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職後,公司沒有安排交接的人,應該怎麼做呢?

時間 2025-07-06 22:05:07

1樓:慢慢來的節奏

<>確認你的離職意向。是否已經決定好離職,是否已經定好下乙份工作的目標。如果明確請繼續看下去。

如果上一條滿足,在公司系統提出離職申請或遞交辭職信,說明自己的離職意願和期待離職的時間。並做好相應的記錄儲存。同時開始跟hr溝通年假。

社保相關事宜。

跟自己的直屬領導溝通,讓領導安排棗隱明相應的同事對接,然後開始摸魚划水,不要有道德負擔。

自你書面(或以電子郵件。

形式)提出辭職申請30天后,勞動合同。

自動解除,如需辦理相應交接手續也分為別人願意與你交接,以及別人不願意與你交接,與你交接就交東西,寫好交接清單,雙方簽字,如果別人不願意交接或者沒有人與你交接,可以將相應資料電郵。

給自己的直屬上級,至此,交接完成,然後與財務核算公司還沒給你報銷的情況,這個可以保留微信或qq的聊天記錄;接下來就是與人事的同事瞭解自己的考勤情況,並留下聊天記錄進行儲存。

以上這些就是為了你自己離職後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留存的證據,有啥事情咱們按證據說話,對待原公司的無論是撒潑還是責罰都清用證據與法律**說話,既然離職了,那就不要再為自己留啥後路,並且講事實,講證據不講感情在這個時候才是最合理的了!

如果公司還是不放的話,你跟新公司說明情況攜橋,然後直接走勞動仲裁。

就可以了,就說公司不願配合辦理離職,勞動仲裁會安凳告排**,把你們人事叫過來開會。勞動法。

明確規定公司沒有理由阻止員工離職或不提供離職證明。

如果有這類情況甚至可以追究因為上家公司不提供離職證明導致的相關誤工費。

2樓:和你談談感情

<>首先可以明確的回覆你員工想從乙個公司離職是不需要徵得對方同意的,公司也沒有權利不同意。

辭職是勞動者的個人權利。這裡條款舉敏中用的字眼是「通知」,不是「申請」。因此,只要滿足法定的提前天數,辭職提出方(勞動者)就可以離開公司,不需要公司審批同意。

直接在公司oa系統中提交離職流程,同時發乙個辭職通知郵件給你的領擾友導和人事,告知對方你即將離職請對方儘快安排工作交接。如果你已經轉正了則需要書面的通知,可以是郵件或ems快遞,口頭通知無效。公司雖然沒有權利拒絕你離職,但是有權利讓你繼續工作30天,以便於去尋找合適的接替你的人。

這一點只能和公司協商。

沒指定的人交接可以交接給上級或是人力或是其他協助部門,如果公司實在是不安排交接那就算了。

按照勞動法是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離職,留好證據避免後面扯皮,一定要用紙質申請或者辦公郵箱申請或是系統申請,申請後一定拍照截圖錄**,千萬不要口頭申請這種,很容易扯皮,到了乙個自然月後就算企業不批你也可以直接走,當然怎麼處理最後的關係看你跟公司的情分。

等到第30天結束時,你次日就可以不用來了。如果公司遲遲不安排工作交接,你可以自行將工作整理成文件和指南,並且將檔案分門別類存好。在第30天之前直接打包傳送給你的領導和公司人事。

第31天你的義務就盡完了,勞動緩答槐關係自動解除,公司有義務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並且結算工資。如果公司不發你工資,就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會有工作人員為你處理。

3樓:創麒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首先我們要明此遲白勞動法裡的內容:你要在申請離職前乙個月的時間向公司提交書面形式的辭職報告,而且最好是自己親自交到領導的手上。這時候,領導會坐下來和你談談心,會問你,在公司幹得這麼好,為什麼想到離職。

