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終止勞動證明和經濟補償金?

時間 2025-06-02 07:30:22

1樓:匿名使用者

1 沒有收到書面的通知或協議,你是要出勤的。但也要聽從上面的核毀安排,不要留下自離的證據。

2 你的工作年限是7年,中途沒有離過職的話,可以拿到7個月的陪償金。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再拿乙個月的代通知金。單位強退的話,可拿雙倍,可能你自已也沒有心思再做了,協議吧,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了。

3 檢討書事件可以做為不續用的你理由,但不是不給賠償金的理由。

4 要求賠償金的同時,你的學期獎金也是可以拿到的,因為只要是你在職期間,別人都有的,就少不了你的。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對於因用人單位的合併、兼併、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另外,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茄氏銀月的月實際平均工資,而不僅僅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顫宴、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哎!按法,你是可以拿到你該拿的啦,但也要看你所處的環境啦,如果你是本地人呵呵!又還想在本地發展,可能對你會有不小的影響啦!

2樓:葉落過客

你的問題:一、你繼續留下來上班,是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沒有太大意義,如果領導不同意,你沒有必要堅持。

二、單位7月和你終止合同,什麼時間讓你離職?現在離職,就應該給你三個月工資的補償:你工作了兩年只差乙個多月,按照「工作滿一年給乙個月,不足一年超過半年給乙個月,不足半年給半個月」的補償原則,補兩個月;用人單位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補償乙個月的工資,這樣一共是三個月工資。

如果是在通姿陸知你解除勞動關係後乙個月再讓你離職,就只有兩個月的工跡數頃資補償。

三、這要看你們單位的具體規定是怎麼寫的,是寫出來的那些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什麼的,口說的不算。而且這些都應該在你入職時告知於你,或是你工作時,單位的一些新規,單位有公示,這樣的東西對你才有約束力。你說的這事,看單位是不是有明確規定,有的話,單位按規定處理,是單位的權力,你知道有這樣的規定,犯錯了也只有吸取教訓。

如果單位的規定上有這樣的文字,是可以不給的。但若你認為這樣的處理結果與事件的後果不對等(即是說:這麼小的事,要我承擔這麼大的責任太不應該了),你可以要求仲裁。

四、園長的說法當然不可信,這得看誰有道理,申請仲裁就是找乙個公正的地方大家把道理擺一擺,然後由仲裁委員會做裁定。但如果單位上確實有道理,我們也只能認為單位說的是結果,意思是說就算是你去申畢旅請仲裁,仲裁的結果也是不給你補償金。

終止勞動合同的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3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有,終止勞動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扮灶期滿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陵帆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尺缺雹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的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4樓:創作者

終止勞動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迅扮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畝喚灶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鏈慎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終止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嗎

5樓:錢歐陽

法律分析:終止勞動合同後不一定能獲得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由於下列塵灶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則沒有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三、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維持甚至提高原有勞動條件,但勞動者選擇不續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攜激動合同的派隱扮;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簽訂不及時和經濟補償金?

看你的離職原因,不是所有的離職都需要單位賠償的。年月入職後第個月起至年月簽訂合同之日,應該是雙倍工資 但是要看你的合同有效日,如果你的合同是年月 !年!月,那你就沒有雙倍工資一說! 工資不按時發,是拖欠工資一說,所謂的拖欠工資是乙個計薪週期內沒有發薪行為,一般計薪週期是乙個月,也就是天!比如考勤是 ...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怎麼計算的

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時,你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已經超過了6個月,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當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這裡的一個月工資是你之前6個月工資的平均數。1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

經濟補償金年限如何計算,經濟補償金中工作年限的計算

在 終止勞動合同 以及 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解除合同 的情況下,經濟補償的計算,不包括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在 其他解除合同 的情況下,經濟補償的計算,包括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比如 2009年9月1日,張某發現甲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張某自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