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已過,是否喪失勝訴權

時間 2021-09-10 18:06:20

1樓:暮然說

就是說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但如果被告提出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經審查屬實,會駁回訴訟請求。通俗的說,就是打不贏官司。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再保護其權利,是指在法律上沒有了請求法院裁判保護該權利的權利,這是一種程式上的權利,但從該法律關係構成上分析,當事人仍有實體權利,即有接受該權利履行的權利,該實體權利並沒有喪失。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法院判你勝訴,對方當事人可以不給付義務,但如果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仍有權利接受,且對方當事人事後不能以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為由請求法院返還。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採用的是勝訴權消滅主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制度,因此對方出於不知情或者良心上不主動提出適用訴訟時效制度,願意繼續履行,你還是有可能勝訴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債務人未主張過訴訟時效,那麼案件可以繼續審理,還有勝訴可能,法院不主動援引時效抗辯。

4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失去勝訴權」,就是說法庭上依法你可以勝訴的,但是超過時效才起訴的話,法庭是不可以「依法」強制判決你勝訴的。反過來說,如果對方不反駁或者甚至承認你的訴求,法庭就可以根據雙方的訴求和態度做出判決,你就有可能實現訴求。

簡單一句話:並非必敗無疑的,而是有可能僥倖得勝的!

5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沒有喪失勝訴權。

受前蘇聯法學的影響,我國法院過去是對訴訟時效主動援引並作為判決基礎的。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即是典型:「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然而,近些年來,我國在借鑑國外先進立法和司法經驗的基礎上,逐漸摒棄「糾問式」的審判方式,取而代之以「訴辯式」審判方式,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由此引起了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對原來司法解釋關於法官主動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質疑,並在近幾年形成了共識,認為應當擯棄以前的法官主動援引訴訟時效的做法,不主動援引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則對此做出了改變,規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過去的做法

結論是喪失勝訴權是過去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現在則完全可能勝訴,並不喪失勝訴權。

訴訟時效已過,是否喪失勝訴權

6樓:暮然說

就是說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但如果被告提出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經審查屬實,會駁回訴訟請求。通俗的說,就是打不贏官司。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再保護其權利,是指在法律上沒有了請求法院裁判保護該權利的權利,這是一種程式上的權利,但從該法律關係構成上分析,當事人仍有實體權利,即有接受該權利履行的權利,該實體權利並沒有喪失。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法院判你勝訴,對方當事人可以不給付義務,但如果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仍有權利接受,且對方當事人事後不能以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為由請求法院返還。

7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沒有喪失勝訴權。

受前蘇聯法學的影響,我國法院過去是對訴訟時效主動援引並作為判決基礎的。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即是典型:「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然而,近些年來,我國在借鑑國外先進立法和司法經驗的基礎上,逐漸摒棄「糾問式」的審判方式,取而代之以「訴辯式」審判方式,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由此引起了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對原來司法解釋關於法官主動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質疑,並在近幾年形成了共識,認為應當擯棄以前的法官主動援引訴訟時效的做法,不主動援引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則對此做出了改變,規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過去的做法

結論是喪失勝訴權是過去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現在則完全可能勝訴,並不喪失勝訴權。

8樓:lawyer張紅路

因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需要由被告主張,法官才會採納的。如果被告沒有主張訴訟時效的抗辯,法官不能自主去認定。

而且,過了訴訟時效,如果債務人自願償還的,也屬於合法的清償。債權人有權接受。

訴訟時效已過,權利人喪失了勝訴權,為什麼還有起訴權?

