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成員過半辭職算是業委會解散嗎

時間 2025-05-01 14:55:05

業委會辭職過半算解散嘛

1樓:張龍

法律分析:算是自動散臘解散了,業主委員會成員不足法定人員數量一半的,該業主委員會已經無權再行使業主委員會職責,需要對業主委員會成員進行增補,滿足法定人數要求。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條 同乙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冊掘兄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的指導下州襲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乙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業委會成員低於一半就解散嗎

2樓:劉智林

法律分析:應該算是自動解散了,業主委員會成員不足法定人員數量一半的,該業燃知主委員會已經無權再行使業主委員會職責,需要對業主委員會成員旦段派進行增補,滿足法定人數要求。

法律依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三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陣列成。業主模賀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第三十二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不超過5年,可連選連任,業主委員會委員具有同等表決權。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之日起7日內召開首次會議,推選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

業委會7人辭職幾人算解散

3樓:創作者

業委會無法自動解散,與幾人辭職無關。只有業主孝侍委員大會上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一半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半數的業主同意,業委會才會解散。我蔽瞎國法律規定,業主巨集慎空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陣列成。

業委會7人辭職幾人算解散

4樓:霍振明

法律運畢凳分析:業委會成員辭職過半,應當重新選舉業委會代表。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委託**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數敏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旁旅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業委會成員辭職流程

5樓:周馳

法律分析:業委會主任主動辭職應該向業主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業主委員會同意並由業主委員會從業委會成員中再選舉一名委員當主任。在沒有主任職務人員期間,選定副主任暫代工作。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業主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權數的業主提議,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可以決定是否終止其委員資格:

一)以書面方式提出辭職請求的;

二)不履行委員職責的;

春悶三)利用委員資格謀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悶猛典》 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扒罩彎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地方人民**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業委會主任有權解散業委會

6樓:張晨光

法律分析:無權解散業委會。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弊滾。

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 1、由業主或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依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各地的相關辦法依照程式產生; 2、對於較大小區,業主先按照樓選舉各自樓委會,然後每個樓委會推選代表,集中而成業委會;這樣方式形成的業委會,主要負責樓間共有的管理;而樓委會,負責樓內共有的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局仿法規的規定。

地方人民**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租臘餘指導和協助。

業委會可以收物業費嗎,業委會可以收取物業費嗎

法律分析 業委會不可以收取物業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業主委員會是沒有權利收取物業費的,只有督促業主在限定的期限內繳納物業費的權利。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 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 代表業主與業...

如何罷免業委會主任

根據 建設部關於印發 業主大會規程 的通知 以下簡稱 通知 第二十九條規定 經業主委員會或者20 以上業主提議,認為有必要變更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由業主大會會議作出決定,並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要罷免業委會委員或主任,必須經業主委員會或者20 以上業主提議,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提議或者20 以...

籌備組中的業主代表不能成為業委會成員嗎

長沙金龍律師 籌備組的業主成員可以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籌備組的非業主成員不得競選業委會委員,因為業委會委員必須是業主。同時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如物權法 物業管理條例 住建部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都沒有禁止籌備組的業主成員不得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各省市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細則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