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江畔明月共潮生
冤家宜解不宜結,兩個人有了矛盾,只有相互讓步才能解開,然而一般情況下總需要有乙個人先表達出退讓的善意,而先表達善意也說明這個人首先明白瞭如何做才是正確的。長期的矛盾爭鬥會不斷消耗雙方的精力,讓該做的正事受到影響,有時候如果矛盾公升級了,更有可能引起更大的麻煩,所以,你可以首先讓一步,不與他徵下去,迴歸平靜生活。
2樓:網友
你轟炸他,他來挑釁你,你們這樣已經有三個月了,說明你們倆像是在互動做遊戲一樣,還是,很有感覺,很有緣分的。
3樓:雁南飛
我轟炸他,他來挑釁我已經三個月了,咋回事?你們兩個人這種互動達到三個月,這就證明你們兩個人都有好感,但是沒有乙個人先主動開口。
4樓:夏夏的生活觀
說明你們兩個人都是不達目的不罷休的,要爭個輸贏的人。
5樓:數碼小計
你要明白,法律是無情的,雖然你或許是佔理的一方,但打人是犯法的。這次的代價確實很大,希望你以後學會理智對待別人和自己。也要學會如何用正當的手段保護自己的。
6樓:義笑卉
我轟炸他,他來挑釁我,已經三個月了,咋回事?因為你轟炸他,所以他沒有辦法,只能夠來挑釁你。
7樓:那佛路我們
對於這樣的事情,第一要按照派出所警察的處理予以正確配合。第二,取得對方敲詐勒索的相關證據,包括文字和語音。這樣就可以進行維權。
8樓:幹平安
和他們已經相處,這種相愛相殺三個月都是彼此有好感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對他進行攻擊,他肯定心裡不好受,要報復回來呀。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這個的話通俗來講很可以。每個都是不一樣的。相比較那些說的。可以諮詢一下專業人士的解答。多詢問一下身邊的人也可以。要與日常生活結合對待。
11樓:網友
這還一直互相傷害的行為,你可以試試和他和平相處。
12樓:網友
你轟炸別人,人家當然來找你啊,難道要人家忍著。
13樓:莫斯科小幫手
他挑釁你,你應該找準機會,準確果斷出手。
14樓:冰暗笑肩靜
你的陳述來看,你目前沒有犯法。是別人先主動挑釁你的,你做了正當防衛。也沒把他打傷致殘,防止自己防衛過當,那就犯。
15樓:城市之光
我的 我轟炸他 他來挑釁我 已經三個月了 咋回事~ 我來答 11個 #熱議# 藍潔瑛生前發生了什麼? 牛郎哥哥6 2021-11-06 · 貢獻了超過1489個 知道答主。
16樓:帳號已登出
紅攝影不錯,化妝的小姐姐很溫柔,攝影師也特別有耐心,修圖的姐姐手特別快,不到乙個小時就取到**了推薦推薦。
對方挑釁我我**轟炸他他報警我犯法嗎?
17樓:北辰雙子星
違法。無論是你,還是你那個所謂的朋友,都涉嫌治安違法。
你與對方發生糾紛,這不是違法的理由;你和你朋友利用**手段對對方進行騷擾,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別人挑釁我 我打了他 他報警
18樓:網友
你先打人是不對的,法治社會了,多修養一下就好了!
19樓:陽的暖始獻
沒腦子,沒必要當時打他,被後搞他,或多找幾個人搞他,不是打他哦。
當時對方先挑釁我們,我們上去問他怎麼回事,對方態度也不好然後我們就把他打了,我們有三個人,兩個人去
20樓:網友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1樓:濤聲海韻
沒有打人,但是有參與糾紛,也要承擔,不過可以從輕。
簡訊轟炸可以報警嗎 他已經轟炸了我乙個月了。
22樓:潛覓蕭俊傑
換個號就好了。
只要給好友們通知一叢則下,就解決了。
國內立法還不完善,起訴對方倒是可滲團棚以,只是拿不到多少賠償。或橘換號最實際。
今天有個很好的朋友他挑釁我,我也就忍了,後來他就罵我,這種人我還能跟他玩下去嗎?
23樓:網友
你得嚴肅告訴他,不要碰你的底線,生氣的轉身走。不理他一段時間,看他會不會覺悟,如果會覺悟的話,他會跟你道歉的,以後他對你的言行會注意的,你們還是一樣是好朋友啊,必竟有時牙齒也會咬到舌頭的,如果他堅決不道歉,你得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有意無意的招惹他了,做了讓他生氣的事,或者有什麼誤會,讓他罵你,總之要了解一下,溝通一下,如果沒有什麼誤會,你就離他遠點,可能他有人格缺欠。不要太親密了。
24樓:晚霞夕照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既然不是一類人,何必屈就?離開他就是,俗話說得好【惹不起,我躲得起】!何必同他一般見識?
記住【忍讓非我弱】!
