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有財產如何分割,家庭共同共有的財產如何分割

時間 2025-06-03 01:30:13

1樓:創作者

家庭共有財產的遺產先由家庭成員協議分割,若是協議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分配。家庭成員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乎族。在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時一般應掘培當平等均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判頃唯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樓:惠企百科

共有財產分割如下: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於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

房屋共同共有區別於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蔽戚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裡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於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區分份額的雹兆。

第。二、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係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係歸於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的,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巨集肆陵般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的,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家庭共同共有的財產如何分割

3樓:王長玉

1、通常情況下會平均分割,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2、家庭共有財產屬於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同等地承擔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劃分共有財產中屬於自己的份額。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私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該處分無效。

一、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

依據共同共有財產的分割原則,分割方式包括:實物分割,變價分割,折價補償:

1)、實物分割,當共有財產屬於可分物時分割後不損害財產的用途和經濟價值的,對共有財產分成數份,共有人各執乙份。實物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裝置等財產的分割,要儘可能有利於生產,有利於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如果共同共有財產分割後,乙個或數個原共有人表示要出賣自己分得的財產,而出賣的財產又與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財產屬於乙個整體或者配套使用的,為了提高財產的使用價值,減少糾紛的發生,其他原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予以支援。

2)、變價分割,當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損害其用途和經濟價值,或者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均不願實物分割時,可將共有財物作價出賣,各共有人取得相應份額的價款。

3)、作價補償,當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部分共有人願意取得實物,部分共有人不願意取得實物的,可將共有財產歸願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所有,取得共有財物的共有人應按共有財產的價值,給未取得實物的共有人以相當於其實有份額的經濟補償。

二、共有財產分割糾紛處理步驟。

1、協商。當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婚前所訂立的婚前個人財產協議書產生糾紛時,雙方可以先在平等協商,資源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新的處理協議。這個方法比較便捷,程式靈活而且能夠充分體現雙方當事人的意願。

2、調解。當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可以在雙方均同意的基礎上將該婚前財產協議的糾紛提交具有調解職能的機構進行調解,如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司法所的機構。

3、訴訟。當上述兩種方法均不能解決雙方的糾紛時,可以選擇以該協議訂立的內容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時雙方當事人保障自身權益的最後法寶,其具有強制執行力。

家庭共同財產怎樣分割

4樓:右肩蝶_攬夏

家庭共同生活關係消滅,就引起家庭共同所有關係終止,共有的財產就要被分割。這種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稱作 分家析產 。 分割家庭 共同財產 ,應當遵循三個原則:

第一,確定家庭共同財產範圍,這是分割的前提,應將家庭成員個人所有的財產分離出去;第二,確定家庭共有財產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不是家庭共有人寬兄型的不能分得共有財產;第三,確定各共有人應當分得的份額。分割家庭共同財產時,原則上慎猜應均等分割,但對家庭共同財產貢獻較大的,可適當多分。 具體分割家庭共同財產有如下三個辦法。

一是實物分割。即對家庭共同財產,按實物在共有人之間進行分割。 二是變價分割。

對於某些不可分割或分割後損害其經濟價值的財產或共塵陵有人均不願採取實物分割的財產,可變價出賣,將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三是作價補償。對於某些不能分割或雖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願意取得實物、有的共有人不願意取得實物的,可以將該物歸願意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其對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人都離不開家庭生活,但是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分家,夫妻 離婚 等關係, 家庭關係 也會解體,這時候,當事人需要分割家庭共同財產。不過,具體的某項財產是否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確實不好界定,家庭成員對此有爭議的,也非常不好舉證。如果您現在遇到了家庭共同 財產分割 糾紛,可以向專業 婚姻家庭律師 諮詢法律意見。

什麼是家庭財產分割

5樓:張麗珍

家庭財產分割一般是需要徵稅的。例如夫妻雙方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個人所得的徵稅範圍,應當依法向稅務部門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慧雹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銷拿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前鬥帆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共有財產如何分割

6樓:胡文學

共有財產為平均分割。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對共有財產的分割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及財產的性質,以下述三種方式分割:

1、以實質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

2、以變價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對於共有財產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願接受共有物時,可以將共有物出賣,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3、以作價補償的方法分割共有財產。對於不可分割的共有物,對於共有物的價值超出其應得份額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應對其他共有人作金錢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什麼是家庭財產,什麼是家庭共有財產?應如何認定?

南京婚姻律師許乃義 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也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的財產。一般而言,家庭財產主要包括下 1 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2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其中包括雙方或一方勞動所得財產,雙方或一方所得遺產或受贈的財產。3 未成年子女的...

夫妻共有財產問題,夫妻共有財產 與 夫妻共同財產 有什麼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鄔民 當然可以了.因為該房...

離婚後分割家庭共有財產訴訟費用多少

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協商一致離婚的,即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時,除了交納必備的受理費用外,對於離婚共有財產分割,將要根據財產的數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按規定,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並且訴訟費用將由以下部分組成 1 案件受理費,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向當事人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