其實說實話,他們問這些問題,只是在走過程而已,它問你的真正意圖就是你離開了這槐扒臘裡,想去幹什麼工作,是工資給少了,還是對公司有什麼意見。

如果這時候,你把你的內心想法說出來的話,那你在領導心中的位置會明顯下降乙個等級。第一,你不會在公司得到重用,因為領導會想當然的認為你的心已經不在這個公司,會時刻防著你,第二,你的何去何從領導壓根不會關心,只是在壓榨你在公司的最後的剩餘價值,這時候,所以的苦活累活全部都會給你做,而真正的技術活,不會再給你做。

這個問題一般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領導接受你的離職申請,然後領導安排其他員工去接替你的工作,但別人接替你的工作,需要時間,一般情況是乙個月左右的時間,當其他員工逐漸適應你的工作,也就是乙個月之後,你就可以離職了。

第二種就是沒有安排其他員工去接替你的工作,這時候,我們鉛滑可以心知肚明,你的離職申請根本沒有通過,所以,這時候,如果你不是真的打算離開公司,那就繼續先做著這份工作,如果你真的就準備好了去另謀出路,可以再去申請一次,如果實在不同意,那可以發出離職通知,但是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辭職申請的書面證據,這可以防止以後公司剋扣你的工資,如果真的出現剋扣工資的現象,我們可以提出勞動仲裁。

4樓:史蒂芬斯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如差拿猜果公司已經批准的話,即使是沒有安排交接的人,可以在離職敏橘之前自虛型己寫乙份交接表,之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了。

5樓:無能為力大蒜

我覺得知衝衡你應該跟你的領導說一下交接的人在**,自己好做一下交接的工判困作,必須要去問,要不然可能搭做不會給你安排交接的人。

6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我覺得這個時候你就不要管了,既然你或談已經申請離職了,那公司的事你也就管不著了,要不然友純別人會說你好團咐多管閒事。

離職公司不安排人交接怎麼辦

7樓:賈寶驊

一般按照勞動法有關條例規定,如果是試弊碧用期間,辭職是可以隨時離職的,不需要交接。如果是正式合同工,可以提前乙個月向用人單位主管提出辭職申請,並且自己預先寫好工作交接報告。乙個月後就可以自動走人了,工作有沒有完成沒有關係,除非你簽訂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的非全日制合同或專案承包合同,原公司沒有任何理由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當然合同中約定的一些細節可以繼續辦理,如競業規定等。

記得在提出辭職時一定要留有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雀嫌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租歲舉;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公司以交接未完不給辦離職

8樓:王春勝

法律分析:這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公司已經離職是否還應該交接工作

9樓:

摘要。您好,公司已經離職是有義務交接工作的,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應當一次性付清您的工資,但該工資是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1、如果工作交接沒有完成的,公司可以暫時不支付工資。

待交接完成後再支付。2、如果是員工故意不交接工作而直接離職,那麼公司應當通過各種方式(特別是單位可以留下證據的書面性的比如簡訊、電子郵件等)通知其讓其回公司進行工作交接並在完成交接後領取工資。<>

您好,公司已經離職是有義務交接工作的,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應當一次性付清您的工資,但該工資是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1、如果工作交接沒有完成的,公司可以暫時不支付工資。待交接完成後再支付。

2、閉腔如果是員工故意不交接工作而直接離職,那麼公司應當通過各種方式(特別是單位可以轎慎衫留下證據的書面性的比如簡訊、電子郵件等)通知其讓其回公司進行工作交孝坦接並在完成交接後領取工資。<>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迅行做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畝衡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帶信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提出離職後公司不安排人交接

10樓:姜超

有正式合同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旅棗森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出離職後30天可以直接離開公司。

一、公司不讓辭職該怎麼辦。

公司不讓辭職,個人可以列印乙份辭職申請書遞交,而後離開。根據相關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不給批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拆畝。同時要儲存好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單的證據,比如當時的郵寄記錄和提交用人單位後用人單位的簽收記錄。

二、離職公司不批准如何處理。

離職公司不批准,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即可。根據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巖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三、公司不復工不給辭職怎麼辦。

公司不復工不給辭職,不復工也可以辭職。

1.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屬於違法行為,員工隨時可以離開用人單位。

2.在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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