25樓:網友
這種情況就少來往或不來往為好,最好不要發生衝突,離他遠一點,就當看不出來他在挑釁,志不同不相為謀,別太當回事,也別傷了彼此的感情,畢竟曾經好過。
26樓:贏在選擇
你好,既然是很好的朋友,他這樣肯定是有原因的,你們可以坐下來好好交流一下,可能你們之間有誤會,努力解除誤會,祝你們友誼長存!
27樓:網友
為什麼平時很好,今天突然會這樣呢,這不符合邏輯啊;不可能無緣無故的,你得先弄清楚緣由,別提前下結論,別有人故意在你們之間挑拔離間,破壞你們之前的關係也說不定。
28樓:網友
直接挑明瞭說,把事說清楚,在罵罵咧咧就幹,幹到服為止。
如果對方用言語侮辱挑釁我,我動手打他了,這件事對方的責任該怎麼認定?
29樓:網友
應該是全部責任!!你不應該動手打他!!打人就是不對的!對於別人的言語挑釁,你可以忍讓,如果你忍不住打了他,須承擔法律責任。
30樓:大明
這是兩個法律關係,一是對方侮辱你方,屬於侵權、民事糾紛,承擔侵權責任,協商或訴訟解決,二是你方打擊對方,涉嫌違反,承擔違法責任,建議接到報警以**調查結果為準。
31樓:逍遙觀人生
對方用言語侮辱挑釁我,動手打他了,這件事對方的責任。
32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你好,雙方都有責任打人一方責任大一些。
33樓:shlx曉
現在是什麼社會,先動手的一定是責任最大的!當然言語侮辱也有連帶責任!
34樓:真我的風彩
你是毆打他人罪名,別人什麼罪沒有。
35樓:y水凝柔
言語誹謗,侮辱也要負法律責任,但是動手會責任更大。
雙方都有責任,只是動手的責任要大一些。
36樓:秋雨
對方沒動手,屬於傷害,對方還手叫鬥毆。
37樓:網友
如果把人傷到了,你是要賠償的。
38樓:網友
這個你有相關的乙個錄影或者錄音嗎。
乙個人一直挑釁我我警告過他最後還在挑釁我打了他算不算正當防衛?
39樓:網友
不算,人身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就不能動手,對方雖然是挑釁你,但先動手的人是你,這對你很不利。
40樓:在太乙洞跳桑巴的孔雀魚
乙個人一直挑釁我我警告過他最後還在挑釁我打了他算不算正當防衛?乙個人一直挑釁我我警告過他最後還在挑釁我打了他,這是正當防衛的。
41樓:周易星座徐大師
你好親親,這不算正當防衛,會被追責故意傷人罪。根據規定,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要件:1、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
這種不法侵害可能是針對國家、集體的,也可能是針對自然人的;可能是對本人的,也可能是針對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權利,也可能是侵害財產或其他權利,只要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行為,即符合本要件。2、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所謂「不法侵害」,指對某種權利或利益的侵害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其違法的侵害行為。
3、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結果發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或者已實施完畢,或者實施者確已自動停止。否則,就是防衛不適時,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4、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即正當防衛行為不能對沒有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屬)造成損害。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正當防衛是有益於社會的合法行為,應受一定限度的制約,即正當防衛應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襲擊,防衛人往往沒有防備,驟然臨之,情況緊急,精神高度緊張。一般在實施防衛行為的當時很難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確實意圖的危險程度,也沒有條件準確選擇一種恰當的防衛方式、工具和強度來進行防衛。
因此,只要不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都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42樓:楣曼卉
做的對屬正當防衛,如你不還手真的要傷到你,保護好自己才是最終的目的。
有人故意挑釁我,然後輕輕打了我一下,我在激動的情況下,把他打傷,這樣是否要付刑事責任
43樓:網友
你先去參考下尋釁滋事罪,再回來思考你的問題,就算有醫療費之類的賠償,你也頂多賠他一半。
辭職後,酒店三個月再發我工資,酒店這樣做合法嗎? 10
辭職後,酒店三個月再發我工資,酒店這樣做合法嗎?用人單位的行為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我三個月沒跟女朋友接吻了!!!!!!
你真有點可悲了 你的女友都沒有讓你想吻她的衝動嗎?是不是不太可愛了?一般 愛一個女孩時 會頻繁的想要吻她的 我的男朋友就總是想吻我 呵呵 我也很喜歡和我男朋友接吻,很喜歡她抱緊我的感覺 很塌實很安全。要想挽回你們的感情 就找回原先的親密吧 不然你們就危險了。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上去。不過真的愛是不計...
我以為三個月時間不聯絡不見面就可以忘記,可為什麼我還會想起
看到別人有乙個,發給你做個參考吧,不知道是否是因為戀愛!曾經這樣的問題,我也問過自己,沒人分享,我就自己給自己打張小嫻的散文。現在我們一起分享。怎樣忘記他。失戀後,我們總愛問 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如果沒法忘記他,那就不要忘記好了。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乙個人?時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