9樓:香茗苦旅

您好,朋友,本人法律顧問。希望能為您解惑

您既然提這個問題。說明您也是法律專業人士了,廢話我就不多說了,直接開始說理由

1、勝訴權的喪失,不代表債務人就不能主張債權。

2、也並不是所有的債務人都懂法律,都知道用訴訟時效來規避逾期債務,何況即使有些債務人知道了訴訟時效的期限,但其也並不想借此規避債務,比如關係非常好的長期客戶。

3、本人做法務工作幾年的時間內,接觸的官司不少,真正通過訴訟時效來規避債務的還是少數,而且,大部分企業還是不請律師的,都是企業自己內部的非專業的人員去做**。

4、訴訟時效中斷及延續的情形很多,涉及的證據也很關鍵。很多證據,當事人是不想在立案審查階段提出的,而是作為庭辯質證時期的殺手鐗,如果法院直接在立案審查中給予駁回,那當事人還怎麼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希望我的答案能為您解惑,如果還有別的意見。可以隨時交流

10樓:小學生兒子與爸爸日常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

訴權與勝訴權是兩個概念,,權利人是有訴權的,但因訴訟時效已過,哪就喪失了勝訴權,也就是要敗訴。當然,法院是不能主動審查訴訟時效的,只要對方不提來對抗,法院還是可以判決權利人勝訴的。最主要的原因,不通過法院的判決,確認訴訟時效已過,對雙方都沒有說服力,之所以是有起訴權,是對事實確認的一種程式正義的保護

11樓:法律實務研究

因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需要由被告主張,法官才會採納的。如果被告沒有主張訴訟時效的抗辯,法官不能自主去認定。

而且,過了訴訟時效,如果債務人自願償還的,也屬於合法的清償。債權人有權接受。

12樓:何朝婷

訴權與勝訴權是兩個概念,像你說的情況,權利人是有訴權的,但因訴訟時效已過,哪就喪失了勝訴權,也就是要敗訴。當然,法院是不能主動審查訴訟時效的,只要對方不提來對抗,法院還是可以判決權利人勝訴的。

13樓:房茜茜

勝訴權起訴不見得會勝訴

別的問題需要自己解決了

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那既然都贏不了官司為什麼還起訴呀,這個法條沒有意義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意義第一,現在我國採取的是抗辯權發生主義,具體意思自己查查書

如果雙方都不知道已經過了訴訟時效,誰也不提,那麼法院還是會判

以前是法院會主動引用訴訟時效,現在是必須等當事人引用,而且法院不能釋明(提醒)

第二,喪失的只是履行請求的勝訴權,你還是可以確認他違約;即給付之訴不能勝訴了,但是確認之訴還可以勝訴;在很多場合,確認之訴對當事人也有意義

第三,這個法條之所以這麼規定,是因為法律必須明確訴訟時效屆滿的法律效力,這樣才能保證對於「訴訟時效」這個規定的完整性和體系性

第四,最大的意義就是確認讓你贏不了官司啊,要是法律沒規定,怎麼知道是贏得了還是贏不了?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從「為什麼還起訴」,推導到「法條沒有意義」的,這其中應該沒有邏輯關係吧?你再仔細想想...

15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權和勝訴權不是一回事。

我也不例舉法條了,給你打個比方吧:

你和別人打架受委屈了,雖然你知道你肯定打不過人家,但是並不妨礙你鄙視對方的行為啊

16樓:

起訴是個人權利,

1、如果對方沒有主動用訴訟時效對抗,也有勝訴的可能

2、起訴時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確定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銀行貸款訴訟時效,銀行貸款超過訴訟時效,可以不還嗎

看你的貸款期限的呀!過了期限你還沒有還,可能會催帳,也可以提起訴訟,既然結婚了就有以為共同承擔責任的!就如樓上所說!1 想等銀行過訴訟時效比較難,您應該知道銀行這個團體的律師也是很強大的。2 請問貸款前你舅舅結婚了嗎?結婚了沒有您舅媽的簽字怎麼貸的款,我表示懷疑。如果真的沒有簽字就貸出來了還是要他們...

訴訟時效拖欠租金的訴訟時效

華律網 租客租了房東的房子做居住或是生意經營,就必須要能夠按時繳納租金,如果不按時繳納租金,就屬於違反租房合同的有關規定,那麼拖欠租金有法律責任嗎?拖欠租金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我國 合同法 第227條規定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

保險訴訟時效,社會保險的訴訟時效規定

訴訟時效依據時間的長短和適用範圍分為一般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民法通則 第135條規定的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民法通則 141條規定 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特殊時效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 短期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