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公司讓我做很多與我應聘職務不相符的工作,我想辭職,但是公司萬一扣我工資不給我怎麼辦

時間 2021-09-12 20:29:33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看過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書面提出辭職報告,只需要3天,領導不批也沒有關係。工資他不敢扣,但你應該保留工作證據。如果有加班證據,還可以討回加班費。

2樓:秦漢風雲人物

試用期,可以隨時提出辭職。扣你工資是違法行為,參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走了 所欠工資在你工作交接時一併算清

4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提前三天申請即可,為防止公司不認可,你可以用快遞將辭職信寄給公司人事。注意保留好勞動合同、證明你是該員工的證據、辭職信影印件及快遞單、工資卡的工資證明等。

5樓:

一般情況下試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的。因為試用期不光是公司看你是否符合要求也是你在選擇這個公司。至於工資情況,你要仔細看看你們的合同條約,按照勞動法是不能扣工資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堅持下來。因為這是所有的工作新手必須走的路。加油哦,我也是那個樣子過來的。對你以後工作有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工作多長時間了,,如是就幾天的話,那幾天的工資不要也罷。

但如果快一個月了,那就堅持幾天,開了工資後就離職,不用提前申請,你又沒簽合同,只是試用期而已。

不用考慮太多。

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但是人事說要一個月才能離開,若公司強行要我繼續工作一個月,我不去上班會有什麼後果 30

8樓:g買了否冷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辭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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