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民事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是指什麼

時間 2025-06-18 12:00:04

1樓:網友

民事公益訴訟是指一定的組織和個人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羨核授權,為了保兄亮掘護社會公共利益,對違反法律,侵害社會公共利鍵虧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式依法審判並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的訴訟。

2樓:龍商百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民事公益訴訟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擬提起公益訴訟的,應當依法公告,公告期間為三十日。

公告期滿,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不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衝鬥前副本;

二)被告的行為已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初步證明材料;

三)檢察機關已經履行公告程式的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及本解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登記立案。

第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被告以反訴方式提出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後,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人民檢察院已履行訴前公告程散清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後不再進行公告。

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認為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訴訟請求不足以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釋明變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復原狀等訴訟請求。

第十九條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人民檢察院訴訟請求全部實現而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第二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銷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

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審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公益訴訟是指什麼

3樓:何紅雨

法律分析:民事公益訴訟是指當檢察機關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是指檢察機關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指困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七培蠢)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唯中念變更、解除**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民事公益訴訟是什麼意思

4樓:律臨張愚

法律分析:公益訴訟是相對於私益訴訟而言的,一般情況下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訴諸法律,都叫做民事私益訴訟。但是,民事公益訴訟則是針對一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特殊的主體可以提起的民事訴訟。

常見的比如消費公益訴訟、環境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的原告都有嚴格的資格限制,起訴條件也不同於一般的私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援起訴。

民事公益訴訟是什麼意思

5樓:賈寶驊

民事公益訴訟是指,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上述機關和組織或者上述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述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援起訴。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及發展,各類民事公益違法行為呈現出「潘多拉盒子」開啟時的「壯觀」場面。具體表現在:

一)通過非法手段侵害、破壞、浪費公有資產,特別是國有資產的事件層出不窮,數額越來越大,可謂「舉國震驚」、「頃毀世界矚目」。

三)環境汙染等各類公害事件此伏彼起。針對這些痛心疾首的各類民事公益違法行為,中國加大了雀毀備行政執法的力度。但由於各種原因,這些行政機關的權力並沒有得餘伍到很好的行使和發揮,「掛一漏萬」似乎成了行政執法的一大特色風景。

針對行政機關「掛一漏萬」,作為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權和司法機關卻只能「隔岸觀火」,而俠義之士的「路人」又難以「拔刀相助」。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

第八十五條,人民檢察院經過對民事公益訴訟線索進行評估,認為同時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立案:

一)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

二)可能存在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第八十七條,人民檢察院辦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委託鑑定評估中,可以同步提出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鑑定評估需求。

比利說明公益訴訟中受到限制適用的民事訴訟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 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二 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三 法院調解自願和合法的原則 四 辯論原則 五 處分原則 六 檢察監督原則 七 支援起訴原則 環境公益訴訟的發展構想 1 擴大原告的適格範圍。我國的立法中,只有與侵權行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才可以提起訴訟,這樣將產生諸多的不利後果。如果受害人無力提起...

關於民事訴訟問題,關於民事訴訟錯誤的是

周大寶 兄弟,簡易程式最大的特點就是獨任審理,就是一個人來審理案件,而你說的有三個人顯然是普通程式啊。不信自己上網查一下就知道了,我學法學的,學藝不精,但這點還是懂的。你所指的一個法官是指只有一個人還是一個法官,其他是書記員和陪審員?根據你寫的第四條,應該是合議庭吧,也就是普通程式,普通程式的審理期...

關於民事訴訟實效的問題,關於《民事訴訟法》訴訟時效問題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的第三條 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第四條 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