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這樣的話,民營企業會吃不消的.
勞動合同中主要的合法權益
2樓:唐玉蓉
勞動合同中主要的合法權益如下:
1、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2、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3、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4、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用以下方式維權來保護自身權益:
1、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首手宴逗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以達成新的協議;
2、調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仲裁畢賣。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途徑;
4、舉報投訴。縣級勞動部門都設有勞動監察部門,有權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5、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信訪。勞動者在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還可以通過信訪的方式,向各級工會、婦聯以及**信訪部門反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祥手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中主要的合法權益
3樓:袁霄霄
勞動合同法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如果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同等保護,必然導致搏旅陵勞資雙方關係不平衡,用人單位在現實中處於強勢地位。勞動合同立法應著眼基戚於解決現實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勞動合同短期化等諸多侵害勞動者利益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鎮毀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求怎麼看待勞動合同法 求一主要觀點 並深入分析 求大神了
4樓:網友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請教個法律方面的問題勞動合同
5樓:網友
注意了,勞動合同與合作協議並不是一回事。
勞動合同是規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用工關係的,雙方之間在管理和被管理上是不平等的;而合作協議表示兩者是平等的。
如果規定你有20%的股份,那麼自然而然的也需要對公司承擔20%的責任了。你只想籤個20%純利潤的協議是隻想享受利益而不想承擔風險,是不平等條款,所以自然無效了。
建議你與對方籤個勞務合同,這樣以來你可以取得純利潤的20%的佣金,而不必承擔風險。(切記,裡面不要提什麼諸如合作、投資之類的字眼。)
6樓:解答法律
如果你是去工作,而不是去合夥。
那你要籤勞動合同。
對於純利潤的20%,單獨做乙個協議,並且註明,該20%不是股份,不是股權,不承擔任何公司責任。
你這個不是股份,給你股份,你就是股東了,股東更好啊!
7樓:網友
你需要和他簽訂乙個合作協議,讓他給你20%股權,就可以順利拿到20%利潤,勞動合同另籤。
求問有關勞動合同的一些事情,求問一個關於勞動合同仲裁方面的問題
1 可以 2 未簽訂勞動合同 3 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也就是你在那工作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 工資條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有你名字和公章的...
問大家個情感的問題,問大家一個關於情感的問題?
和我挺像的,但是如果你們能單獨出來玩也不錯,可以和她面對面談談心,問問她喜不喜歡你,應該是喜歡的,否則她不會說你捏下她鼻子就打死你。然後確定關係進一步發展。 愛情的泰山 好好唸書,這還用看麼,考上好大學,還怕她跑了呢 共和國 和我吧案例相似 我是去年高三的 高三重新分班 然後就高了物件 非常甜蜜 不...
問有關佛的問題,問一個有關佛的問題
彌陀村長 如金剛經所說 如來是真語者 實語者 如語者 不誑語者 不異語者。真 是不假,實 是實在非虛妄,如 是不增不減,恰如其分,不誑 是無欺騙。人類的歷史在宇宙的長河中,是非常短的一個片段。佛是證得宇宙 人生真相的覺者,其聖言量,不可以我們的識心揣度啊!阿彌陀佛! 帥帥的良 佛教的宇宙觀之廣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