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月試用期內被辭退可以要求補償嗎

時間 2025-06-03 12:45:06

1樓:賈寶驊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御豎與勞動者協商鎮配大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賣爛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惠企百科

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粗陸償,如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的,沒有巖衝頃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判唯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乙個月內被辭退有補償嗎

3樓:

您好,沒有。試用期因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的沒有補償金。法律依據:

中華局寬人桐瞎亮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神備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乙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

4樓:律漸

法律分析:試用期乙個月就被辭退是可以要求賠償的,一般可以譁橡要求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但如果是因為勞動者作出不合法的事情而被辭退,那麼用人單位就可以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用人單位依法辭退的,沒有補償,違法辭退的,才有補償。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胡蘆喊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褲野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乙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

5樓:點行**

試用期乙個月內因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被辭退的沒有補償。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盯好滑;(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襪襪損凱臘害的。

試用期乙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

6樓:徐麗華

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寬神動者出現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和嚴重失職等問題,用人單位在辭退勞動者時,不需要補償。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如果不能證明勞動者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嚴重失職、被追究刑事責任、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等問題滲碰就隨意跟試用期內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這種行為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有權主張賠償。

1.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沒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

2.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班乙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

上班乙個月被辭退,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定情形的,用人單位應該給予補償。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叢巧談;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乙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

7樓:律說律答

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出現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和嚴重失職等問滲碰題,用人單位在辭退勞動者時,不需要補償。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如果不能證明勞動者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嚴重失職、被追究刑事責任、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等問題就隨意跟試用期內的員工解除勞叢巧談動關係,這種行為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有權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寬神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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