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兩個月,但我廠裡做月半被廠裡退辭,怎麼處理

時間 2022-04-26 07:35:03

1樓:找法網

如果在試用期內被單位辭退,單位需要向你說明理由,如果是無故辭退你可以去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樓:幸福的人生意義

你好,那也應該給發一個月半的工資啊……你又沒有出現什麼責任事故。

如果不發工資,就是詐騙了。

3樓:昂妙雙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我在一個廠做了快兩個月,當初進去老闆口頭承諾試用期為一個月.當時沒有籤合同,現在無故把我辭退.又

4樓:老手剛上路

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問問。一般都是合同上註明試用期期限。同意一樓的說法,勞動糾紛太傷人了。。。。

5樓:銳箭衡器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是金子總是會發光的

過了試用期,廠裡用工作能力不行辭退我,我跟廠裡簽了勞動合同,但廠裡沒給我勞動合同,我可以要求賠償

6樓:呂艾

單位辭退你,應該提前30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給你書面被辭退的書面通知,

說明你被辭退的原因。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應該經過培訓或者調崗,還是不勝任新的工作的,

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2項)

單位應該給你一份勞動合同,

不給你,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第16條的。

單位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0條,

單位不調崗,不培訓,就辭退你,

應該按照勞動者工齡,每滿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

單位如果沒有第40條違法情形,

只是沒有給勞動者一份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工齡,

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此題應該是法律問題的分類。

我入職一個月了,進廠時說試用期是兩個月。但我現在有急事有辭工可是廠方死都不批,我該怎麼辦?勞動局可 10

7樓:律商財智

沒有籤合同,bai即雙方存在事du

實勞動合同關係zhi,員工可隨時提出辭職,dao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內,員工可向勞動容仲裁部門提出申訴。

就你所述情況:

首先,你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其次,如未簽署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問題,你在提出解除合同同時,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最後,如果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可向勞動仲裁委提出申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公司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合計2.5個月工資。

補充,沒簽合同就意味著你們沒有約定工作年限,如何確定試用期?具體勞動關係應以你入職參加工作之日起算。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廠裡。並要保留證據。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按照簽訂的合同提前多少天告知對方,這樣你就可以結算工資走人了。回去把試用期的合同好好看看,正常都會有的。

我在廠裡上了一個多月的班,試用期是一個月,我有急事想馬上辭工,可以嗎?如果老闆不讓我辭工,有工資嗎

10樓:中南散人

由於你已經過了試用期,馬上辭職需要與老闆溝通,協商一致就可以。

按照法律規定,試用期外的勞動者要辭職要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如果做不到提前三十天,那用人單位有權追究因勞動者辭職造成的損失。

11樓:支援中國字

有工資,一分不少都得給

是這樣,我合同上兩個月試用期,但是已經過了兩個月了,沒有轉正,沒有保險現在我想辭職,我該怎麼辦

愛問題小丫 只規定試用期的合同,試用期就當作合同約定的工作期限。工資跟用人單位其他人工資應當一致。 活在 此生 你可以馬上以未繳納保險為由辭職,並要求單位補交保險,支付相當於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資支付到你離職時止。簽了2年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但是過了試用期還沒有籤轉正合同,這樣是轉正了還...

我在超市工作,試用期是兩個月,我幹了多月了,現在想辭職,我和公司籤的是勞務派遣合同

簡簡單單 1 在一個超市工作,試用期是兩個月,我幹了一個多月了,現在想辭職,派遣合同的員工,也是可以依法辭職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

用人單位與本人簽訂了兩個月試用期合同,而試用期滿後一直未簽訂

1 根據法律,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所以你現在是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並且構成事實勞動關係6個月,所以你可以要5個月的賠償 2 要加班費 3 我不明白原來單位沒繳納社保為什麼要給現在單位開證明?你在哪個城市啊? 單位應該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