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報酬的情形

時間 2022-04-25 22:05:02

1樓:匿名使用者

【最低工資 非工資成分】勞動部《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994〉409號第三條第(三)項規定: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除《企業最低工資規定》中列舉的扣除專案外,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內。 【最低工資 非工資成分】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四條規定: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 非工資成分】勞動部《最低工資規定》勞部令第21號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2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在國外, 可以去舉報。 但是在中國, 再見!

4樓:匿名使用者

工人病假的時候、但是不能低於80%

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6樓:律氏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樓:孟碧海

補償差額,拒絕履行的,要處罰。具體法條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8樓:法律快車

用人單位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齊差額部分,如預期還不補齊,那麼就要加付差額部分50%到100%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向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有什麼懲罰?

9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樓:暖暖那張床

輕的話,會責令及時支付。重的,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11樓:花舞蝶雙飛

你好,一般是支付工資,嚴重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該找哪個部門反映

1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應該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3樓:華律網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投訴沒有效果,可以蒐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樓:山人老施

帶上合同,工資條,身份證等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發動工友們一起去,這樣可以申請集體仲裁,效率也高。

15樓:應飛桖

勞動部門沒力度度,說白了沒用,不為勞動服務,只為老闆,包工頭服務,算了吧我們,

16樓:舍予

這個就是勞動局的事情

你要去勞動局投訴

他們會去幫你處理的

勞動法關於加班工資如何結算? 公司按照的是當地平均最低工資1350 計 200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加班工資應當按以下方式計算:

工作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

休息日加班:日加班工資標準 =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資標準 =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300%.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九、企業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企業應當按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8樓:亞布里艾爾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我先說計件吧。1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用人單位確定 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報酬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 確定 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2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加點的,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

請問按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計算小時工資

愛的路上我和 這個要看你公司是上多久了 每個行業不一樣的 按早9完6 中午休息2小時 雙休算的話 就是每天上7個小時 一個月上24天 770 24 32 32 7 4.5 法邦網專家 20.83 770 20.83 公司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按實際收入為基數繳納,而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繳納,請問公司...

最低工資標準含義是什麼

一 最低工資 53.勞動法中的 工資 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 獎金 津貼和補貼 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工資 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範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