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時間 2023-03-22 22:15:03

1樓:廢墟上的歌唱

兩個法律都有相關規定。

工資補償部分在勞動合同法有明確條文。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你完全可以和公司強硬。你告知對方這兩條法律就可以了。

對方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說:「這兩條法律是不是我編的你們可以自己去查法律書,我要求的工資補償是法律所規定的權利,我沒有義務去證明,你們如果拒絕補償那麼就勞動仲裁見,到時候你們還要賠償我因為申請勞動仲裁而造成的誤工費。」

勞動合同法

2樓:風險預警網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該公司留存一份,員工留存一份,如果公司全部保管是不合法的。

其次如果你離職,工資只發底薪也是不合理的,是公司的一面說辭,在法律面前都是無效的,工資的扣項是要要一定依據的,比如扣除績效,應當出具相關的績效考核表做扣款支撐,績效考核表員工簽字才生效。

以上兩項都違法了法律,如果你離職不發應得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不籤勞動合同的名義,這樣可以獲得雙倍工資補償,申請仲裁前你應當收集一些證據,能證明你是這家公司的員工,包括考勤表,打卡記錄,工資明細,工牌,工卡,郵箱,自己的工作證明等。

3樓:達州律師

1、公司的做法違法。

2、公司應當給您一份勞動合同。

3、合同約定了底薪和提成的,都應當予以支付。

4、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監察部門投訴或針對你的請求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周律師說

用人單位應當給員工一份勞動合同,如果不給,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另外,公司的提成應當按照規定發放給你,如果不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5樓:蒼洱白子

公司做法違法,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必須返回勞動者一份勞動合同書,而且要購買社保和按時發放工資,不然,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依法申請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您想拿回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沒有勞動合同並不影響你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效力,其他的憑證如工資流水、職工名冊、工服工牌等也能證明你和公司由勞動關係,建議自行收集。

同時,公司工資的發放結構比如什麼情況下發提成,你是否有提成業務的工作內容,您應有相關證據證明。因不清楚你自己的記錄符不符合規定,對此不預下結論。如果您有從事提成義務,但是公司沒有給你提成工資當然是不合法的。

此種情況下,建議收集支撐材料如與人力資源的錄音等等。

最後,當公司不給上述費用時,可以拖欠提成工資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告知公司根據相關規定,此時可要求經濟補償金。大部分公司在該情況下,會選擇妥協。

如上述無果,可考慮與勞動監察機關投訴,投訴內容為因為公司拖欠提成工資。投訴無果,可予以仲裁,且以要求支付拖欠提成工資為由還可以要經濟補償金。(三種方式都是解決辦法,可根據實際來解決。

7樓:劉鵬律師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要求公司提供勞動合同,對於提成工資的問題,你要收集你應發提成的材料和公司計算提成工資的依據,還有你公司是否購買了社保?

8樓:網友

肯定不合法的,公司和你簽了合同沒有給你,實際已經違法了,可視為你沒有簽訂合同,要求賠償雙倍工資。不要主動離職,主動離職不能得到經濟補償的。把你收據的資料影印一份帶上找當地勞動仲裁。

當然也可以同步到大的傳媒和新聞節目,這樣你的權益才有保障。

9樓:風險預警網

這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應該是自己拿的。

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他。

10樓:老蔡熱答

首先,勞動合同與商務合同一樣,合同雙方均有權獲得一份合同原件,因勞動合同由公司主導簽訂的,公司得證明其向勞動者返給了一份原件。

其次,公司應按時足額髮放工資,否則,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補足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

11樓:諾言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工資,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外,即使造成經濟損失,扣款也不超過月工資的20%,1200罰款600已經超過這個額度了,是違法行為,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2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勞動合同依法應當給勞動者一份。

用人單位不給違反規定。

可以向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控告要求責令提供同時人社局應當處罰單位。

我國實行書面勞動合同制度。

主要就是為了解決勞動者維權憑證及無法確定權利義務的問題。

13樓:網友

不合法,勞動合同明確是公司一份,勞動者一份的,建議協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這樣的公司太多不合法的地方了,一旦仲裁損失慘重啊,他們會同意協商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收集事實勞動關係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另外工資證明最好也收集下,可以到時候一塊要求賠償。

15樓:網友

友友,你的公司不合法!勞動合同你已方的那份勞動合同,公司應該給你,工資底薪與提成都應該給你。建議友友依據勞動法應得的保護與利益,到當地的勞動監督大隊報案處理此事。

1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侵害了你的合法權利。通過制定合適的訴訟策略,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7樓:鴨梨山大齊

不合法,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將合同給你。

18樓:網友

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強制規定,你有權持有書面勞動合同。建議你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一旦查實,用人單位就面臨被罰款等風險。到時,你再依據書面勞動合同主張合法權益。

19樓:網友

不合法。如果想要回勞動合同,最快的途徑就是找你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監察大隊舉報,要求單位給一份勞動合同。有關提成部分的證據材料多收集些,以備勞動仲裁使用。

20樓:匿名使用者

提成要看合同中是怎樣約定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應該按其約定,如果沒有,就只能協商解決。

21樓:王元頁

違法的合同單位蓋章後應該給你一份。

提成你提供相關證據,可以要求單位補發。

沒辦法和單位協商,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現在沒合同,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流水之類,仲裁時效是一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2樓:風之聖傷

合同一般都是一式幾份,最少也要一式兩份,你手上一定要有一份。

關於提成,要看合同上面怎麼寫的,如果寫的只發工資,那就不好辦了,只能說試試看。

還有看離職的原因,決定能拿多少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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