銀,對方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像這種大額財產的贈與,通常是以結婚作為目的,如果結婚不成是可以要求返還。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3樓:王學德

法律分析:算共同財產。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準,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子婚後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4樓:解建泳

法律分析:婚前買房子婚後加上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殲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搭激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知改襪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買的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5樓:張譯文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

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至於收費標洞搭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攜顫轎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辯肆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婚前買房結婚後加上對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小王**

在結婚之前就已經買了自己的一套房子,後來結婚之後對方覺得房產證上面沒有自己的名字很不安全,於是就會要求在房產證上面加入自己的名字。那麼,婚前買房結婚後加上對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我給你提供一些意見。

婚前買房結婚後加上對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算,但分配比例不定。

大多數人認為,對於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產權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當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產權。通常來說是這樣,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是按份額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麼也有加名特別的約定,比如說你的房2、子比較大,這個房子的**是過億的房價,規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時會規定你只有這個份額。

3、在司法實際的判例中,目前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雖然確定加名字的一方有產權份額,但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方式,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法褲御脊院會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結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實際產權份額不足一半。

4、因此,夫妻雙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同時,可通過協議明確確定每個人在房屋所享有的產權份額,以此確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的比例。有這樣的協議,房屋的產權才可得到充分保護。

5、舉個例子:房產證上有名字沒出錢離婚仍難分一半房產。

小夫妻離婚時,夫妻名下房屋要分割,女方以產證上有名字為由,要求分得婚房的一半折價款。但是房屋是父母出資購買,購房時,對購買房屋的出資情況以及房屋的實際權利人,簽訂乙份家庭協議,女方以「見證人」的身份在協議上籤了名,與房屋沒有關係,僅是「掛名」而已。最後法院認為根據家庭協議約定,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產權也歸兩人所有。

但是,基於在實際購房時將產權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男方父母對此並無異議,因此,房屋應認定為男女雙方和男方父母四人共同所有胡滲,女方只能分得房產的15%。

6、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拆核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結婚後怎麼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等應該找專業律師進行諮詢下。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7樓:龍波

法律分析:婚前買房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準,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

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婚後辦的房產證,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現如今房子成為了許多新人結婚的前提條件,它在婚姻關係中的分量也越來越重。在很多離婚的案例中,當事人爭議做多的也是房產的分割問題。現在有不少年輕的朋友會選擇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 婚前買房婚後辦的房產證,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應依據具體情況由夫妻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婚後辦的房產證從法理上來說屬於...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您好,律師給您解答。如果對財產份額沒有特殊約定,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加名已轉化成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應當按照男女平等,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以及保護婦女 兒童的合法權益的原則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既不能損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還要看情況對女方...

婚前女方自己買房,寫的女方名字,婚後歸共同財產不

樂觀的靚哥哥 婚前女方自己買房,寫的女方名字,婚後不歸共同財產,仍然是女方個人財產。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