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立案期間公司可以登出嗎,勞動仲裁後公司登出了怎麼辦

時間 2022-01-18 11:05:07

1樓:淮安浙江人

勞動者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結果,然後變遷訴訟物件向法院起訴,向相關組織或個人追討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主體即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勞動法律關係中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如果在勞動爭議過程中企業已進入清算階段,則勞動者應將清算組作為爭議的主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條第(八)項規定,清算組可「代表破產企業參加訴訟和仲裁活動」。

清算組即清算機構,是企業經營終止後執行清算事務並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權務機構,它負責企業清算期間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說,如果勞動爭議發生時,用人單位進入破產清算,那麼勞動者在選擇相對一方主體的時候應當直接將清算組列為被申請人。

2樓:王知道純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我一下。

1、公司被登出後,如未進行清算或者破產的,以該公司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作為當事人;

2、公司經過清算或者破產程式的,公司債務視為處理完畢。如有未了結的債務,應以從公司取得清算資產的股東為訴訟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四條,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並登出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登出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

如果公司是在被訴訟期間給登出的這種情況的話,只要是還沒有進行清算完成,那麼就可以進行訴訟程式,一般來說都是以公司的股東或者是發起人作為當事人的.

提問我在登出期間被起訴的 登出後 我才收到傳票

回答如果公司依法登出的情況下,股東無需擔責;如果是簡易登出,就得注意一下了。具體情況可能要當面談了。

提問簡易登出的

也是做了清算 也做了稅務結清

回答(1)簡易登出主要適用於公司註冊後未開展經營活動,且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這五類企業。

(2)普通登出則適用於其他已經開展經營或有債權債務等其他情況的企業。

提問不是債務糾紛 是幾千元的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侵權

回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伯爾尼公約》的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自創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竊。

也不得為了謀取個人名利,在該**上標署自己的姓名。否則,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提問因為他們是職業打假人 要求我去異地** 我公司已經登出了。我也不是法人了 他訴訟主體是公司 我還需要到場嗎

回答營業執照登出在法律 上公司已不存在,如果登出前有糾紛可以起訴公司股東。老闆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公司股東也可以起訴。

提問回答

第十九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其股東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原股東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未依法出資的範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更多18條

勞動仲裁後公司登出了怎麼辦

3樓:

勞動仲裁後,公司尚未清償債務就登出的,可要求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可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首先,要確定該公司是否還在營業。可登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其狀態,如果尚未登出,應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如果該公司在執行或上訴過程中登出,可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樓:

1.拿著仲裁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有辦法的.2.先申請財產保全就會有保障.法院會有辦法對付他們

5樓:金都法苑

1、這個比較麻煩的,因為公司登出了,則公司實體就消失了,您與公司之間的訴訟就因缺少一方當事人而不得起訴了。

2、有兩個辦法:

(1)如果公司正在辦理登出手續,還沒有最終登出完畢,則可以直接聯絡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的註冊管理部門,要求暫定對這個公司的登出手續,待官司結束之後再啟動登出程式。

(2)如果公司真的登出了,則可以以公司的股東為被告起訴到法院的。

勞動仲裁期間,公司可不可登出? 20

6樓:a一此不懈

勞動仲裁期間,公司可以登出: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八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的,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經註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有多個勞動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案件受理後,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改變爭議仲裁的管轄。第九條 仲裁委員會發現已受理案件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7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如果達到登出條件,勞動仲裁立案期間公司可以登出勞動者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結果,然後變遷訴訟物件向法院起訴,向相關組織或個人追討勞動報酬。勞動爭議主體即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勞動法律關係中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如果在勞動爭議過程中企業已進入清算階段,則勞動者應將清算組作為爭議的主體。

簡易登出條件如下:

1、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即沒有開過發票,沒有報過稅,一般是指只是拿到營業執照,沒有去稅務局報到過的企業。

2、申請登出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8樓:匿名使用者

其登出公司其意圖就是逃避責任,使行為主體變空的惡意行為!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可以直接將原法人代表改為自然行為人起訴就行了——其的登出公司,本身就是其侵害你們勞動權的一個證據,而根本不需要取證就可直接由法院立案了!

9樓:劉學勤律師

勞動仲裁期間,公司不可登出,除非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工商部門的登出。

如果登出了,可直接起訴法人。

如果在仲裁**期間,公司不去人,也找不到清算組織都沒有關係,只要公司沒有登出並且依法送達後,可缺席審理。

10樓:永樂居士

可以登出,工商部門會受理。

但登出必須清算債務。

如果已有仲裁裁決,可以直接向公司申報債權;如果尚未裁決,可以去工商部門問一下,可能會有清算組織的資料。

登出完畢後,法人人格消滅。

11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破產還有清算組織那 找清算組織

勞動仲裁受理期間公司登出了

12樓:阿薩德啊說得對

首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在處理的你案件過程中,單位登出,是需要你自己去法院起訴的,因為勞動監察在處理案件中可以對單位進行防登出,就是給工商局送達一份函,在案件辦理中單位不能登出,但是仲裁有沒有這個程式就不太清楚了,你去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找法律援助,是不收錢的。

申請勞動仲裁的公司能登出嗎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的公司只要達到公司登出的條件就可以登出。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八條規定: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以及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歇業,不能承擔相關責任的,依法將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共同當事人。根據該條規定,勞動仲裁時公司也是可以登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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