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電話取證被法庭認可嗎,電話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時間 2022-10-04 21:30:06

1樓:臭蟲突擊

通過錄音**的錄音檔案取證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只要作為證據的**錄音不經過任何裁剪、新增,保證其完整性,音質要清晰可辨便於鑑別,都可作為證據。先鋒錄音取證專用錄音**在這方面有著不錯的表現。

2樓:匿名使用者

錄音時要注意,一、錄音人應提出話題或者提出質疑問題以便引導、促使被錄音人自己說出事實真相。堅持錄音者少說話讓被錄者多說話。被錄者沉默並不表示視為其承認。

有些人錄音時滔滔不絕,而被錄音者卻一言不發,這樣的錄音沒有多大價值。二、錄音過程不要有間斷,不要因為被錄音者說別的事情與案情無關就暫時停錄,否則會被對方和法院認為錄音有剪輯的嫌疑而否定該錄音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導致對錄音者被動不利。

需要提醒錄音者的是,為了便於法院審判人員清晰的、明確的掌握錄音內容,以便更有力的支援錄音者的訴訟主張,錄音者務必要將錄音內容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錄音證據一同提交人民法庭。

先鋒錄音**音質清晰,清晰的錄音檔案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認可。聲音是可以通過技術分析的,只要不是剪輯造偽,錄音檔案在法律上是有效地。

**錄音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它的法律效力大嗎? 30

4樓:中顧法律網

一、**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錄音資料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要分情況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反而言之,如果未經相關當事人同意的錄音錄影資料沒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該錄音錄影資料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根據以上規定,對於雖未經朋友同意而偷錄的錄音資料沒有侵害到朋友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但如果只有這一個單獨的證據,而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那麼,這個錄音證據的證明力還是有所欠缺的。

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證據來佐證。

二、什麼是證據

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依據充足的證據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證據應該是客觀存在的,偽造或毀滅證據都是觸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5樓:不不見不念

大,但是有很多注意事項,如果不滿足以下條件,則沒有法律效應。

要使錄音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二、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三、是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證據的證明力。

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儘量採用先進的錄製裝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儘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製。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製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五條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稽核認定

(一)證據是否原件、原物影印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三)證據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係。

第六十六條審判人員對案件的全部證據,應當從各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程度、各證據之間的聯絡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判斷。

第六十七條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第六十八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6樓:雪人晒太陽

**錄音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前提是**錄音證據要合法,其內容不侵害他人隱私,並且是合法手段取得的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證據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以這種手段取得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7樓:政商觀察者

通話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只要該錄音能夠證明爭議事件的真實情況,就屬於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證據。但是,法院是否會採納應該依法核實相關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8樓:廣東沿海

任何證據都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除非是違法取得或被認定無效之外。

所以,錄音的效力,能夠加上其他輔助證據或陳述,形成一定的可信性,法官會認可就行。

9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你的這個錄音證據不能是唯一的證據,必須與其他證據互相印證,才能被採信。司法實踐中基本上是按這個原則來處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視聽資料,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並不是所有證據都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

根據你的提問,現回答如下:

1、**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出示的;

2、該證據在法庭上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後,可以作為定案根據。

3、由於是**錄音,所以,該證據證明力大小強弱,還要根據**錄音清晰度和內容等來判定。即,如果錄音清晰,從中可以明確對方當事人身份、事由、主張等主要情節的,該證據的證明力會比較強~;如果聲音嘈雜,對話內容與待證事實關係不大的,證明力會因此受到很大影響~

4、祝你好運!

11樓:匿名使用者

證據的三性:客觀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如果三性符合就有效力

12樓:叄重羅生門

如果該行為並沒有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權益,手段合法,也能證明案件事實,應認可其證據效力。

13樓:不懂事的小妹子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但是效力不是特別大,因為容易造假

**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訴訟實踐中,要使錄音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二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三是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證據的證明力。

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儘量採用先進的錄製裝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儘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製。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製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錄音即是將聲音訊號記錄在媒質上的過程。將媒質上記錄的訊號重放出聲音來的過程稱為放音。錄音和放音兩過程合稱錄放音。常見的有唱片錄放音,

錄放音和光學錄放音。就錄放音制式而言,有單聲道和立體聲錄放音之分。單聲道錄放音過程包括傳聲器拾音、放大、錄音,再由單個放大器和

重放。立體聲錄放音是基於人的

效應和雙聲源聽音效應,由雙聲道系統完成記錄和重放聲音的程。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 的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資料或者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件。」

15樓:暴風站長

理論上來講,**錄音毫無疑問可以作為證據,但是普通錄音作為證據有很大的瑕疵,我們都知道音訊檔案很容易編輯篡改,而且網上的音訊剪輯軟體很多,錄音在當事人手上總是有修改證據的嫌疑,瓜田李下讓人不得不有顧慮,錄音無效費力氣不說還錯失取證機會,在法庭上使用風險很大;一般推薦使用第三方平臺進行錄音並單獨儲存,保證錄音檔案的客觀和真實,一定要使用正規的主流錄音軟體,例如:移動公證,這個是第三方取證平臺,錄音獨立雲端儲存,無法編輯修改,錄音還可以出具存證證明、公證書,如果用在訴訟上是非常合適的。

**通話錄音能做法庭直接證據嗎

16樓:過針

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僅僅錄音是孤證,還得需要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對錄音證據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二條 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資料或者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件。提供複製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

第四十九條 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並經人民法院准許出示複製件或者複製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證據證明覆製件、複製品與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作經過。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錄影資料等;

(二)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從以上規定看,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但要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的真實性合法性。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電話錄音能作為訴訟證據嗎,電話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私自錄音成為有效證據,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 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第二,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

錄音可以作為法庭的證據嘛?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視聽資料 電子資料都屬於證據,但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證據確實 充分必須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並在案件事實中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人民法院才予以。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 物證 二 書證 三 證...

電話錄音怎麼才能作為法院證據,電話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只要有聲音,就可以上法院,這個 錄音就是實際證,憑這個錄音,法院就可判決。 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如果錄音是未經對方同意,但只要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就不屬於違法行為。該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供。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在訴訟實踐中,要使錄音證據成為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